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风险的测度研究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成熟的运作模式。在我国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建立多层次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业多样化发展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就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以上海市为例,通过借鉴VaR方法计算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运作风险,并据此提出了几条提高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效应的建议。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words 1
引言 2
一、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基础 2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理论基础 2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的相关文献研究 3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面临风险 4
(一)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4
(二)投资偏好风险 4
三、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4
(一)税收优惠额度低 4
(二)产品吸引力弱 5
(三)投资管理模式落后 5
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风险的测度 5
(一)投资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5
(二)VaR方法概述 5
(三)方差一一协方差方法选择 6
(四)单一债券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7
(五)实证分析——以上海市为例 7
(六)结论 10
五、对策与建议 11
(一)增加中等收益、风险水平债券的投资比重 11
(二)加强期限管理,优化资产负债匹配 11
(三)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运用效率 11
(四)成立资金管理公司 12
(五)完善监管模式,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12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2
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风险的测度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
引言
引言
2018年5月1日起,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落地试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走出关键一步。目前,我国已经慢慢步入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口老龄化社会,同时因为我国不成熟的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极度失衡,在这样的背景下借鉴国外模式,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意义明显。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因其国际推行的普遍性,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激励性,成为缓解我国养老问题的新方法。
随着经济发展,个税的起征点和有关政策也会发生相应改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助于降低当前投保人的税务负担,同时也填补了商业养老保险储备金的缺口,能够提高国民的养老品质,满足多层次的国民养老需求。
在当前新经济形势下,资金运用、交叉传递、信息安全等风险因素是我国保险业必须关注的问题,保险资金运作更是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资金运作效率程度的提升,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具有不容忽视的实际意义。
我国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存在资金运作风险上的问题亟待解决。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个人商业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缺乏合理的优惠税收和有效的运作机制。在此背景下,加强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行风险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尝试构建一个适宜我国经济情况和投资环境的递延养老险资金运作机制,能够极大地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保监会2016年的数据显示,债券投资目前仍然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渠道及收益来源,并考虑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收益长期性安全性的特点,因此选择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债券市场进行风险测度。
早在2006年,上海就进行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研究工作,但是并没有成功,业内普遍认为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以及税制安排不适应我国个税制度是试点失败的两个原因。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上海市的老龄人口比重已达10.12%,养老形势严峻,加之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国家再次选择上海作为推广试点之一,本文也将以上海市为例,就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的运作风险进行测度研究,并尝试对风险量化的结果就提高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效率提出可行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操作参考意义。
一、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基础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理论基础
英国经济学家贝利在1862年首先提出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有关原则,他指出:安全性是保险资金运作的首要原则;收益性是第二原则;保险资金投资的变现性在为了应对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时显得尤为重要。这突出了保险资金应稳健投资,在保证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时也强调了收益率,并且说明了保险资金的运用要为保险业的发展服务。1948年,佩格勒的研究以贝利原则为基础,按照自己的有关研究作出了一些改动:将收益性的地位提前,放置在了保险资金运用原则的首位,把安全性放在了其次。
在国内,有关专家学者也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孙立明(2003、2004)指出应大力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除投资股票市场外,公司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也是两种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特点的投资渠道。但他同时也指出,即使保险资金进入股市,保险公司也不会投资于高比例的股票,因为股票市场的高风险与保险公司稳定运营的概念不相符。他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提高公司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并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寻求其他更加稳定和有效的资本增值渠道。
郭金龙、胡宏兵(2009)认为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承保能力、竞争能力和偿债能力。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words 1
引言 2
一、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基础 2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理论基础 2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的相关文献研究 3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面临风险 4
(一)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4
(二)投资偏好风险 4
三、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4
(一)税收优惠额度低 4
(二)产品吸引力弱 5
(三)投资管理模式落后 5
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风险的测度 5
(一)投资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5
(二)VaR方法概述 5
(三)方差一一协方差方法选择 6
(四)单一债券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7
(五)实证分析——以上海市为例 7
(六)结论 10
五、对策与建议 11
(一)增加中等收益、风险水平债券的投资比重 11
(二)加强期限管理,优化资产负债匹配 11
(三)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运用效率 11
(四)成立资金管理公司 12
(五)完善监管模式,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12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2
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风险的测度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
引言
引言
2018年5月1日起,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落地试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走出关键一步。目前,我国已经慢慢步入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口老龄化社会,同时因为我国不成熟的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极度失衡,在这样的背景下借鉴国外模式,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意义明显。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因其国际推行的普遍性,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激励性,成为缓解我国养老问题的新方法。
随着经济发展,个税的起征点和有关政策也会发生相应改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助于降低当前投保人的税务负担,同时也填补了商业养老保险储备金的缺口,能够提高国民的养老品质,满足多层次的国民养老需求。
在当前新经济形势下,资金运用、交叉传递、信息安全等风险因素是我国保险业必须关注的问题,保险资金运作更是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资金运作效率程度的提升,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具有不容忽视的实际意义。
我国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存在资金运作风险上的问题亟待解决。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个人商业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缺乏合理的优惠税收和有效的运作机制。在此背景下,加强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行风险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尝试构建一个适宜我国经济情况和投资环境的递延养老险资金运作机制,能够极大地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保监会2016年的数据显示,债券投资目前仍然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渠道及收益来源,并考虑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投资收益长期性安全性的特点,因此选择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债券市场进行风险测度。
早在2006年,上海就进行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研究工作,但是并没有成功,业内普遍认为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以及税制安排不适应我国个税制度是试点失败的两个原因。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上海市的老龄人口比重已达10.12%,养老形势严峻,加之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国家再次选择上海作为推广试点之一,本文也将以上海市为例,就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的运作风险进行测度研究,并尝试对风险量化的结果就提高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资金运作效率提出可行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操作参考意义。
一、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基础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理论基础
英国经济学家贝利在1862年首先提出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有关原则,他指出:安全性是保险资金运作的首要原则;收益性是第二原则;保险资金投资的变现性在为了应对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时显得尤为重要。这突出了保险资金应稳健投资,在保证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时也强调了收益率,并且说明了保险资金的运用要为保险业的发展服务。1948年,佩格勒的研究以贝利原则为基础,按照自己的有关研究作出了一些改动:将收益性的地位提前,放置在了保险资金运用原则的首位,把安全性放在了其次。
在国内,有关专家学者也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孙立明(2003、2004)指出应大力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除投资股票市场外,公司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也是两种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特点的投资渠道。但他同时也指出,即使保险资金进入股市,保险公司也不会投资于高比例的股票,因为股票市场的高风险与保险公司稳定运营的概念不相符。他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提高公司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并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寻求其他更加稳定和有效的资本增值渠道。
郭金龙、胡宏兵(2009)认为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承保能力、竞争能力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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