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转让问题研究(附件)【字数:9258】

摘 要“干股” 在实践中由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而大量存在。但是公司法并未对干股作出定义,导致人们在实务中对干股的理解并不一致,从而给司法实践造成了困扰。本课题对“干股”的概念、分类等进行分析,并引用以 “干股”为核心的转让问题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探讨干股法律制度的完善。这对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完善我国公司制度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 录
第一章 干股概述 1
1.1干股的概念 1
1.2干股的分类 1
1.3干股存在的意义及应用情形 1
第二章 干股转让的法律分析 4
2.1干股转让的案例分析 4
2.2公司干股机制的完善措施 5
2.3干股转让的分类和限定 6
第三章 干股转让制度的困境及完善措施 8
3.1允许干股转让的目的 8
3.2引发干股转让的争议 8
3.3干股转让制度的完善 9
结束语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干股概述
1.1干股的概念
关于“干股”的概念,实际上在民营企业中使用的频率较高。“干股”有一个前提条件是赠股协议,即股东并不必实际拿出资金就能够占有一部分公司内部的股权。按照辞海的解释也可以理解为,公司无条件赠送给股东,股东不需要拿出任何的资金就可以拿到公司的利润,即使公司赔了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在日常生活和公司管理当中,提到干股的时候,定义不会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情况的不同,加以相应的适应和调整。对“干股”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理解。从词语的表面意思解读,似乎是股份中的一种。但是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并没有提到“干股”这个词语,在整个法规数据库中也并未发现有干股这一词语的出现,我国的立法中并未对干股做出任何的定义。由此可见,干股只是在人们的生产实践活动当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定,代表着某一类特殊的股份。
1.2干股的分类
在实践中,“干股”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私人干股,即公司内部股东自行将股份赠送给他人。这类干股是根据股东的私人判断将股份赠予一些可以使公司受益的合作伙伴,使其成为公司的股东,却不需要他们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向公司投入资金。股东也可以将股份作为礼物赠予自己的亲朋好友,这种赠予是无偿的、单方向的,赠与人要承担所有义务却不享有任何权利。反之被赠予人享受所有的权利,却无需承担任何的义务。第二类是人力资源型干股,这种类型的干股包括技术干股、信息干股和管理干股等等。这类干股的持有者通过提供各种类型的劳务,尤其是脑力劳务来获取股份,而不是向公司投入资金来拥有股份,他们依靠个人的贡献来获得公司对其的奖励。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第二类人力资源型干股,这类股份往往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只能算作是一种激励机制,对员工的能力给予充分的肯定,从而推进公司的发展,对企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积极意义。然而,在现实中大量的干股游走在法律法规的边缘,致使干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十分模糊,其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1.3干股存在的意义及应用情形
干股的存在在实践中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和应用,当干股以人力资源的形式存在于股份制企业中时可以转化为资本,它是一种实现对于劳动者的剩余索取极其重要的一种方式。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明确地提到,物质资本与劳动力,也就是人力资源,相互结合可以创造剩余。这两者当中用来购买物质资料的资本被叫做不变资本,而用来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被称为可变资本,也就是说劳动力能够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多的价值,即我们所说的剩余价值。在以往的传统社会当中,相对于人力资源来说,物质资源显得极为稀缺,因此人力资源成为了物质资源拥有者购买过来的生产要素之一。
虽然在实际当中人力资源才是剩余价值的实际创造者,但是它在整个过程中是作为雇佣对象来定义的,因此并不能够参加到剩余价值的分配当中来。全部的剩余都被物资占有者所拥有,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对工人的剥削,利用自己所占有的财富来剥削工人的劳动力。在这当中,物质资本的占有者相当于占有了全部的股份。而干股这个概念的出现,可以使得劳动者通过贡献自己的人力资源来贡献出自己的劳动力,进而获得分享剩余价值的权利。这使得原来的模式得以被打破,由此可见干股的巨大里程碑式的进步意义。
干股的存在意义在于可以有效地扩展资本来源的渠道,充分的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起到对劳动力拥有者的激励作用,促使公司效率的提高。当前的社会处于一种知识经济的时代,所掌握的知识逐渐变成了制约资本拥有者投资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明显的矛盾。一方面,对于物质资本的拥有者来说,由于缺乏知识的储备,对投资的方向没有明确的规划和定义;而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掌握着专业知识的人群来说,他们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规划却没有相应的物质资本,从而导致自身人力资源的价值不能够得以实现。干股刚好能够使得人力资源作为资本来出资。与原来的模式相比,干股拓宽了资本来源的渠道,使得资本拥有者和专业知识储备者双方面获益。譬如给高层职员和技术职员分发干股,使得那些劳动力的拥有者与整个公司的相关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它在唤起员工对于工作积极主动的态度和进取心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从而大大提高了整个公司的生产效率。
关于人力资源干股在民营企业中的具体应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在公司刚成立,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都极为稀缺,甚至是人力资源更为稀缺时,传统的完全依靠资本来雇佣人力资源即劳动力就很难实现。而此时若仍想成立公司则必须通过另一种渠道,即物资资本与人力资源相结合,将较为稀缺的人力资源劳动力转化为资本来进行投资。物资资源的投入者享有部分股份,人力资源的投入者同样占有部分股份,即我们所提到的干股。但有一点仍要注明,并不是任意的劳动力都可以参与投资而转化为公司内部的股份,只有其中一部分较为稀缺的、对公司初始成立有一定的帮助的人力资源才有资格转化,而其他的人力资源仍然是通过雇佣关系来获取。
第二种情形是在公司成立以后,公司将部分的股份分配给公司的运营者或者是较为重要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及其他的人力资源。虽然在法律法规中对干股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以干股的形式赠送部分股份,将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关联,激励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这是应当允许其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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