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与对策_以如东县古枫社区为例

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与对策_以如东县古枫社区为例[20200103165943]
近年来,我国城市社区不断发展壮大,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社区的健康稳定发展。立足于如东县古枫社区的调查发现,当前城市社区治理面临的共性问题是:城市社区组织结构间的体制关系不顺;城市社区的服务体系不完善;居民的社区参与度低。文章在对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刻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做法,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政策法规、强化城市社区的服务体系以及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与参与度这四个方面,提出解决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对策。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对策
目 录
1 引言 1
2 如东县古枫社区治理现状的调查概况 1
2.1 调查样本概述 1
2.2 社区服务情况的调查 2
2.3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的调查 4
3 我国现行城市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5
3.1 城市社区组织结构间的体制关系不顺 5
3.2 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6
3.3 居民的社区参与度低 6
4 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成因 7
4.1 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8
4.2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不合理 8
4.3 城市社区人才匮乏,社区工作者队伍薄弱 9
5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经验借鉴 9
5.1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做法 9
5.2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启示 11
6 完善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措施 11
6.1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社区自治 11
6.2 制定与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政策法规 12
6.3 强化城市社区的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社区的教育与文化建设 12
6.4 加强居民社区参与意识,提高居民社区参与度 13
结 论 15
致 谢 16
注 释 17
参 考 文 献 18
附 件 1 19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整个社会发生了重大转型,城市社会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社区功能的增多和城市居住空间结构的变化。伴随着这些变化,城市社区需要承担一些原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与服务等功能,城市居民也不再是原先的单位人,而是变成了社区人,城市社区需要管理的人口也随之增加,这导致了城市社区治理的难度大为增加。然而,城市社区治理的好与坏事关整个城市社会的稳定,想要实现好城市社区的治理,则需要对城市社区的治理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
城市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细胞,是城市发展的缩影,是城市社会赖以存在与发展的根基。城市社区应包括三大基本要素:一是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每个社区都应拥有相对独立的生活领域,为其管辖区域内的社区居民提供居住的场所;二是拥有能够共同生活的参与主体,来共同参与城市社区的治理;三是具备区域文化以及公共活动,文化是一个社区精神文明的象征,社区举办文化活动的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个社区的文化建设程度。城市社区治理的水平则体现了整个城市社会的发展力度,它的优化与完善对于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社会的管理水平以及加快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就其自身而言,城市社区的善治可以缓和社区治理主体间的矛盾,促进整个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城市社区的善治使得居民安居乐业,带动整个社区的经济发展。目前,社区治理已成为热词,虽然城市社区的治理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学术界也不乏对该问题的探讨,但缘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起步较晚以及社区治理的复杂度,一些问题依旧存在,亟待解决,可见,对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研究不无现实意义。
2 如东县古枫社区治理现状的调查概况
2.1 调查样本概述
此次调查以如东县古枫社区为调查对象,调查形式以问卷为主,访谈为辅,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问卷以社区居民个人为单位,随机发放,其中男性女性各50名,各占50%。调查对象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的63人,占66%;大专及以上的32名,占34%,反映出该社区居民的文化程度总体偏低。问卷内容主要围绕城市社区治理状况设计,重点探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下是有关如东县古枫社区治理现状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近年来,如东县古枫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社区治理理念,广泛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转变社区服务方式,加快实现社区服务的公共化和现代化。同时,积极实行社区居民自治,坚持科学民主的社区治理方式,促进社区的和谐建设。但调查发现,该社区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2.2 社区服务情况的调查
经调查,我发现如东县古枫社区目前提供了养老助残服务、法律援助、文化、卫生、教育以及社区志愿服务等服务项目,并设有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教育中心。
图1 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
图1是针对该社区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所做的一个统计,其中环境绿化服务在整个服务体系中所占份额最大,高达60.34%。
图2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总体满意度
图2的一组数据反映出该社区居民对社区目前所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其中非常满意的占6.9%,满意的占29.31%,基本满意的占55.17%,不满意的占8.62%,可见该社区居民对社区目前所提供的服务基本满意。
总体而言,该社区的社区服务还是比较健全的,社区的服务体系也是比较完善的。但在有关居民对社区各方面的满意指数调查中发现,居民对于社区文化和社区教育这两方面的满意度偏低,如图3所示。
图3 居民对社区各方面的满意指数调查
同时,在对社区举办活动频率的调查中发现,该社区偶尔才会举办一些社会文化的活动,如图4所示。
图4 社区举办活动频率
由此可见,该社区的服务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3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的调查
在社区治理中,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居民自治事关社区治理的成效,而居民的参与度对社区的治理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以下一组数据反映了居民参与意识以及参与度问题。
图5 居民的社区参与度
从图5中可以看出,多次参加社区活动的居民仅有13.79%,大多数的居民仅参加过一次活动,甚至从未参加过社区举办的活动。
图6 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
从图6中可以看出,高达93.1%的居民愿意参与社区治理,仅有6.9%的居民不愿意参与社区治理。结合这两组数据,不难发现,该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较强,但实际参与度却不高。
基于对如东县古枫社区的调查发现,当前城市社区的治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3 我国现行城市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城市社区组织结构间的体制关系不顺
目前,城市社区的组织结构主要有社区党组织、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客观上,城市社区组织结构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否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治理的成效,但是,调查发现,这些组织结构之间矛盾重重,基于此,城市社区治理中产生了诸多问题。
其一,居委会存在着行政化倾向。目前,居委会行政化问题首先表现在其自身角色定位不清,负担过重。在法律层面上,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但实际上,居委会沦为了街道办事处的跑腿,将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街道办事处交代的各项任务上,根本无暇顾及自身事务,更别谈实现自治。经调查,居委会日常2/3的工作属于街道办事处交办或协办的任务,比如一些检查、评比等任务,这样一来,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或协办的任务成了主要工作,而实现自治却成了次要工作,即便居委会有心要实现自治,但时间有限,再加上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长此以往,居委会很难真正实现自治。其次,居委会的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以政府拨款为主,通过其他途径筹集或募捐的资金较少,再加上居委会承担的职责过多,办公经费的不充足导致居委会内部日常工作任务开支不够,直接制约着社区办事效率,间接导致居委会没有发挥其自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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