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分析以zj公司为例(附件)
摘 要建筑业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同时也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但由于建筑业规模大、经营分散的原因,也将面临着税负上升以及抵扣难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研究相关文献评述,联系我国建筑业实际情况,基于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从“营改增”对建筑业的企业组织结构、施工成本预算管理以及财务报表这三方面的影响入手,展开研究。通过企业管理结构、采购管理、交易方式以及计税方式选择等诸多方面的筹划方法,以及ZJ公司的案例进行剖析,对建筑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进一步展示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并在加强人员培训、规范财务活动、利用税收政策以及合同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目录
一、前言 1
(一)研究背景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
(三) 研究的意义 2
(四)纳税筹划的目标 2
二、“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 4
(一) 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4
(二)企业组织结构需要优化调整 4
(三)对施工成本预算管理的影响 4
(四)对建筑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4
三、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方法 6
(一)调整和优化现有组织结构 6
(二)采购价格的纳税筹划 6
(三)交易方式的纳税筹划 7
(四)计税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7
四、“营改增”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9
(一)案例简介 9
(二)案例剖析 9
(三)案例筹划 9
五、“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的建议 11
(一)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 11
(二)健全建筑企业内部财务管理 11
(三)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11
(四)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11
结语 12
参考文献 13
致 谢 15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建筑业全面实行“营改增”,营改增的稳步推进,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深化产业分工、防止重复征税,调整税收制度、推动企业转型等诸多优点。然而,建筑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大,经营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不集中,营改增以后将面临企业税负上升,抵扣难等诸多问题。从短期来看,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来讲,希望与挑战并存。
因此,本文以“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国内众多财税领域学者的研究,以及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从建筑企业和政策两个层面探讨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来减轻税收负担,防范风险,为我国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一个新思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营改增”方面研究现状
政策适应性方面,有学者认为在现有政策下增值税制使建筑业企业难以适应。如王智慧(2017)认为,“营改增”实施后,为了能抵减企业的销项税额,建筑公司需要尽可能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对于当前的建筑企业来说比较困难。但也有随着新政策颁布而使困难得到了解决,如杨威(2016)认为,清包工项目的政策处理使企业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这相当于多了一种低于原营业税税额的纳税方式选择,建筑企业纳税的只减不增得到保证。
在“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体系的影响方面,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同样认为营改增对建筑体系影响是积极的。例如:马泽方等(2016)认为,在“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并不需要任何抵扣进项税,而増值税试点企业将出于对进项抵扣的需要,会逐渐地加强采购的管理,由此不仅降低了企业税负,同时迫使供应商规范纳税。
2.国内纳税筹划研究现状
在经营模式上,冯宽(2016)认为,建筑企业十分有必要自建供应链。在“营改増”后,大型建筑企业可根据需求成立相应的材料、运输装卸和劳务子公司,从而建立自给的供应链条。由于所获取的发票全为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采购环节选择供应商将不再是重点。在企业需要人工时,以购买劳务子公司相关劳务的形式来加大费用支出,这样通过把内部的成本外部化,从而加大了进项税额抵扣额度,能更好地实现节税的目的。
在人员培训上,陈红霞(2016)认为,税务会计要掌握发票认领撤销及纳税申报处理,经办业务的人员要对经办业务的涉税变化一清二楚,特别是过渡期相关业务处理。
总的来说,国内的学者普遍认为增值税本身是一种相对营业税更合理的税制,但建筑企业改用这种税制将带来许多困难,其中一些困难随着新政策出台已经解决,但有些困难能否解决还待时间检验。企业在具体的纳税筹划上还有很多可以研究的空间,应尽快加强相关人员学习。
3.国外增值税研究现状
关于“营改增”的研究,国外的经验一定局限性。首先,虽然增值税起源于西方,但很多发达国家并未采用这一税种,如美国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和销售税。其次,一些发达国家采用了增值税,但他们的改革历程或现行税制却与国内不尽相同,如法国的增值税改革是渐进式的,最开始是营业税改为分阶段征税,这实际上已经是增值税的雏形,但还有很多机制仍然和营业税体系相关,最终形成现行增值税税制中又经历了将近三十年。再如,英国和德国的由于没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以至于在纳税筹划上没有更多的选择。
不过对于增值税对国民经济整体影响上,国外的增值税研究还是有一定可借鉴的地方。Pierre Pascal Gendron(2006)在研究中指出,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现阶段需继续扩大增值税范围和改进税制。
研究的意义
建筑业是我国经济体系的支柱产业,2017年总产值突破了20万亿。全面“营改增”以后,建筑业首当其冲。
本文基于“营改增”的背景下,采用纳税筹划的常用方法,结合建筑企业自身的特点,分析“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业的一系列影响。结合正在实行“营改增”相关政策,对我国建筑业的涉税实务进行深入研究,在企业组织结构、采购价格、交易方式、计税方式选择等方面,为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提供一个纳税筹划的新思路。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发票管理,才能减少纳税风险,提高在“营改增”后的适应能力。
同时本文梳理了相关税收的国内外文献,为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理论支撑,对丰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作用。
(四)纳税筹划的目标
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减少企业纳税负担,争取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恰当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筹划的基本义务是恰当履行纳税义务,以规避相关风险。尽可能的避免法定纳税义务以外的其他纳税成本。
目录
一、前言 1
(一)研究背景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
(三) 研究的意义 2
(四)纳税筹划的目标 2
二、“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 4
(一) 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4
(二)企业组织结构需要优化调整 4
(三)对施工成本预算管理的影响 4
(四)对建筑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4
三、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方法 6
(一)调整和优化现有组织结构 6
(二)采购价格的纳税筹划 6
(三)交易方式的纳税筹划 7
(四)计税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7
四、“营改增”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9
(一)案例简介 9
(二)案例剖析 9
(三)案例筹划 9
五、“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的建议 11
(一)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 11
(二)健全建筑企业内部财务管理 11
(三)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11
(四)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11
结语 12
参考文献 13
致 谢 15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建筑业全面实行“营改增”,营改增的稳步推进,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深化产业分工、防止重复征税,调整税收制度、推动企业转型等诸多优点。然而,建筑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大,经营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不集中,营改增以后将面临企业税负上升,抵扣难等诸多问题。从短期来看,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来讲,希望与挑战并存。
因此,本文以“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国内众多财税领域学者的研究,以及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从建筑企业和政策两个层面探讨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来减轻税收负担,防范风险,为我国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一个新思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营改增”方面研究现状
政策适应性方面,有学者认为在现有政策下增值税制使建筑业企业难以适应。如王智慧(2017)认为,“营改增”实施后,为了能抵减企业的销项税额,建筑公司需要尽可能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对于当前的建筑企业来说比较困难。但也有随着新政策颁布而使困难得到了解决,如杨威(2016)认为,清包工项目的政策处理使企业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这相当于多了一种低于原营业税税额的纳税方式选择,建筑企业纳税的只减不增得到保证。
在“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体系的影响方面,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同样认为营改增对建筑体系影响是积极的。例如:马泽方等(2016)认为,在“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并不需要任何抵扣进项税,而増值税试点企业将出于对进项抵扣的需要,会逐渐地加强采购的管理,由此不仅降低了企业税负,同时迫使供应商规范纳税。
2.国内纳税筹划研究现状
在经营模式上,冯宽(2016)认为,建筑企业十分有必要自建供应链。在“营改増”后,大型建筑企业可根据需求成立相应的材料、运输装卸和劳务子公司,从而建立自给的供应链条。由于所获取的发票全为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采购环节选择供应商将不再是重点。在企业需要人工时,以购买劳务子公司相关劳务的形式来加大费用支出,这样通过把内部的成本外部化,从而加大了进项税额抵扣额度,能更好地实现节税的目的。
在人员培训上,陈红霞(2016)认为,税务会计要掌握发票认领撤销及纳税申报处理,经办业务的人员要对经办业务的涉税变化一清二楚,特别是过渡期相关业务处理。
总的来说,国内的学者普遍认为增值税本身是一种相对营业税更合理的税制,但建筑企业改用这种税制将带来许多困难,其中一些困难随着新政策出台已经解决,但有些困难能否解决还待时间检验。企业在具体的纳税筹划上还有很多可以研究的空间,应尽快加强相关人员学习。
3.国外增值税研究现状
关于“营改增”的研究,国外的经验一定局限性。首先,虽然增值税起源于西方,但很多发达国家并未采用这一税种,如美国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和销售税。其次,一些发达国家采用了增值税,但他们的改革历程或现行税制却与国内不尽相同,如法国的增值税改革是渐进式的,最开始是营业税改为分阶段征税,这实际上已经是增值税的雏形,但还有很多机制仍然和营业税体系相关,最终形成现行增值税税制中又经历了将近三十年。再如,英国和德国的由于没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以至于在纳税筹划上没有更多的选择。
不过对于增值税对国民经济整体影响上,国外的增值税研究还是有一定可借鉴的地方。Pierre Pascal Gendron(2006)在研究中指出,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现阶段需继续扩大增值税范围和改进税制。
研究的意义
建筑业是我国经济体系的支柱产业,2017年总产值突破了20万亿。全面“营改增”以后,建筑业首当其冲。
本文基于“营改增”的背景下,采用纳税筹划的常用方法,结合建筑企业自身的特点,分析“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业的一系列影响。结合正在实行“营改增”相关政策,对我国建筑业的涉税实务进行深入研究,在企业组织结构、采购价格、交易方式、计税方式选择等方面,为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提供一个纳税筹划的新思路。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发票管理,才能减少纳税风险,提高在“营改增”后的适应能力。
同时本文梳理了相关税收的国内外文献,为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理论支撑,对丰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作用。
(四)纳税筹划的目标
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减少企业纳税负担,争取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恰当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筹划的基本义务是恰当履行纳税义务,以规避相关风险。尽可能的避免法定纳税义务以外的其他纳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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