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附件)
摘 要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能力和审计公平情况也一度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究其审计失败的原因,不难看出是由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常年审计同一家上市公司造成的,因审计周期过长,导致审计的独立性和质量都大打折扣。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能够有效的提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能力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但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轮换制度初期会面临一些问题,如增加一些额外的转换成本以及初级审计质量较低等,但长远来看,实行轮换制度是大势所趋,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实行轮换才能加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显著提高审计结果,文章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对注册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管理层进行道德教育以及重视文化建设方面为更好的实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以及如果保持审计工作独立性提出了积极建议,让大众投资者重新找回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信任。
目 录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 2
摘????要 3
ABSTRACT 4
一、前言 5
(一)研究背景 5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6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6
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述 7
(一)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念 7
(二)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理论依据 8
(三)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有效作用 9
三、目前实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存在的问题 10
(一)增加转换的成本 10
(二)初期会降低审计的质量 11
四、审计失败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11
(一)案例回顾 11
(二)从案例事件中发现的问题 12
五、具体对策与建议 13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3
(二)监管力度与道德教育双管齐下 13
(三)加强信息披露 14
(四)重视文化建设 14
结论 15
致 谢 16
参 考 文 献 17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当前金融市场常常有审计结果造假的情况发生,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内外大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勾结,制造虚假的审计报告进行欺诈,这严重影响到了注册会计师的可信任度,造成了行业严重的信任危机。对于造假事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审计任期长、与审计公司关系紧密等原因,易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下降,从而产生审计结果造假、审计失败的情况。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我国已开始采用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所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与审计独立性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分析如何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来提升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对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005年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审计师提出每五年轮换一次审计师且规定连续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不能超过10年。2012年年初,国资委为华润置地,中国建筑等五家央企集体换审。2014年,中国国有四大银行中有三家更换了2013年的审计机构。虽然事务所轮换制还没有在所有的企业强制实行,但该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已是一种趋势。监管者和投资者也逐渐发现事务所轮换制较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是一种更有利于促使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保证审计质量的制度[1]。
2.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目前实行的是审计师轮换制,但是美国社会并没有降低对事务所轮换制的关注。2012 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议监督委员会经调查发现,长期的雇佣关系导致事务所合伙人在发表观点时倾向于迎合管理层,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而强制轮换就可以改变这种亲密关系,使事务所独立的履行审计程序。在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从201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每7 年更换审计师。意大利在1974年实行了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巴西要求上市公司每三年强制轮换会计师事务所,欧盟成员国于2013 年12月批准了新的审计法规,要求从事“公共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 10年必须进行轮换[2]。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1.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本文拟在阅览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文献和相关图书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专业文献进行科学筛选,深入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应用发展。案例分析法。本文拟采用案例分析法,以南京中北事件为案例为依据进行深入分析,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印证先前章节的分析结论、总结其经验或教训,以期为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提供借鉴。系统分析法。本文拟在参阅大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了归纳分析与总结,提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存在的问题,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2.创新之处
以事务所轮换制度带来的积极影响为切入角度来分析为什么采用此种制度,以及这种制度的积极作用。通过调查了解事务所轮换制度对于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指出其重要性,并从立法和企业与事务所的双方关系等角度提出增强我国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述
(一)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念
在给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概念之前,我们先引入一个机构的名称,该机构全称为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英文缩写为PCAOB。根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若想对某一上市公司行使会计记录审计职能,该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就是指其对某一上市公司行使会计审计职能的期限是有具体规定的,超过规定期刊后,需要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另选其它。这是国外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概念的诠释。反观国内,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概念还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部分相关从业人员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决定的,是法律强制更换对上市公司聘请的对其会计科目行使审计职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种行为[3]。 还有部分相关从业人员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明确限制了对一特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使审计职能的有效期限,轮换制度包括2种形式,第1种形式是在一定的年限内,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更换,第2种形式是针对同一个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一定年限内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具有签字权利的注册会计师等,这属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更换范畴。
(二)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理论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代理理论,有限假设理论。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下这两种理论。
1.代理理论
我们通常所指的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表见代理三种,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理论依据中的代理是指委托代理。现阶段市场大环境中,各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者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幕后大老板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可见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比比皆是。由于委托人的行为目标与代理人的行为目标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异,这种目标差异的产生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以及二者之间都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因为目标差异的存在导致委托代理产生额外成本。与此同时,委托人因为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行管理,对市场信息的捕捉方面较代理人差很多,委托人又没有时间和经历去掌控代理人的经营情况。基于此,必须依靠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这时审计服务的产生原由。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公司的出资人与实际经营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之所以说关系越来越复杂,主要是因为出资人脱离公司实际运营,管理者实际控制现象;此外,公司出资人通过公司董事会行使控制公司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情况向大众公布,这时公司出资人的权益会计师事务所肯定要考虑,但其权益不是全部考虑的对象,债权人和可能成为公司投资人的利益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这个时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核心内容没有变,但是被审计的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关系模式却发生了很大变化,被审计的公司完全可以选择自己满意的会计师事务所来为自己进行审计工作,而会计师事务所却没有能力去选择审计哪个公司,这明显是不对等的买卖关系,再加上会计师事务所越来越多,竞争必然越来越激烈,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势必会受到公司股东或相关利益者的非正规干预,而对这种干预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时其他各方因为信息的不对等以及监督成本不断增加,对这种情况的监督也就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直接导致了公众发生不可预见的索赔风险。由此可见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其主导作用的还是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如果出资人干预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在压力面前多求自保,导致审计的独立型完全丧失,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作出与之相对应的限制措施,来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独立自主的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4]。
目 录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 2
摘????要 3
ABSTRACT 4
一、前言 5
(一)研究背景 5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6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6
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述 7
(一)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念 7
(二)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理论依据 8
(三)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有效作用 9
三、目前实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存在的问题 10
(一)增加转换的成本 10
(二)初期会降低审计的质量 11
四、审计失败案例中发现的问题 11
(一)案例回顾 11
(二)从案例事件中发现的问题 12
五、具体对策与建议 13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3
(二)监管力度与道德教育双管齐下 13
(三)加强信息披露 14
(四)重视文化建设 14
结论 15
致 谢 16
参 考 文 献 17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当前金融市场常常有审计结果造假的情况发生,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内外大量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勾结,制造虚假的审计报告进行欺诈,这严重影响到了注册会计师的可信任度,造成了行业严重的信任危机。对于造假事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审计任期长、与审计公司关系紧密等原因,易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下降,从而产生审计结果造假、审计失败的情况。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我国已开始采用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所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与审计独立性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分析如何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来提升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对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005年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审计师提出每五年轮换一次审计师且规定连续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不能超过10年。2012年年初,国资委为华润置地,中国建筑等五家央企集体换审。2014年,中国国有四大银行中有三家更换了2013年的审计机构。虽然事务所轮换制还没有在所有的企业强制实行,但该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已是一种趋势。监管者和投资者也逐渐发现事务所轮换制较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是一种更有利于促使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保证审计质量的制度[1]。
2.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目前实行的是审计师轮换制,但是美国社会并没有降低对事务所轮换制的关注。2012 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议监督委员会经调查发现,长期的雇佣关系导致事务所合伙人在发表观点时倾向于迎合管理层,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而强制轮换就可以改变这种亲密关系,使事务所独立的履行审计程序。在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从201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每7 年更换审计师。意大利在1974年实行了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巴西要求上市公司每三年强制轮换会计师事务所,欧盟成员国于2013 年12月批准了新的审计法规,要求从事“公共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 10年必须进行轮换[2]。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1.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本文拟在阅览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文献和相关图书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专业文献进行科学筛选,深入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应用发展。案例分析法。本文拟采用案例分析法,以南京中北事件为案例为依据进行深入分析,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印证先前章节的分析结论、总结其经验或教训,以期为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提供借鉴。系统分析法。本文拟在参阅大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了归纳分析与总结,提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存在的问题,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2.创新之处
以事务所轮换制度带来的积极影响为切入角度来分析为什么采用此种制度,以及这种制度的积极作用。通过调查了解事务所轮换制度对于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指出其重要性,并从立法和企业与事务所的双方关系等角度提出增强我国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述
(一)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概念
在给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概念之前,我们先引入一个机构的名称,该机构全称为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英文缩写为PCAOB。根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若想对某一上市公司行使会计记录审计职能,该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就是指其对某一上市公司行使会计审计职能的期限是有具体规定的,超过规定期刊后,需要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另选其它。这是国外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概念的诠释。反观国内,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概念还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部分相关从业人员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决定的,是法律强制更换对上市公司聘请的对其会计科目行使审计职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种行为[3]。 还有部分相关从业人员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明确限制了对一特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使审计职能的有效期限,轮换制度包括2种形式,第1种形式是在一定的年限内,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更换,第2种形式是针对同一个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一定年限内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具有签字权利的注册会计师等,这属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更换范畴。
(二)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理论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代理理论,有限假设理论。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下这两种理论。
1.代理理论
我们通常所指的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表见代理三种,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理论依据中的代理是指委托代理。现阶段市场大环境中,各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者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幕后大老板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可见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比比皆是。由于委托人的行为目标与代理人的行为目标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异,这种目标差异的产生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以及二者之间都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因为目标差异的存在导致委托代理产生额外成本。与此同时,委托人因为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行管理,对市场信息的捕捉方面较代理人差很多,委托人又没有时间和经历去掌控代理人的经营情况。基于此,必须依靠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这时审计服务的产生原由。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公司的出资人与实际经营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之所以说关系越来越复杂,主要是因为出资人脱离公司实际运营,管理者实际控制现象;此外,公司出资人通过公司董事会行使控制公司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情况向大众公布,这时公司出资人的权益会计师事务所肯定要考虑,但其权益不是全部考虑的对象,债权人和可能成为公司投资人的利益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这个时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核心内容没有变,但是被审计的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关系模式却发生了很大变化,被审计的公司完全可以选择自己满意的会计师事务所来为自己进行审计工作,而会计师事务所却没有能力去选择审计哪个公司,这明显是不对等的买卖关系,再加上会计师事务所越来越多,竞争必然越来越激烈,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势必会受到公司股东或相关利益者的非正规干预,而对这种干预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时其他各方因为信息的不对等以及监督成本不断增加,对这种情况的监督也就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直接导致了公众发生不可预见的索赔风险。由此可见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其主导作用的还是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如果出资人干预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在压力面前多求自保,导致审计的独立型完全丧失,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作出与之相对应的限制措施,来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独立自主的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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