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独立董事的作用及问题研究【字数:11594】
摘 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与致质性发展,资本市场的逐渐开放,公司如雨后初笋般涌入。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是解决公司所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公司经理层和股东之间由于的目标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因此我国企业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克服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证监会于本世纪初期借鉴英美发达国家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平台,层层选,层层授权的序列造就了独立董事,在取得最著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目 录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和现状评析 1
1.1独立董事制度的萌芽阶段 1
1.2独立董事制度的快速发展阶段 1
1.3独立董事制度的自查自纠阶段 2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特点分析 4
2.1独立董事对企业的影响 4
2.2独立董事的权利界定 5
2.3独立董事的监管措施 7
第三章 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研究 9
3.1独立董事的激励问题 9
3.2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问题 9
3.3独立董事的退出机制问题 10
第四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分析 11
4.1形成制衡体系的基础构架 11
4.2建立高度独立的单层董事会结构 13
4.3促进独立董事的职业化 14
4.4建立平衡的权责体系和履职监管力量 15
4.5构造高效透明的独立董事激励制度 16
结束语 17
致 谢 18
参考文献 19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和现状评析
1.1独立董事制度的萌芽阶段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芽阶段,业界一般认定2000年之前为启使阶段。萌芽阶段的主要特征主要为大众对于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解保持在一个不太知道理解的阶段,不管是上市公司包括独立董事个人自身皆认为企业在设立独立董事他存在的意义就是担任公司顾问这一性质,与独立董事基本上不干涉上市公司事务这一理解等同起来,在会议中,独立董事的出席率十分低下。反对者表示其认为独立董事的存在是没有必要性的,原因是聘请的董事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往往缺乏在本公司或本行业的从业经验,对一家公司内部结构的生疏以及对本行不了解,造成在需要决策的时候不能提供给出良好的建议。这一理由反映出反对者会从咨询建议功能出发,而非关注独立董事对内部人员的评价监督功能。这一现象的出现也说明了业界对独立董事的认知有着重大偏差。
2000年证监会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有6.3%的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了各类由下属组成的职能委员会,普遍存在的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是财务管理委员会、投资或融资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在他们中间我们发现参与最多的是战略委员会的一支。从这系列调查可以看出公司基本上是将独立董事视为顾问,将监督力量权利给予了他人。而这一阶段立法和监管尚处于空门状态,监管机构没有强制要求。此外这一时期独立董事的报酬薪资相对于同一企业的领导层而言还处于较低水平,所获报酬比例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十分低下。偏低是由于企业把他当做视为顾问,用顾问费的标准、价格来向独立董事提供一样的报酬,这一行为也间接导致了独立董事自身对权利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的淡薄。
1.2独立董事制度的快速发展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是在2000年之后2001年底,这一期间中国证监会开始发挥重大作用,完善并发布的为建立一个独立董事系统提供的指导方针标志着独立董事的格式。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规范行为准则,建立法律制度。萌芽阶段我国不定尝试,进行调试为推动我国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做了里程碑式的推进。在2000年10月国家经贸委出台法律法规要求全中国的老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加强管理。中国证监会不断改善,推陈出新发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此外,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在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这一准则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对独立董事的权利、责任在法律上进行界定画上框架,这样做让上市公司能够做到更加的规范。并且在这一年中国政府开始介入,他们对上市公司董事开始试压实际行动对其加大监管力度以此来约束不当行为。在这一年有11家上市公司董事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联合公安机关对内幕交易等大案要案进行查处。而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也获得了董事会的反对权。19年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发布符合当地实情的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表明,规定了证券交易所拥有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处罚权。这一阶段随着无论是在立法还是监管方面都取得了艰苦的进步,独立董事制度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
2001年的八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沪深证券市场上的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2002年6月20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其中有一个要是会计型专业人才才可以。改制后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前赴后继,不停吸收高端人才。经专业机构预测整个市场由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在近几年内独立董事队伍将扩至4000人左右。独立董事嫣然成为了市场上的一个新兴职业。截至2001年,大约有123名经济学家和136名技术类专业的行业领军人物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另一部分独立董事或企业家,律师和会计师在证券化行业的领导下的代表担任。在这一时期之下律师和会计型的人才在大数据下所占的比重偏低无法满足政府的相应要求相应要求。
除此之外在该阶段下,独立董事他们的薪酬待遇相比以往的有了质的飞跃,其工作的生态大环境,环境有明显的好转。在2002年间全国一共有11777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其任职公司拿到平均津贴为3点4万元。相比之下薪酬也达到了高管的1/3。
1.3独立董事制度的自查自纠阶段
第三阶段为业界称为自查自纠阶段,2002年开始中国政府的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不足和遇到的障碍进行管理,对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讨论和反思。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为独立董事行业团体数量呈现据连续上升趋势。其次独立董事结构发生变化。学者老师的职业占据独立董事60%以上的席位,2002年开始这种比重开始失衡,而会计师律师等高端人才纷纷入驻上市公司成为董事会的一员。主要原因是这些人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所学,术业有专攻。其次会计师和律师的职业特性使他们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上来。最后会计师和律师熟悉会计准则和法律规范具有较强的风险辨别能力能发挥专长为公司保驾护航。
目 录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和现状评析 1
1.1独立董事制度的萌芽阶段 1
1.2独立董事制度的快速发展阶段 1
1.3独立董事制度的自查自纠阶段 2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特点分析 4
2.1独立董事对企业的影响 4
2.2独立董事的权利界定 5
2.3独立董事的监管措施 7
第三章 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研究 9
3.1独立董事的激励问题 9
3.2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问题 9
3.3独立董事的退出机制问题 10
第四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分析 11
4.1形成制衡体系的基础构架 11
4.2建立高度独立的单层董事会结构 13
4.3促进独立董事的职业化 14
4.4建立平衡的权责体系和履职监管力量 15
4.5构造高效透明的独立董事激励制度 16
结束语 17
致 谢 18
参考文献 19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和现状评析
1.1独立董事制度的萌芽阶段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芽阶段,业界一般认定2000年之前为启使阶段。萌芽阶段的主要特征主要为大众对于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解保持在一个不太知道理解的阶段,不管是上市公司包括独立董事个人自身皆认为企业在设立独立董事他存在的意义就是担任公司顾问这一性质,与独立董事基本上不干涉上市公司事务这一理解等同起来,在会议中,独立董事的出席率十分低下。反对者表示其认为独立董事的存在是没有必要性的,原因是聘请的董事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往往缺乏在本公司或本行业的从业经验,对一家公司内部结构的生疏以及对本行不了解,造成在需要决策的时候不能提供给出良好的建议。这一理由反映出反对者会从咨询建议功能出发,而非关注独立董事对内部人员的评价监督功能。这一现象的出现也说明了业界对独立董事的认知有着重大偏差。
2000年证监会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有6.3%的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了各类由下属组成的职能委员会,普遍存在的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是财务管理委员会、投资或融资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在他们中间我们发现参与最多的是战略委员会的一支。从这系列调查可以看出公司基本上是将独立董事视为顾问,将监督力量权利给予了他人。而这一阶段立法和监管尚处于空门状态,监管机构没有强制要求。此外这一时期独立董事的报酬薪资相对于同一企业的领导层而言还处于较低水平,所获报酬比例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十分低下。偏低是由于企业把他当做视为顾问,用顾问费的标准、价格来向独立董事提供一样的报酬,这一行为也间接导致了独立董事自身对权利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的淡薄。
1.2独立董事制度的快速发展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是在2000年之后2001年底,这一期间中国证监会开始发挥重大作用,完善并发布的为建立一个独立董事系统提供的指导方针标志着独立董事的格式。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规范行为准则,建立法律制度。萌芽阶段我国不定尝试,进行调试为推动我国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做了里程碑式的推进。在2000年10月国家经贸委出台法律法规要求全中国的老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加强管理。中国证监会不断改善,推陈出新发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此外,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在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这一准则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对独立董事的权利、责任在法律上进行界定画上框架,这样做让上市公司能够做到更加的规范。并且在这一年中国政府开始介入,他们对上市公司董事开始试压实际行动对其加大监管力度以此来约束不当行为。在这一年有11家上市公司董事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联合公安机关对内幕交易等大案要案进行查处。而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也获得了董事会的反对权。19年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发布符合当地实情的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表明,规定了证券交易所拥有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处罚权。这一阶段随着无论是在立法还是监管方面都取得了艰苦的进步,独立董事制度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
2001年的八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沪深证券市场上的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2002年6月20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其中有一个要是会计型专业人才才可以。改制后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前赴后继,不停吸收高端人才。经专业机构预测整个市场由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在近几年内独立董事队伍将扩至4000人左右。独立董事嫣然成为了市场上的一个新兴职业。截至2001年,大约有123名经济学家和136名技术类专业的行业领军人物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另一部分独立董事或企业家,律师和会计师在证券化行业的领导下的代表担任。在这一时期之下律师和会计型的人才在大数据下所占的比重偏低无法满足政府的相应要求相应要求。
除此之外在该阶段下,独立董事他们的薪酬待遇相比以往的有了质的飞跃,其工作的生态大环境,环境有明显的好转。在2002年间全国一共有11777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其任职公司拿到平均津贴为3点4万元。相比之下薪酬也达到了高管的1/3。
1.3独立董事制度的自查自纠阶段
第三阶段为业界称为自查自纠阶段,2002年开始中国政府的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不足和遇到的障碍进行管理,对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讨论和反思。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为独立董事行业团体数量呈现据连续上升趋势。其次独立董事结构发生变化。学者老师的职业占据独立董事60%以上的席位,2002年开始这种比重开始失衡,而会计师律师等高端人才纷纷入驻上市公司成为董事会的一员。主要原因是这些人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所学,术业有专攻。其次会计师和律师的职业特性使他们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上来。最后会计师和律师熟悉会计准则和法律规范具有较强的风险辨别能力能发挥专长为公司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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