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冰莹与梅娘笔下出走女性形象的比较分析以女兵自传及水族三部曲为例(附件)

摘 要在中国传统的小说格局中,女性角色往往被定义为坚忍顺从、深情婉约的形象,叛逆洒脱的女性形象偶有出现,也终究未占据时代的主流。“新文化运动”之后,随着剧作家易卜生《娜拉》的传入,给文坛注入新的活力,使作家对女性地位及女性尊严的思考达到了空前的深度。“出走女性”更是作为文学母题,出现在多部作品之中,谢冰莹《女兵自传》中的“我”和梅娘小说“水族三部曲”中的系列女性皆是时代巨浪下,选择出走的女性形象。笔者以两位作家笔下的“出走女性”为例,分析新旧文化交替背景下,知识女性渴望独立自由,却又躲不过封建思想梦魇的悲剧命运,进而探究出走背后相异的价值诉求,最终通过分析生活经验对“出走女性”形象塑造的影响,深层次解构支撑她们出走的性格特征。
目 录
前言 1
一、男权社会下的“出走女性” 2
(一)无力摆脱的依附性 2
(二)无法避免的角色悲剧 4
二、“出走女性”的价值诉求 6
(一)“出走女性”的社会诉求 6
(二)“出走女性”的本体诉求 6
三、生活经验对“出走女性”形象塑造的影响 8
(一)叛逆的“出走女性” 8
(二)决绝的“出走女性” 9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 谢 12
前言
二十世纪的新文化运动对女性解放的影响十分深远,在痛批封建思想荼毒妇女的同时,也多次引用西方女权思想,倡导女性的个性解放和人格独立。易卜生的《娜拉》娜拉用出走的方式表达对男权中心社会的抗争,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共鸣,成为了当时渴望独立自主的女性所崇拜和模仿的偶像。现代作家们更是创造出一个个本土版娜拉,首先在戏剧领域,胡适的《终身大事》、欧阳予倩的《泼妇》、郭沫若的《卓文君》、曹禺的《日出》等都先后塑造了出走的女性形象。小说领域则鞭辟入里地刻画了在新旧变迁中艰难前行着的女性,鲁迅《伤逝》的子君,庐隐《海滨故人》中的露莎,巴金《寒夜》中的曾树生等等,而鲁迅于1923年提出的关于娜拉“不是堕落,就是回来”的论断,更引得众多作家开始关注“娜拉走后怎样”这一问题。而梅娘和谢冰莹作为20世纪三四十年代活跃的女性作家,都贡献了文学史上独特的“出走女性”文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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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者对梅娘作品的比较研究,主要将梅娘与张爱玲、苏青等人的作品进行对比,如张萍萍的《四十年代女性文学“三人厅”——张爱玲、苏青、梅娘创作比较谈》和董俊的《“南玲北梅”:梅娘与张爱玲小说比较论》等,而与同时代下的谢冰莹作品联系分析较少;谢冰莹作品的研究,大都集中在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领域,“出走女性”形象主要作为现代文学史上娜拉群像中的一部分来研究,缺乏对女性角色的深度挖掘。经研究不难发现,两个人在作品《女兵自传》和“水族三部曲”系列中,都不约而同地塑造出“出走女性”形象,在人物形象、作品主题表达方面皆有值得探讨之处。因此,有必要对两位女性作家的作品进一步进行梳理探究。
谢冰莹的《女兵自传》与梅娘的“水族三部曲”中的系列女性,她们不同的命运走向,既有时代潮流下女性主体意识的共性,又有各自的个性表征。“水族三部曲”的“娜拉”在婚姻爱情道路上艰难探索,而《女兵自传》则为徘徊观望的“娜拉”指明了革命道路,试图将两位女性作家笔下“出走女性”放在同一个框架内,用女性主义的视角进行探索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和对比分析等方法,透析在男权思想笼罩下,女性的社会地位以及价值诉求上的特征。并通过分析两位女性作家相异的生活背景,探究生活经验对塑造“出走女性”形象的影响。揭示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活困境,也希望借此丰富二者作品中“出走女性”形象比较的视角观念,为后来人全面把握二者的作品提供有益帮助。
一、男权社会下的“出走女性”
在中国传统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中,“夫为妻纲,父为子纲”,而女性则要遵从“三从四德”,专为女性设置的“七出之条”,更将没有子嗣和患有恶疾明列其中。她们的存在价值被打上工具的烙印,男性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女性,而女性则始终附属于男性而存在。
(一)无力摆脱的依附性
20世纪初,新思潮的涌动催生了女性主体意识的萌动,她们以“娜拉”为偶像,进行反抗,“出走”成为了主要表达方式。无论是谢冰莹《女兵自传》还是梅娘的“水族三部曲”中系列女性都是这种社会环境下出走的女性形象。然而尽管她们奋力挣扎,想要逃出男权制度的牢笼,依旧陷入男权思想的围城。
在《女兵自传》中,“我”经历了四次逃奔,终于和封建婚姻分道扬镳,与萧明解除婚约,实现了个人自由,开始了全新的生活。然而前路并没有预想中的顺遂,“我”和奇恋爱了,本以为幸福婚姻,却因为鸿的出现,出现了裂痕。鸿像一根刺,扎在奇心里,成为日后引发婚变的导火索。“他比我漂亮,能干,比我有钱,有地位,你去爱他吧!”奇的恶言揭示了他进步学生外表下,传统封建男权思想内核,金钱和地位是男权地位的象征,认为“我”会贪恋鸿提供的优渥物质条件。他潜意识里表现出在男性权威上的不自信,同时也暗示这种男性的物质权威在他心中所占的重要地位,间接地承认了这种男性权威的至高无上,女性在他眼中不过是寄生于男性而活。那么“我”的逃出于此刻显得毫无意义,逃出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枷锁,却又陷进了自己精心挑选的男权婚姻。 “自己的脏衣服和孩子的尿布,全由自己洗;做饭扫地的工作,当然全靠自己动手。” “我”深陷于家庭琐事中,无法正常地兼顾社会生活,经济来源的不稳定性,也加强了经济上对奇的依赖性。而当奇因为贪恋打牌,把给小孩冲奶粉的事抛诸脑后,导致孩子的哭声“哭得连隔院的人都听到了。” “我”写信劝告奇,“请求他为了可怜的孩子,暂时把牌牺牲一下。”当“我”在扮演了母亲角色之后,心中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的天平已慢慢倾斜,没有了之前为革命游行示威的豪情,也退却了四次逃奔的倔强与勇气,只剩下了无尽的哀求和宽容,只求奇能够做到顾家。这种母性使然下的卑微姿态,无形中也加强了男性角色在家庭中的权威,女性在家庭中的依附性特征进一步显现出来。
梅娘笔下的女性,虽然在女性解放思想的召唤下,女性主体意识有所觉醒,但是存在于中华大地几千年的男权思想,依然梦魇般困扰着她们,使之摆脱不了对于男性的依附。《鱼》中的芬,拒绝了嫁给公司经理的儿子,不甘做一颗家族博弈的棋子,梦想追求婚恋自主权,勇敢破门而出,看似在为女性意识的觉醒摇旗呐喊,实则陷入了另一囹圄。与林省民组织家庭之后,才明白自己沦为了笼中之雀。“别耍大小姐脾气了,芬,这儿可是我林省民的家,不是你的公馆,摔坏的东西可是要我的钱买啊!”略带讽刺意味的话实则暗藏玄机,表面上让芬不要乱发脾气,实则是通过经济所有权的警告,让她知晓今时不同往日,唯有顺从才是真理。而林省民之所以敢发表如此言论,也与芬的处境密不可分,一个私奔出逃的大家闺秀必为社会所不齿,没有男人会心甘情愿地接手,因而林省民吃定了芬。而芬哭闹过后,最终也只能跟他回家。对于芬来说,出走等于自断后路,现在的她没有收入,没有亲人的接济,只能依靠林省民,回家是无奈的必然之举。看似女性意识觉醒的出走,实则使自己陷入了更为复杂的艰难处境,女性对于男性的依附地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直到生下孩子,才知晓林省民早有家室,只是原配未有子嗣,而芬成为了他实质上的姨太太,沦为了生育工具。女性主体意识在此时进一步消解,女性的依附形象得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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