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空分异研究以13个地级为例
摘要:本研究将土地集约利用内涵作为基础,以了解我国社会土地利用现状为途径,构建出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体系,并以江苏省实际土地利用情况为对象,评价出该省13个地级市2007-2013年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从而分析省内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体现出的时空特征,探寻其时空分异规律,为江苏今后的土地利用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结论:(1)江苏省内13个地市的土地集约利用评分值在整体上处于很高的发展层次;(2)2007-2013年间江苏省各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致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上升态势,少部分呈现为下降;(3)13个地级市在7年时间里,分属不同的土地利用发展类型且存在较为悬殊的空间差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与各市经济发展状况表现为正向相关关系;(4)在未来的土地利用管理中,应强化土地可持续集约利用理念并落实到土地利用行为中,对省内不同的地理与经济发展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此外通过建立协调发展机制来缩小各地市间的空间差异。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2
一、 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综述 2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综述 2
(二)关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的评价综述 2
二、内涵界定及评价体系的构建 3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界定 3
(二)江苏省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 3
1.指标体系的确立及相关指标的选取 3
2.评价模型的构建 4
三、江苏省内13个地市在20072013年间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5
(一)研究区域概况 5
(二)数据来源 5
(三)研究成果——江苏省内的13个地市的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评测结果 5
四、江苏省内的13个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间的时空分异特征及规律 6
(一)时间维度上的分异特征与规律 6
1.时间变化特征 6
2.时间变化下的空间差异规律 7
3.时间分异规律 8
(二)空间维度上的分异特征与规律 9
1.空间变化特征 9
2.空间变化下的时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间差异规律 9
3.空间分异规律 10
五、结论与建议 11
(一)研究结论 11
(二)政策建议 12
致谢 13
参考文献 13
附录 13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空分异研究
——以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为例
引言
引言
我国的土地国情是人多地少,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有关土地利用的方式应该由不断向外扩展转成土地利用的集约方向发展。土地利用的效率较为低下、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欠合理是我国当前土地利用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因此对我国已有的存量土地进行集约利用已经逐渐成为土地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点。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为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提升现有的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是其的战略选择。因此,盘活现有的存量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面临着因社会发展持续促进的土地需求与自然有限的土地供给之间的严峻矛盾,土地集约利用成为缓解其矛盾根本有效的途径。我国的经济发展现在已经进入到新常态的发展潮流中,土地集约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可以缓解国内现存的供需矛盾,促进土地利用健康发展,还可以促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所以,本论文期望可以通过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来促使我国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间全面协调的进步。
一、 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综述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综述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的确定是开展相关研究的前提,早期学者在该领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发现了土地利用的政府管理中明确其概念是实际建立集约理念的基本要素。目前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学者们对此仍处于讨论的争议阶段:
在大量关于此问题的学术研究中最先提出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的学者是西方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David) [1],基本的概念被界定为在单位的土地面积上借助增加土地的投入的途径来获取最高程度的土地报酬,即实现最大的土地效益。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获取高额土地回报的途径可以通过加大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投入强度、使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和借鉴先进的技术方法等来实现[2]。在土地利用的全程,土地利用效率能否提升根本取决自土地的利用能否实现科学布局。韩冰等人提出土地集约利用的定义应以土地的可持续作为前提,优化土地的用地布局并改善其结构[3]。甄江红、成舜、郭永昌和张敏等人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更加细化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他们认为土地集约利用所收获的效益是指涵盖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方面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的共同效益[4]。因此土地集约利用应被定义成为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可以从投入产出过程的每个环节实现单位土地上的集约利用,达到效益产出最大化。
(二)关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的评价综述
在实际的评价操作时大多难以形成统一用来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体系,国土部针对此现状出台了《城市土地集约潜力评价技术方案》,以期可以为其提供指导。关于城市土地层面的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体系,大多学者提出不能笼统地建立一个指标体系,应该根据评价的不同维度来划分评价因素所含指标的多样层次[3]。
龚义、吴小平等人认为城市土地的利用价值由于城市载体的多样功能性而需要构建整体的评价体系,不仅需要考虑土地集约利用的可持续性和高效发展的共同点,还需要展现出城市土地在集约利用方面所包含的特有性质[5]。在确定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的各个影响因素时,学者们分别选取了不同的指标来衡量集约程度[1],如王中亚以样本区域的土地利用的经济投入水平、利用强度、利用收益和利用可持续性为因素评价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城市带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这三大区域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 [6],刘晓丽通过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发展和积极协调发展共四方面的影响因素综合衡量北京市指定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7]。
二、内涵界定及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界定
大量学者通过研讨提出“土地集约利用”并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状态,而应是受多重因素对多个利用阶段综合影响的发展过程。城市土地属于总体土地的细化分支,因此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动态可循环的概念:以可持续利用为关键,将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作为前提,以增加单位面积上的土地投入水平和提升单位面积的土地利用强度为途径,来达到土地利用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以期在未来的城市发展和建设中可以得到更高利用效率的土地行为。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2
一、 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综述 2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综述 2
(二)关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的评价综述 2
二、内涵界定及评价体系的构建 3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界定 3
(二)江苏省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 3
1.指标体系的确立及相关指标的选取 3
2.评价模型的构建 4
三、江苏省内13个地市在20072013年间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5
(一)研究区域概况 5
(二)数据来源 5
(三)研究成果——江苏省内的13个地市的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评测结果 5
四、江苏省内的13个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间的时空分异特征及规律 6
(一)时间维度上的分异特征与规律 6
1.时间变化特征 6
2.时间变化下的空间差异规律 7
3.时间分异规律 8
(二)空间维度上的分异特征与规律 9
1.空间变化特征 9
2.空间变化下的时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间差异规律 9
3.空间分异规律 10
五、结论与建议 11
(一)研究结论 11
(二)政策建议 12
致谢 13
参考文献 13
附录 13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空分异研究
——以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为例
引言
引言
我国的土地国情是人多地少,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有关土地利用的方式应该由不断向外扩展转成土地利用的集约方向发展。土地利用的效率较为低下、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欠合理是我国当前土地利用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因此对我国已有的存量土地进行集约利用已经逐渐成为土地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点。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为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提升现有的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是其的战略选择。因此,盘活现有的存量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面临着因社会发展持续促进的土地需求与自然有限的土地供给之间的严峻矛盾,土地集约利用成为缓解其矛盾根本有效的途径。我国的经济发展现在已经进入到新常态的发展潮流中,土地集约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可以缓解国内现存的供需矛盾,促进土地利用健康发展,还可以促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所以,本论文期望可以通过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来促使我国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间全面协调的进步。
一、 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综述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综述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的确定是开展相关研究的前提,早期学者在该领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发现了土地利用的政府管理中明确其概念是实际建立集约理念的基本要素。目前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学者们对此仍处于讨论的争议阶段:
在大量关于此问题的学术研究中最先提出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的学者是西方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David) [1],基本的概念被界定为在单位的土地面积上借助增加土地的投入的途径来获取最高程度的土地报酬,即实现最大的土地效益。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获取高额土地回报的途径可以通过加大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投入强度、使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和借鉴先进的技术方法等来实现[2]。在土地利用的全程,土地利用效率能否提升根本取决自土地的利用能否实现科学布局。韩冰等人提出土地集约利用的定义应以土地的可持续作为前提,优化土地的用地布局并改善其结构[3]。甄江红、成舜、郭永昌和张敏等人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更加细化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他们认为土地集约利用所收获的效益是指涵盖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方面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的共同效益[4]。因此土地集约利用应被定义成为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可以从投入产出过程的每个环节实现单位土地上的集约利用,达到效益产出最大化。
(二)关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的评价综述
在实际的评价操作时大多难以形成统一用来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体系,国土部针对此现状出台了《城市土地集约潜力评价技术方案》,以期可以为其提供指导。关于城市土地层面的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体系,大多学者提出不能笼统地建立一个指标体系,应该根据评价的不同维度来划分评价因素所含指标的多样层次[3]。
龚义、吴小平等人认为城市土地的利用价值由于城市载体的多样功能性而需要构建整体的评价体系,不仅需要考虑土地集约利用的可持续性和高效发展的共同点,还需要展现出城市土地在集约利用方面所包含的特有性质[5]。在确定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的各个影响因素时,学者们分别选取了不同的指标来衡量集约程度[1],如王中亚以样本区域的土地利用的经济投入水平、利用强度、利用收益和利用可持续性为因素评价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城市带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这三大区域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 [6],刘晓丽通过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发展和积极协调发展共四方面的影响因素综合衡量北京市指定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7]。
二、内涵界定及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界定
大量学者通过研讨提出“土地集约利用”并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状态,而应是受多重因素对多个利用阶段综合影响的发展过程。城市土地属于总体土地的细化分支,因此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动态可循环的概念:以可持续利用为关键,将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作为前提,以增加单位面积上的土地投入水平和提升单位面积的土地利用强度为途径,来达到土地利用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以期在未来的城市发展和建设中可以得到更高利用效率的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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