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支付意愿分析以山西大同市南郊区为例

1本论文以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农村为例,研究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以及在当地实施垃圾分类回收的可能性,并通过实地调研明确当地农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服务的支付意愿。本研究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第一,南郊区基本情况的调查,该部分研究南郊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需要改进的方面。据此来探讨在南郊区农村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可能性。第二,统计分析,对南郊区农民的基本个人信息、生活垃圾收集习惯、对本村居住环境的满意度进行分析。第三,建立模型与结果分析,根据获得的调查问卷,运用多元logit模型对农民生活垃圾分类支付意愿进行分析,同时对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进行探讨。研究结果表明,农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支付意愿均值为5.59元/月。影响农民生活垃圾分类支付意愿的因素有收入水平、年龄、对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可见,大部分农村居民愿意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服务付出一定的费用,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来提高农民愿意为垃圾分类回收服务支付的价格。因此,向农民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可以是是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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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引言:传统条件下,厨余垃圾作为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可以用作畜禽饲料,还有一部分则是通过还田、回收处理,因此生活垃圾总体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也小(武攀峰等,2006)。但近年来,由于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尤其在近郊区农村田地养殖的减少使得就地处理生活垃圾变得不再普遍。并且由于农村居民的人口居住特点是由分散趋向集中的,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对环境的影响逐渐凸显(张雪绸,2004)。因此,几乎失去控制的农村生活垃圾的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甚至于一些农村出现了“围村、塞河、堵门”的情况。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得农村生活垃圾量增多,并且出现了大量的塑料、包装等垃圾。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机会成本增加使得几乎没有人再对垃圾进行农家肥再利用,这使得农民随意堆放垃圾,或排到村落的河道中,造成了水体污染,也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破环,这些乱堆乱放的垃圾导致农村的垃圾循环链条断裂(Wang,L.A等,2009)。因此,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情况影响到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我国在处理生活垃圾时采用填埋、焚烧、堆肥等方式(吴玉萍等,2001)。这些垃圾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方式仍然对环境有着不好的影响,更为有效的处理垃圾、减少环境污染问题的方法是减少垃圾的产生量。而将垃圾进行分类,可以很好的实现减少垃圾、垃圾资源再利用(管冬兴等,2008)。
早在20世纪中后期,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在城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A.K. Bernstad,等,2011;J.Tanskanen,2001),并取得了一定效果,有效的实现了垃圾源头减量、垃圾重复利用与废弃物的分类归置等目标(C.Charuvichaipong,2006)。2000年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杭州、南京和桂林这八个城市试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但遗憾的是,我国并没有得到与发达国家一样的效果,这可能是由于我国的垃圾管理规制措施不健全(杨方,2012),同时垃圾分类设施不足(J.Tai,W. Zhang等,2011);垃圾回收利用体系也不健全(Y.Zhuang,S.Wu等,2008);公众意识和参与缺乏(H.Wang,2001)共同造成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垃圾分类回收的差异。除了上述八个城市以外,我国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仍处于艰难的实施过程中,甚至陷入一种明存实亡的境地,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居民长期处于一种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状态中,已经养成的混合收集习惯一时难以改变。
影响农村生活环境的原因包括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政府的支持和农户改善环境的态度与支付意愿。由于人们固有的传统观念,九成以上的农民都不愿意为垃圾回收利用付费(Liu,2006)。根据消费者为某一服务支付的具体金额可以很好的体现消费者的意愿。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农户对整个农村环境的支付意愿,例如垃圾处理费的支付意愿(梁增芳等,2014),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付费状况(王宝兰,2013),而有关农户生活垃圾分类的支付意愿研究较少。
在垃圾收集处理服务当中,我国城区的垃圾治理工作是以政府为主体,政府环卫事业单位承担垃圾处理业务,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主要来源于市财政部门。而在农村则缺乏特定的环保部门来进行管理。在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服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垃圾处理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的相对缺乏将容易形成经费短缺的局面,所以为了能更好地解决农村垃圾分类回收的资金问题,村集体需要考虑向农村居民收取一定的垃圾分类处理费用。因此,为了能给在农村顺利的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服务所需的资金来源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我们有必要研究农民对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垃圾分类回收服务的支付意愿及影响因素。对此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我们在农村地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服务,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水平和支付意愿直接关系到农村生活垃圾回收与利用能否有效进行。为了避免农村在实施垃圾分类时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再次发生,形成与城市垃圾分类一样的局面。本文从农民的视角,探讨农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感知和支付意愿,为今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提供科学的依据。可以为今后农村实施垃圾分类回收时节省成本,提高效率。这项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政府在农村实施垃圾分类回收服务时提供可靠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知识,并且以家庭为单位,了解农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可以使社会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有科学的认识并给予主动的关注与配合。
一、 基础理论与研究方法
(一)相关概念界定
1.支付意愿
支付意愿指的是消费者愿意为一定数量的物品或劳务所付出的金额。支付意愿带有强烈的主观性,是因为支付意愿是消费者对物品或劳务的个人估计,具有强烈的个人特色。支付意愿广泛应用于环境质量的需求分析和环境评价中。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存在,增加一单位的支付金额带来的环境改善是递减的,因此在一定收入水平下,消费者对环境质量的边际支付意愿也符合递减规律。
2.生活垃圾分类
根据现行标准,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三类或者是有机、无机两大类。但是由于这些概念较为模糊,因此本文参考(韩洪云,2016)将生活垃圾分为三大类:(1)有经济价值的垃圾:植物残体、畜禽饲料、煤渣、粪便、旧书籍、废报纸、塑料瓶、啤酒瓶、废金属等。(2)厨余垃圾:各种残羹剩饭、菜叶等。(3)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手机、废灯管等。
(二)公共物品理论
1.公共物品
(1)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物品包括公共产品与服务两个方面,其中,在广义与狭义上又存在两个不同的概念,广义上是指某种物品不同时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而狭义上的公共物品是纯公共物品,是同时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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