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失业保险的公平性与效率性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中国失业保险的公平性与效率性研究以江苏省为例[20200511191511]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劳动力市场扩大的趋势会日益加快,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着愈加重要的作用,而当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却越发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失业保险待遇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随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本文选定江苏省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借鉴和对当前失业保险待遇政策的研究,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分析我国失业保险待遇,发现我国失业保险目前存在的一些公平性和效率性问题,并从保证公平和提高效率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对策。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关键字:失业保险;公平;效率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绪论2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2
(二)失业保险待遇的概念与政策内容2
二、文献综述 2
(一)国内外研究进展2
1.对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研究2
2.对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的研究3
3.对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研究3
4.对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服务的研究3
5.对隐性就业现象的研究3
(二)研究评述3
三、失业保险的公平性研究4
(一)失业保险机会公平性4
(二)失业保险过程公平性4
(三)失业保险结果公平性4
四、失业保险的效率性研究5
(一)失业保险待遇分配的效率性5
(二)失业保险待遇供给的效率性5
(三)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的效率性5
(四)失业保险待遇功能发挥的效率性6
(五)失业保险奖惩措施的效率性6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7
(一)结论7
(二)对策建议8
致谢8
参考文献8中国失业保险的公平性与效率性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
引言
一、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失业保险是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做法,让失业工人在获得必要的经济援助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通过开展就业培训等方式促进失业者再次就业。2010年颁布的《社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会保险法》针对性的完善了《失业保险条例》的不足之处,对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减少失业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增长,当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越发不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在失业保险的运行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失业保险待遇具有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抑制失业、促进再就业以及维持社会有效需求的重要作用。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设置的不合理性使得参保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差距越拉越大,严重阻碍了失业保险基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体现效率与公平原则。
失业保险待遇制度的完善已经是势在必行,这不仅是解决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需要,也是保证效率、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本研究通过对我国不同岗位员工失业待遇的实证研究,为完善失业保险待遇制度积累资料,丰富我国失业保险研究内容。通过对我国不同行业员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同失业率行业缴费率、不同工资水平固定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的保障功能与促进再就业功能的实现等方面的研究找出我国失业保险的在公平性与效率性上的问题。同时借鉴了国外主要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经验。追求相对公平,保持效率水平。推动实现单位员工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对公平以发挥失业保险金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二)失业保险待遇的概念与政策内容
章亮明,钟刚主编的《社会保障法》中将失业保险待遇定义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不同形式和标准的失业保险待遇,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1]失业保险待遇通常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即通过向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避免他们失业后因收入中断而无法维持生计。二是抑制失业、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即通过失业保险提供生活补助或岗位补贴,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措施,在解决失业人员生活来源的同时,帮助和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三是经济功能,即通过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使其不因失业而失去收入,以维持他们的消费预期,保证社会的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2]
二、 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研究进展
1.对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研究
王福君指出我国失业保险待遇属于有限覆盖。他认为我国失业保险不应只覆盖了城镇企业员工,需要将更多劳动者群体纳入失业保险覆盖。[3]刘勇,宋豫通过对《失业保险条例》深入研究,另外指出针对城镇企业,保障对象为“职工”。但却未明确“职工”是否要以订立劳动合同为前提。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弱势职工群体的参保权益无法受法律保障。[4]而李飞,张丽伟也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起步较晚,同时仍未大范围推行。[5]张金艳指出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并未覆盖到公务员和大学毕业生群体。[6]
刘华,邹波,程海峰因此提出失业保险待遇应该发放给全体劳动者。一方面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减少企业故意补缴或拖欠费用的现象。另一方面失业保险要覆盖更多对象。通过立法将乡镇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覆盖范围。[7]
2.对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的研究
陈新,郑雪瑶认为我国目前对非自愿中止就业与失业者必须有就业能力以及就业意愿的条件审核力度不够。[8]袁忍强认为我国对失业保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险待遇享受者法定劳动年龄的规定缺失,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滥发现象。加重了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也不利于效率与公平。[9]针对这一情况,王慧提出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规定企业缴纳保费时需要提供职工名单。[10]
3.对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研究
曾英姿认为目前中国失业保险金给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发放具有随意性。且应当将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标准与失业者缴纳的保费额度挂钩。[11]另外,巩春秋认为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需要随物价不断上涨而相应增长,否则就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功能的实现。[12]Laszlo Goerke, Jakob B. Madsen提出减少失业补偿与增加就业的联系呈现愈来愈强的趋势,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过高则会降低失业者再就业积极性。[13]
陆安,骆正清认为制定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应该遵循需求原则和激励原则。既要保证失业保险金能满足该地区的经济水平,也要保证失业保险金替代率不能过高,否则容易打击失业者再就业积极性,滋生“养懒汉”现象。同时,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标准也要随经济发展而发展。[14]
4.对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服务的研究
曾英姿认为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总量小,可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部分很小;同时国家尚对促进在就业重视不足导致基金大部分用于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且郜玉红,丁晓莉指出中国再就业的质量并不高。[15]国外学者Helmuth Cremer, Maurice Marchand, Pierre Pestieau 也提出,再就业者面对喜欢的职业与被提供的职业不匹配时会影响失业保险金水平,甚至将一部分人推到永久失业的境地。Helmuth Cremer, Maurice Marchand, Pierre Pestieau强调了为失业者寻找合适工作,提高再就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性。[16]
三、失业保险的公平性研究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着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公平不等于平等,只有相对的公平,而不是绝对的平等。从整体上看,公平的内容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方面。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劳动力市场扩大的趋势会日益加快,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着愈加重要的作用,而当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却越发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失业保险待遇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随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本文选定江苏省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借鉴和对当前失业保险待遇政策的研究,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分析我国失业保险待遇,发现我国失业保险目前存在的一些公平性和效率性问题,并从保证公平和提高效率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对策。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关键字:失业保险;公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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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绪论2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2
(二)失业保险待遇的概念与政策内容2
二、文献综述 2
(一)国内外研究进展2
1.对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研究2
2.对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的研究3
3.对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研究3
4.对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服务的研究3
5.对隐性就业现象的研究3
(二)研究评述3
三、失业保险的公平性研究4
(一)失业保险机会公平性4
(二)失业保险过程公平性4
(三)失业保险结果公平性4
四、失业保险的效率性研究5
(一)失业保险待遇分配的效率性5
(二)失业保险待遇供给的效率性5
(三)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的效率性5
(四)失业保险待遇功能发挥的效率性6
(五)失业保险奖惩措施的效率性6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7
(一)结论7
(二)对策建议8
致谢8
参考文献8中国失业保险的公平性与效率性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
引言
一、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失业保险是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做法,让失业工人在获得必要的经济援助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通过开展就业培训等方式促进失业者再次就业。2010年颁布的《社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会保险法》针对性的完善了《失业保险条例》的不足之处,对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减少失业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增长,当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越发不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在失业保险的运行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失业保险待遇具有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抑制失业、促进再就业以及维持社会有效需求的重要作用。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设置的不合理性使得参保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差距越拉越大,严重阻碍了失业保险基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体现效率与公平原则。
失业保险待遇制度的完善已经是势在必行,这不仅是解决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需要,也是保证效率、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本研究通过对我国不同岗位员工失业待遇的实证研究,为完善失业保险待遇制度积累资料,丰富我国失业保险研究内容。通过对我国不同行业员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同失业率行业缴费率、不同工资水平固定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的保障功能与促进再就业功能的实现等方面的研究找出我国失业保险的在公平性与效率性上的问题。同时借鉴了国外主要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经验。追求相对公平,保持效率水平。推动实现单位员工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对公平以发挥失业保险金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二)失业保险待遇的概念与政策内容
章亮明,钟刚主编的《社会保障法》中将失业保险待遇定义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不同形式和标准的失业保险待遇,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的特点和作用。[1]失业保险待遇通常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即通过向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避免他们失业后因收入中断而无法维持生计。二是抑制失业、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即通过失业保险提供生活补助或岗位补贴,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措施,在解决失业人员生活来源的同时,帮助和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三是经济功能,即通过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使其不因失业而失去收入,以维持他们的消费预期,保证社会的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2]
二、 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研究进展
1.对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研究
王福君指出我国失业保险待遇属于有限覆盖。他认为我国失业保险不应只覆盖了城镇企业员工,需要将更多劳动者群体纳入失业保险覆盖。[3]刘勇,宋豫通过对《失业保险条例》深入研究,另外指出针对城镇企业,保障对象为“职工”。但却未明确“职工”是否要以订立劳动合同为前提。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弱势职工群体的参保权益无法受法律保障。[4]而李飞,张丽伟也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起步较晚,同时仍未大范围推行。[5]张金艳指出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并未覆盖到公务员和大学毕业生群体。[6]
刘华,邹波,程海峰因此提出失业保险待遇应该发放给全体劳动者。一方面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减少企业故意补缴或拖欠费用的现象。另一方面失业保险要覆盖更多对象。通过立法将乡镇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覆盖范围。[7]
2.对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的研究
陈新,郑雪瑶认为我国目前对非自愿中止就业与失业者必须有就业能力以及就业意愿的条件审核力度不够。[8]袁忍强认为我国对失业保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险待遇享受者法定劳动年龄的规定缺失,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滥发现象。加重了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也不利于效率与公平。[9]针对这一情况,王慧提出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规定企业缴纳保费时需要提供职工名单。[10]
3.对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研究
曾英姿认为目前中国失业保险金给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发放具有随意性。且应当将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标准与失业者缴纳的保费额度挂钩。[11]另外,巩春秋认为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需要随物价不断上涨而相应增长,否则就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功能的实现。[12]Laszlo Goerke, Jakob B. Madsen提出减少失业补偿与增加就业的联系呈现愈来愈强的趋势,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过高则会降低失业者再就业积极性。[13]
陆安,骆正清认为制定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应该遵循需求原则和激励原则。既要保证失业保险金能满足该地区的经济水平,也要保证失业保险金替代率不能过高,否则容易打击失业者再就业积极性,滋生“养懒汉”现象。同时,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标准也要随经济发展而发展。[14]
4.对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服务的研究
曾英姿认为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总量小,可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部分很小;同时国家尚对促进在就业重视不足导致基金大部分用于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且郜玉红,丁晓莉指出中国再就业的质量并不高。[15]国外学者Helmuth Cremer, Maurice Marchand, Pierre Pestieau 也提出,再就业者面对喜欢的职业与被提供的职业不匹配时会影响失业保险金水平,甚至将一部分人推到永久失业的境地。Helmuth Cremer, Maurice Marchand, Pierre Pestieau强调了为失业者寻找合适工作,提高再就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性。[16]
三、失业保险的公平性研究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个人承担着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公平不等于平等,只有相对的公平,而不是绝对的平等。从整体上看,公平的内容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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