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用地增长极限计量研究

江苏省建设用地增长极限计量研究[20200511190908]
摘要:本文从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入手,研究建设用地总量与二三产值之间的关系,构建两者之间的关系模型,计算出江苏省各地级市建设用地到达极限规模时的年份与总量,并据此制定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下的区域差别化的调控措施。结果表明:(1)近年来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的依赖性逐渐减弱,边际建设用地增加量越来越小,边际土地利用变化率不断趋近于零,区域建设用地增长存在经济上的合理极限;(2)江苏省各地级市达到建设用地极限的年份及规模存在区域差异;各地区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也存在差异,不同区域应根据其达到极限的剩余年限,经济上极限约束下的可利用空间,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促进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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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极限规模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1
一、 基于经济发展的建设用地增长极限 2
(一)建设用地管理由增量控制转变为总量控制 2
1.提出背景 2
2.总量控制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3
3.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的提出 3
(二) 建设用地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3
二、 数据收集与模型构建 3
(一)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4
1. 江苏省建设用地现状 4
2. 模型构建思路 4
3. 统计数据来源 4
(二) 模型构建 4
三、 数据处理及结果分析 5
(一) 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发展模型结果及检验 5
(二) 建设用地极限计量模型 5
(三) 建设用地极限年份与极限规模 6
(四) 基于极限规模区域分异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制 8
四、 结论与讨论 8
(一)研究结论 8
(二)讨论 8
致谢 8
参考文献 9
江苏省建设用地增长极限计量研究
引言
引言
目前,我国建设用地供给主要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即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地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资源需求下达用地指标。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不断减少引起大量专家学者的关注,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于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方式,通常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但是忽略由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极限约束导致建设用地可利用空间越来越少的局限性[];部分学者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研究城市建设用地合理规模[]、极限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扩张政策管控[]等方面,而且近年来还有专家提出来总量控制和差别化控制的建设用地管理方式,但是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合理目标仍有待深入研究。
Hasse[]首先提出城市增长边界的理念,设置城市扩张的屏障和界限,用以防止城市的无序蔓延,对城市未来的潜在发展方式进行合理的疏导。余庆年等[]对我国各级城市用地的合理规模进行了比较研究。陈利根等[]以马鞍山市为例,系统地研究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杨素静[]以扬中市中心城区作为实证研究区域,分析了扬中市近年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特征,运用元胞自动机模型,对扬中市2010年的土地利用现状的用地情况测算,最后确定了该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彭保发[]采用灰色系统模型,通过灰色关联度分析,预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我国地区差异明显,统一的用地标准、用地定额难以满足差别化管理需要,探索体现区域差异的管控政策十分必要。翟腾腾等人[]以江苏省62个县(市、区)为研究区域,通过构建基于相对资源承载力的建设用地总量测度模型,测算出研究区域在目标年(2020年)的建设用地合理规模,并且根据测算出的建设用地规模,划分建设用地管制区域,提出因地制宜的建设用地管控措施。邹永旺[]根据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研究影响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主要因素,据此建立BP神经网络预测模型,测算出南昌市202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的指标划分提供参考依据。Henderson[-]等从城市效益和内部生产成本视角,比较单位建设用地上的生产效益来,从而确定合理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李效顺[]分析了我国城镇建设及工矿用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运用边际土地利用理论,构建计量模型,计算出地区建设用地的增长极限,为土地利用提供有效的政策与建议。
本文以江苏省为实证区域,基于经济学土地要素规模报酬递减规律,通过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建设用地规模变化和经济产出变化之间的关系,研究建设用地规模经济上合理的极限规模,并根据不同区域达到经济合理建设用地极限的年限和现有可扩张规模的差异,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策略,为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管控提供参考。
一、 基于经济发展的建设用地增长极限
(一)建设用地管理由增量控制转变为总量控制
1.提出背景
目前,我国建设用地供给主要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建设用地增量控制管理模式通常只考虑了经济发展因素对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缺乏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功能定位、土地开发强度和生态环境容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建设用地的调控机制。并且现阶段国内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方式,通常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来进行调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资源环境承载约束下建设用地规模客观上存在极限,逐渐提出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理念,研究总量控制的建设用地区域差别化管控。例上海城市规划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3226平方公里,并且展望年2040年建设用地总量维持该规模不变,“3226平方公里”即为建设用地的“天花板”,或称上海建设用地的“极限规模”。为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和江苏省建设用地的总量管控,也有必要测算其经济上合理的建设用地的增长极限。
建设用地极限规模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综合考虑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市生态环境需求等与建设用地相关的影响因素,依据建设用地用地的发展规律,测算出来的适于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极限规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的极限规模,可以促使建设用地发展由外延扩张模式向立体化、紧凑式的内涵发展模式转变,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2.总量控制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首先,建设用地总量有助于提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持续进程,延续现有的低效扩张模式不可持续,与资源环境承载约束下建设用地客观极限的内在需求不符。实施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提出将倒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城镇化、工业化的用地需求更加注重内涵挖潜,促进建设用地更加高效集约的利用。
其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是实现耕地保护的必要措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将促进经济发展从重数量向重质量的方向转变,降低经济发展对现有农田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的侵占和依赖,有助于国家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目标的实现。
3.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的提出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指出要制定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其中,对分类指导的土地政策规定是:要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
然而,目前国内对建设用地差别化土地政策的研究还停留在政策号召上。此外,对于如何制定、实施建设用地差别化土地政策,学术界的研究相当少。在对区域建设用地供给进行调控时,不仅要考虑区域功能定位,同时要考虑区域建设用地禀赋、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阶段。根据差别化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策略,明确分区土地利用方向,研究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标准,制定差别化的建设用地调控和引导政策,以完善区域差别化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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