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心(附件)【字数:9696】

摘 要“一带一路”战略是我们党和国家为应对全球形势变化、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等问题而主动做出的重大决策。该战略的全方位实施,需要各方面人才的支持和支撑,而法治更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在此背景下,我国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存在着深度不够以及数量短缺等问题。应当把国际视野、通晓各国法律以及可以熟练使用外语解决法律事务作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素养。为此,本文意在通过分析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找到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重心,并就培养机制提出相关建议,打破“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发展滞后的状态,由此来推进我国涉外法学教育的发展。
目 录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涉外法律人才1
1.1“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其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1
1.2“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面临的挑战1
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
2.1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现状3
2.2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不足3
第三章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的核心素养5
3.1法治理念与法制信仰5
3.2国际视野与爱国情怀5
3.3完备的涉外法律专业素养6
3.4良好的外语水平6
“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7
4.1“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的的培养重点7
4.2“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8
4.2.1培养模式的顶层设计8
4.2.2培养机构的多元合作9
4.2.3培养课程的适应升级9
结束语11
致谢12
参考文献13
第一章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涉外法律人才
“一带一路”的构想最早是由习主席主席在2013年9月和10月分别提出的,此后便迅速上升为国家性战略,希望通过该战略来连接沿线国家的相关基础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带动相关产业的升级调整,为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注入新力量。对于当代中国,这无疑是一个契机,但是潜在的问题我们也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在欣喜于“一带一路”战略在促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进我国改革开放、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打造区域利益共同体方面的巨大意义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一个重要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法律制度之间仍有较大的差异,政策环境相对复杂。因此,法律成为走出去的中国经济的一大保障。这一情况对我国的涉外法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的需求和挑战。
1.1“一带一路”战略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
“一带一路”对“走出去”的涉外法律人才提出了层次更高、数量更大以及素质更加专业的紧迫要求。如何紧扣“一带一路”战略的需求,全方位打造适应并且能提升“一带一路”进程的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是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一带一路”不是进行武力的输出,更不是去搞经济殖民,而是建立在友好基础上的关系整合以及人才与人脉的提升。在二十一世纪,归根结底,国际竞争正逐渐演变为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力已经成为国家竞争力最核心的部分。要想更好地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相关人才是关键所在。“一带一路”使中国走向了史无前例以及领域广阔的国际合作发展,中国亟需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
输出知识型产品、提供软性服务是涉外法律人才的主要特点,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将会面临迅猛增长的业务需求和复杂多变的业务形态。一般的涉外法律人才一般只需要熟练掌握英语,又熟悉国内外法律的人才,但是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更需要对各种小语种有熟练的应用能力,并且对更加复杂的各国法律有较好的把握。总言之,在此背景下我国对国际化水平高,可以较好适应法学教育国际化的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关规则),能够参与到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中去的涉外法律人才有较大需求。
1.2“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面临的挑战
“一带一路 ”是一个相当繁杂的体系,涉及到经济、社会、宗教、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要学会平衡“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利益,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角的法律人才以及国际法人才。一方面,我国国情所决定的分工模式所导致的结果是我国的外交、商务、安全等各部门人员一般只对自己所在行业有深刻的了解而缺乏全面发展的综合素养。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教育体制更偏向于对学生进行内容广泛的教育,导致了全面且高素质人才的缺乏。因此,提升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的数量是我国必须实现的目标之一。
第二章 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1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现状
《世界经济千年史》一书中写到,从公元前零年到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直到公元1830年左右,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的占比一直保持在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经过一段灰暗的时期,改革开放40年后的今天,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占比又重新回到五分之一的常态。然而据统计,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在世界法律服务业中的占比仅有百分之一点二。这一数据恰好说明,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市场是有极大发展空间的。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法学教育很是滞后,从法学教育规模到法学教育质量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极大差距。改革开放的推进使我国法学教育的规模取得了不小的发展,法学毕业生的数量有质的提升,但同时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也变得不容乐观。这导致很大比例的法学毕业生,在毕业以后不得不选择转向其他与法学无关的一些行业中去。与此同时涉外法律的相关教育也存在很多缺陷,数量不足、质量不佳等问题日益凸显。相关法律工作人员在处理一些涉外案件时,由于自身能力的缺陷往往很难独自去处理这些案件,而需要相关语言、经济从业者的帮助。就现状而言,单一型的法律教育仍是我国基本的法学教育方式,而十分欠缺对外语等的其他相关能力培养,因此,很难可以胜任涉外法律案件的处理。业内相关专家指出,我国精通法律同时又精通俄语的涉外法律人才,全国也不超出五位;可以听得懂越南语同时又精通法律的,全国能找出两位;精通法律又能听得懂阿拉伯语、了解伊斯兰文化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从客观上分析,我国虽然培养了相当数量的法律人才,但是可以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高层次、多素养的涉外法律人才数量却严重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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