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犯罪的刑罚设置(附件)【字数:8637】

摘 要 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有关经济的犯罪日益猖獗,在以前,中国社会更多的是暴力型犯罪,现今,时代在进步,我们的觉悟能力也在进步,人们不再拘泥于简单粗暴的暴力型犯罪,转而进行更高技术含量,更加隐蔽的经济犯罪,所谓饱暖思淫欲,人们早已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转而利用现今炽手可热的工具来与司法工作者斗智斗勇,从前的法律法规也渐渐不能代替现今的高科技的犯罪,时代在变化,法律法规也在变化,这篇文章以经济犯罪作为主要重点,来探讨刑罚上关于处理经济犯罪的设置问题,关于刑罚的研究一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而且,愈来愈热。
目 录
第一章 经济犯罪的概念 1
1.1关于“经济” 1
1.2经济犯罪的含义 1
第二章 经济犯罪的犯罪种类与形式 3
2.1经济犯罪的犯罪种类 3
2.2经济犯罪的犯罪形式3
第三章 我国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 4
3.1经济犯罪数额的认定 4
3.2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4
第四章 经济犯罪的刑罚设置的不足与完善 6
4.1经济犯罪刑罚设置的不足 6
4.2经济犯罪刑罚设置的改进 7
4.2.1资格刑的刑罚设置 7
4.2.2自由刑的设置 8
4.2.3提高单位经济犯罪的刑罚处罚力度 7
结束语 10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经济犯罪概述
1.1关于“经济”
“经济”,最早就要追述到希腊。关于这一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色诺芬在他的著作《经济论》中阐述到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奴隶制经济的管理,因为当时的社会是奴隶制社会,许多奴隶依靠自己的劳动来得到奴隶主的养活,这就是当时普遍的社会经济状况。从西方再回到中国,由于当时中过小农经济发达,自给自足的社会形态使得“经济”这一词的定义与“经邦”和“济世”相挂钩,以及“经邦定国”等词的综合和简化,而且当时是君主制的情形,于是便含有“治国平天下”的意思。这个词在内容上阐述了国家财政管理情况及其他各种经济活动,还包括国家关于处理政治、法律、教育、军事等方面的问题。从历史回到现代,如今的信息技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术高度发展,经济学家在研究关于此类经济问题上也随着时代的变化利用到现今的许多高科技高水平的工具,若再基于以前的老套的方法,将不适用当今社会,同时,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高精度高密度高效率的工作。现代化的经济学学科根据其自身的特点,适当运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有效地增强了经济学科的准确性,对于它们自身的发展有不可限量的作用。
1.2经济犯罪的含义
我国刑法对经济犯法的界说尚未做出得当的解释,但有的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职员、团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事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接受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腐败行为。”并认为“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基本罪名: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法构成的必要条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2.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必要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等。
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经济犯罪造成的后果是比较巨大的,一般一起案件造成的财产损失至少达上万,据不完全统计,经济犯罪的主要嫌疑人都为外来人员,他们利用当时该地较好的经济状况与经济条件进行犯罪后能较快地进行销赃与窝藏,他们同时也有能力,一般为较高水平但具有极大的贪利性的人。同时,他们一般会进行团伙犯罪,从开始到结束都有一系列的安排,这样给司法机关人员造成极富有难度的侦查环境,要想抓获此类案件的犯罪分子比其他案件难了不止一个程度。所以,在司法界对追踪经济犯罪的人才要求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高。
第二章 经济犯罪的犯罪种类与形式
2.1经济犯罪的种类
经济犯罪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伪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等等,这些犯罪伪装性高,犯罪分子可以利用其表面的正当性进行幕后犯罪,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罪的犯罪嫌疑人已一个合法的说辞来借此蒙骗被害人让他们产生有利于自己的投资的假象来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拿出,就如这样在一个合法的表面来进行违法犯罪的勾当,此类犯罪成本较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社会地位,具有以合法内容掩盖非法目的的条件。
2.2经济犯罪的犯罪形式
经济犯罪呈现出犯罪组织化的特点,大多形式表现为共同犯罪,经济犯罪需要具备很强的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且在犯罪过程中要履行很多合法程序,进行几道检查环节才能顺利进行,如果单靠一人来达到犯罪既遂,那难度是非常巨大甚至不太可能。经济犯罪的犯罪形式根据其难度大小来分类:有些简单的经济犯罪只需要金融机构外部人员与内部人员相勾结就能完成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的特点就是金融机构的内外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收取回扣或者手续费等归个人使用。有些是以合法内容掩盖非法目的就像上文提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罪的特点就是合法的金融机构通过抬高利率等虚假的手段来使得不特定的自然人对其进行投资,将他们的存款主动交出,使得这些存款被非法转移或者归犯罪嫌疑人自己所有,有些经济犯罪难度较大,中间有许多环节,有许多程序需要遵守,所以,以一人之力无法完成,必须是共同犯罪,上下齐心来完成犯罪,更有一些需要进行跨国手段来进行犯罪,此类犯罪则更需要犯罪嫌疑人是高素质高文化人才。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具有不同的形式,根据其难度大小来进行犯罪的人员身份特点也都有不同,但其共同点则都是需要与金融机构相关或者有较高经融专业性的人员,经济犯罪所得到的利益也是十分巨大,有些人就是看在能够一下子不劳而获得到如此多的利益并且还不容易被发现的风险,并且可惜这些人原本应该都有很好的前途,却误入歧途或因为自己的贪利一着不慎则走上偏路,到头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无比悔恨,可惜了自己本应该能为社会尽上一份价值不可掂量的贡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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