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养老中孝文化的变迁与调适以菩提村为例(附件)

孝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家庭养老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维持着传统社会的礼俗秩序。然而,在现代化社会中,孝文化却遭到解构,其原因主要包括市场经济的冲击、异质文化的输入、农村年轻人口的流失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等影响了农村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特别是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严峻。基于此,本研究以菩提村为例,采取深入访谈的研究方法,考察在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进程中,菩提村传统孝文化的变迁以及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并对其进行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调适的策略。关键词 农村 家庭养老 孝文化 变迁 调适
目录
1 引言1
2 概念的界定2
2.1 孝文化2
2.2 家庭养老2
3 农村孝文化变迁的具体表现3
3.1 观念文化3
3.2 制度文化6
3.3 物质文化8
4 农村孝文化变迁的原因分析10
4.1 市场经济的浸染10
4.2 异质文化的侵蚀11
4.3 年轻人口的流出13
4.4 家庭结构的变化14
4.5 价值观念的转变15
5 农村家庭养老中孝文化的调适16
5.1 转变观念,建立新型孝文化16
5.2 培育家风,引导孝文化自觉17
5.3 加强宣传,营造孝文化氛围17
5.4 完善制度,规导孝文化发展18
结论 19
致谢 20
参考文献21
附录A:访谈对象基本情况24
附录B:访谈提纲26
1 引言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孝文化一直是家庭养老的重要支撑。然后,在现代化语境中,孝文化遭到了多维度的结构,与此相应,对中国古代的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来自市场经济、异质文化等方面的冲击让孝文化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解构。与此同时,在社会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今天,面对社会转型期的家庭养老困境,对传统的孝文化的科学的认识则显得十分重要。充分发掘孝文化的时代价值和意义,对其进行符合当今社会的调适,有利于发挥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本研究以菩提村为例,在菩提村选取二十位不同年龄阶段的村民作为访谈对象,展开访谈法研究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对回收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调查选取的对象是位于西南地区绵阳市的菩提村,该村大概拥有两千三百五十二的村民,其中老年人七百一十五个,年轻人口一千六百三十七人,其中流动人员一千两百三十五。该村处于一个丘陵地区,地势较为崎岖,所以村内的产业以农业为主,且基本上都维持着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同时,该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发展了渔业、养殖业,以增加村民的收入。该村邻近乡镇,北通北川羌族自治县,南通绵阳安州区。十年前,该村在现任村支书的带领下,进行了基础建设,通了柏油马路,这就导致了该村虽然维持着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但是与外界的交流却变得十分频繁,思想观念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除此之外,由于村里条件的限制,村内的大多数年轻人外出工作,导致该村留守家庭偏多,传统孝文化对村民的影响不断下降,所以将该村作为此次课题的调查对象是符合课题要求的。
此次调查是对农村家庭养老中孝文化的变迁与调适进行分析,揭示有关农村家庭养老中孝文化的盲点与疏漏,并对缓解孝文化缺失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除此之外,对该村庄孝文化的研究是实地研究,调查人员能设身处地的感受、理解被调查对象,具有很高的效度。再次,除了研究该农村孝文化的变迁,还涉及孝文化的调适,以让孝文化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
2 概念界定
2.1孝文化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孝文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孝文化可以说是儒家所倡导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中的重要伦理信条,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正由于孝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各个学者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王翠(2013)认为传统孝文化天然地蕴含着和谐、仁爱、感恩等积极的价值追求[1]。余玉花、张秀红(2007)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可称为“孝的文化”,这种由一代代炎黄子孙沿袭而成的子女、晚辈对父母、前辈的赡养、尊敬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实践的复合文化,积淀为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内化于中华民族每一个成员的心灵深处,其表征着中华民族的伦理思想、行为规范、道德生活乃至礼仪、风俗习惯等[2]。喻靖文(2011)指出“孝”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包括生命意识、知性精神和道德观念三大要素,强调了目前对“孝”文化的研究,挖掘其生命意识和知性内涵尤其重要[3]。肖群忠(2001)认为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综合[4]。经过综合叙述,我们可以将孝文化的具体定义为: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具体包含两个方面,向上是孝敬父母,祭祀祖先,向下是绵延香火。
2.2家庭养老
中国一直以儒家思想为主导,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赡养老年人已成为国人责无旁贷的责任,“养儿防老”、“父母在,不远游”、“百行孝为先”等都是孝道伦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反映。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就必须赡养年老的父母,否则将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这就是费孝通教授提出的中国养老的“反馈模式”。我国学者姚远(2001)认为家庭养老不但是子女赡养老人的方式,同时家庭养老内涵的文化传承更是中国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石[5]。穆光宗(2000)则指出家庭养老作为最古老、最重要、最基本同时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6]。张文范(2003)表示,中国传统家庭养老实则为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亲情养老[7]。郑玮斌、张友琴(2005)在谈及农村养老时亦强调道,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以血缘亲情为基础[8]。张恺悌(2010)指出,养老是一个体系,家庭养老是养老体系的表层框架,是养老机制的实际运作形式[9]。洪国栋(2007)认为家庭养老是与传统农业社会相适应的养老方式[10]。作为一种世代承袭的传统养老观念,家庭养老对于身处传统与现代转型节点的老年人而言,有着强大的形塑力。家庭养老的具体定义为: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在经济供养上,家庭养老是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和完成保障过程,父母养育儿女,儿女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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