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农村留守儿童抗逆力提升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朱黄村为例(附件)
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受到了社会普遍关注,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飞快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对家庭来讲,留守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对国家来说,留守儿童承载着国家的未来,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民族的复兴。本课题以朱黄村为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朱黄村的留守儿童抗逆力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缺乏正确的积极认知、自我控制能力差、不能正确的面对困难和逆境。针对于此,本研究从社会工作视角,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探究农村留守儿童的抗逆力提升问题,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键词留守儿童,抗逆力,社会工作介入
目 录
1 引言1
2 相关概念的界定2
2.1 “留守儿童”的概念2
2.2 “抗逆力”的概念2
3 留守儿童抗逆力不足的具体表现3
3.1 自我控制能力差3
3.2 缺乏积极认知4
3.3 逃避困难5
3.4 人际交往能力差6
4 社会工作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7
4.1 必要性7
4.2 可行性7
5 农村留守儿童抗逆力提升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8
5.1 个案工作介入8
5.2 小组工作介入9
5.3 社区工作介入12
结论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附录A:访谈对象基本情况17
附录B:访谈提纲181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青年人为了生活远走他乡,涌入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但是他们的孩子却留在了乡下与爸妈分隔,这些孩子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群体。大量的研究表明,留守儿童更容易出现偏差行为,在心理方面,留守儿童多表现的孤僻、胆小和自卑,对学习和生活没有积极的认知;在外显行为方面,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没有较为完善的支持体系,留守儿童表现得过于调皮,不服管教,学习成绩也不理想,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正常家庭的小孩而言,留守儿童有着更高的意外风险、不能得到很好的学习帮助、缺乏较为完善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家庭支持等问题。近些年来,有关留守儿童遭遇意外伤害的报道也越来越多,更让人痛心的是,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中,留守儿童犯法现象和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怎样更好的关爱留守儿童和关心留守儿童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比较在意的话题。
朱黄村是淮安市淮安区席桥镇里的一个村落,它位于淮安市的东边,与南荡村、顺西村、支夏村相邻,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风景秀丽,地形以平原为主,农作物以水稻、辣椒为主。朱黄村现今约有1000余人,300多户人家。经实地调查研究,朱黄村共有48名留守儿童。朱黄村留守儿童男生较多,共有31人,女生仅有17人,朱黄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情况多集中在小学阶段,小学人数达到32人。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其中留守儿童离异家庭或单亲家庭人数有8人,离异家庭有6人,单亲家庭2人。本文通过对朱黄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考察,了解留守儿童的抗逆力现状,并提出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和策略。
2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 “留守儿童”的概念
通过整理现有的文献和资料,对于父母外出数量的研究,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段成荣(2008)认为不一定要父母都在外打工才算留守儿童,只要有一人在外打工,那么他们的孩子就算留守儿童[1]。而马晓凤(2004)则认为父母只有一方出去打工的并不算留守儿童,必须父母全在外打工,那么他们的孩子才算留守儿童[2]。对于孩子留守的时间长度的研究,周福林、段成荣(2006)认为孩子留守的时间应该不少于半年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但也有一些文献资料并没有明确规定留守的持续时间;在目前的研究中,罗国芬(2006)认为“对留守儿童的岁数界定包括16岁以下、614岁、618岁、014岁、18岁以下等多种有所差异的算法”[3]。
综合不同学者对“留守儿童”相关理解,可以将留守儿童定义为:农村中因服务双方或单方长期(时间长度一般在半年以上)外出务工或经商,由祖辈、父母单方或他人抚养和教育的,年龄在616周岁之间的儿童和无人照顾的儿童。
2.2 “抗逆力”的概念
不同学者对抗逆力的概念有着不同的意见,Werner(1995)认为“抗逆力是一种个体尽管处在压力和困境中依然能够保持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不会形成不良好的反应,是个体在面对不利处境时能够从容应对,并从不利处境中走出来且能够健康发展的积极特征”。Rutter(1989)以为“抗逆力的应用会遭到个体压力环境的影响,个体具备抗逆力能力并不意味着个体能够很好的应对压力和困境,个体和环境的互动对抗逆力的增减和改变有着重要的影响”。Masten (2001)认为抗逆力是指个体在面临严重威胁时依然能够良好适应并健康发展的一种结果。”
陶欢欢(2009)把抗逆力界定为个人所具备的一种本领、潜力或特征。这些本领、潜力或特征均指个体的认知或情感的心理特质,包括人格特征和自我看法。刘玉兰(2011)表明抗逆力是出现在困境中,对消窘境影响的资源的发生,呈现积极适应的结果,是以,抗逆力的根本性质是指个人在逆境中摆脱困难,表现积极适应结果的能力[4]。陈香君、罗观翠(2012)注重抗逆力过程的探究重点强调的是个人打倒压力窘境,得到均衡的过程[5]。综上所述,虽然不同的学者对抗逆力的界定侧重点有所差异,但是都有着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个体处于压力和困境中;第二个是个体有能力在这艰难的处境中展现出较强的适应性。
在抗逆力研究中,保护因素是抗逆力的内核,正因为保护因素的存在,个人才能够抵御逆境中的风险因素,实现良好适应,理清个人的保护因素,便回答了抗逆力的核心命题,所以就这个层面而言,保护因素就是抗逆力[6]。国内外学者大多主张将抗逆力操作化为保护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席居哲、左志宏根据Wright和Masten,Barankin和Khanlou的研究,按照个人、家庭、社区、文化或社会分类归纳了与抗逆力相关的27项保护因素[7]。国际抗逆力研究计划(IRRP)提出了抗逆力的三个来源:(1)我有(I have),即个人所拥有的外部资源与支持体系;(2)我是(I am),即对自身力量的确认;(3)我能(I can),即个人所具有的各项社会能力。意味着抗逆力来源于个人所具有的内外部的保护因素。综上,抗逆力保护因素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其内涵也可以明确包含内外两种作用因素。抗逆力的内在保护因子包括身体健康、智力、计划能力、内部控制源、胜任感、自尊、自我效能感、目标感等,外在保护因子包括支持性家庭环境、动机性和信息性教师支持、成功或快乐经验、良好同伴关系等等[8]。
目 录
1 引言1
2 相关概念的界定2
2.1 “留守儿童”的概念2
2.2 “抗逆力”的概念2
3 留守儿童抗逆力不足的具体表现3
3.1 自我控制能力差3
3.2 缺乏积极认知4
3.3 逃避困难5
3.4 人际交往能力差6
4 社会工作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7
4.1 必要性7
4.2 可行性7
5 农村留守儿童抗逆力提升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8
5.1 个案工作介入8
5.2 小组工作介入9
5.3 社区工作介入12
结论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附录A:访谈对象基本情况17
附录B:访谈提纲181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青年人为了生活远走他乡,涌入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但是他们的孩子却留在了乡下与爸妈分隔,这些孩子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群体。大量的研究表明,留守儿童更容易出现偏差行为,在心理方面,留守儿童多表现的孤僻、胆小和自卑,对学习和生活没有积极的认知;在外显行为方面,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没有较为完善的支持体系,留守儿童表现得过于调皮,不服管教,学习成绩也不理想,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正常家庭的小孩而言,留守儿童有着更高的意外风险、不能得到很好的学习帮助、缺乏较为完善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家庭支持等问题。近些年来,有关留守儿童遭遇意外伤害的报道也越来越多,更让人痛心的是,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中,留守儿童犯法现象和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怎样更好的关爱留守儿童和关心留守儿童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比较在意的话题。
朱黄村是淮安市淮安区席桥镇里的一个村落,它位于淮安市的东边,与南荡村、顺西村、支夏村相邻,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风景秀丽,地形以平原为主,农作物以水稻、辣椒为主。朱黄村现今约有1000余人,300多户人家。经实地调查研究,朱黄村共有48名留守儿童。朱黄村留守儿童男生较多,共有31人,女生仅有17人,朱黄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情况多集中在小学阶段,小学人数达到32人。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其中留守儿童离异家庭或单亲家庭人数有8人,离异家庭有6人,单亲家庭2人。本文通过对朱黄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考察,了解留守儿童的抗逆力现状,并提出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和策略。
2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 “留守儿童”的概念
通过整理现有的文献和资料,对于父母外出数量的研究,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段成荣(2008)认为不一定要父母都在外打工才算留守儿童,只要有一人在外打工,那么他们的孩子就算留守儿童[1]。而马晓凤(2004)则认为父母只有一方出去打工的并不算留守儿童,必须父母全在外打工,那么他们的孩子才算留守儿童[2]。对于孩子留守的时间长度的研究,周福林、段成荣(2006)认为孩子留守的时间应该不少于半年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但也有一些文献资料并没有明确规定留守的持续时间;在目前的研究中,罗国芬(2006)认为“对留守儿童的岁数界定包括16岁以下、614岁、618岁、014岁、18岁以下等多种有所差异的算法”[3]。
综合不同学者对“留守儿童”相关理解,可以将留守儿童定义为:农村中因服务双方或单方长期(时间长度一般在半年以上)外出务工或经商,由祖辈、父母单方或他人抚养和教育的,年龄在616周岁之间的儿童和无人照顾的儿童。
2.2 “抗逆力”的概念
不同学者对抗逆力的概念有着不同的意见,Werner(1995)认为“抗逆力是一种个体尽管处在压力和困境中依然能够保持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不会形成不良好的反应,是个体在面对不利处境时能够从容应对,并从不利处境中走出来且能够健康发展的积极特征”。Rutter(1989)以为“抗逆力的应用会遭到个体压力环境的影响,个体具备抗逆力能力并不意味着个体能够很好的应对压力和困境,个体和环境的互动对抗逆力的增减和改变有着重要的影响”。Masten (2001)认为抗逆力是指个体在面临严重威胁时依然能够良好适应并健康发展的一种结果。”
陶欢欢(2009)把抗逆力界定为个人所具备的一种本领、潜力或特征。这些本领、潜力或特征均指个体的认知或情感的心理特质,包括人格特征和自我看法。刘玉兰(2011)表明抗逆力是出现在困境中,对消窘境影响的资源的发生,呈现积极适应的结果,是以,抗逆力的根本性质是指个人在逆境中摆脱困难,表现积极适应结果的能力[4]。陈香君、罗观翠(2012)注重抗逆力过程的探究重点强调的是个人打倒压力窘境,得到均衡的过程[5]。综上所述,虽然不同的学者对抗逆力的界定侧重点有所差异,但是都有着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个体处于压力和困境中;第二个是个体有能力在这艰难的处境中展现出较强的适应性。
在抗逆力研究中,保护因素是抗逆力的内核,正因为保护因素的存在,个人才能够抵御逆境中的风险因素,实现良好适应,理清个人的保护因素,便回答了抗逆力的核心命题,所以就这个层面而言,保护因素就是抗逆力[6]。国内外学者大多主张将抗逆力操作化为保护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席居哲、左志宏根据Wright和Masten,Barankin和Khanlou的研究,按照个人、家庭、社区、文化或社会分类归纳了与抗逆力相关的27项保护因素[7]。国际抗逆力研究计划(IRRP)提出了抗逆力的三个来源:(1)我有(I have),即个人所拥有的外部资源与支持体系;(2)我是(I am),即对自身力量的确认;(3)我能(I can),即个人所具有的各项社会能力。意味着抗逆力来源于个人所具有的内外部的保护因素。综上,抗逆力保护因素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其内涵也可以明确包含内外两种作用因素。抗逆力的内在保护因子包括身体健康、智力、计划能力、内部控制源、胜任感、自尊、自我效能感、目标感等,外在保护因子包括支持性家庭环境、动机性和信息性教师支持、成功或快乐经验、良好同伴关系等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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