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影响分析

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全部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实行,能够减轻房地产企业等企业的税负负担,加快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同时也可能加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这就需要企业针对自身存在的风险,积极提出应对措施。本文首先阐述了营改增的发展历程,对营业税与增值税进行了比较,阐明营改增的必要性;然后指出并分析了营改增下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相关因素;最后提出增加风险管理意识、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等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旨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引导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促进其经济发展。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税务风险
目 录
1 引言 1
2 营改增概况 1
2.1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1
2.2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 2
3 税务风险 4
3.1 企业税务风险类型 4
3.2 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和涉税风险 4
4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5
4.1 营改增为房地产企业带来的益处 5
4.2 基于“营改增”下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 6
5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控制税务风险的策略 9
5.1 加强税务风险意识,健全风险管理机构 9
5.2 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10
5.3 提升税务筹划水平,优化企业经营模式 11
5.4 有效选择征税方式 14
结论 15
致谢 16
参考文献 17
1 引言
受西方主权国家的国家债务危机冲击,我国宏观经济趋缓下行,面临出口受阻,产能过剩,经济衰退的不利局面,其性质不是总需求不足,而是国内外结构调整变化导致的“结构性收缩”。那么未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要从总量性政策转向结构性政策,优化税制内部结构,降低特定群体、特定税种的税负水平,进一步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服务。
因此,不论是我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现状,都需要对营业税制进行改革,通过对增值税的应用,消除各企业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在整个流通环节中的重复征税,对生产链进行专业分类,确定不同税率,调节各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顺应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营改增”,对于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中国而言,不容置疑。
2 营改增概况
2.1 营改增的发展历程
对于我国而言,税制结构中的流转税税种里,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就是增值税和营业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第三产业的不断壮大,这种税制逐渐暴露出它的不足和问题,和供给侧改革的发展形势不相匹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开始了“营改增”工作。
2011年,“营改增”的试点方案开始颁布实施。
2012年1月1日,以交通运输业和一些现代服务业为范围的“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在上海启动。
2012年8月1日至当年年底,国务院将包括浙江、北京、福建、厦门等在内的10个省市纳入到了试点范围[1]。
从率先开始试点工作的上海来看,“营改增”初具成效。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可知,上海市当年的试点纳税人数量已经达到了15万户,先后获得了共计225亿元的减税,其中收益最大的当属小微企业,有的税负甚至实现了40%的降幅。
除此之外,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以上海为例,自从开始成为试点城市,每月都会新增超过1800户的新企业,新办试点企业共有1.82万户,其中服务业企业占到了96%。到了第三季度,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因此而实现了10.9%的增幅,这个数值要比第二产业的2.6%增幅高出很多,由此不难看出,税制改革积极的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使经济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范围被扩展到全国试行,并且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围延伸到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
2014年1月1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面实行“营改增”。
  2014年6月1日,国务院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2]。
截至2014年底,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的税负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减税金额达到了1 918亿元;从开始进行营改增工作的2012年,到2014年,减税的金额共计3 746亿元,改革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然而,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济形势整体比较萎靡,税收增速显著放缓,同比增速仅有1.2%,导致财政收支趋紧,可能面临更严峻困难的局面,如果此时继续全面推进“营改增”,税收收入将减少4000~5000亿元,而财政收支压力也会因此而变得更大。于是,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领域暂时没有被纳税税制改革范围。
但是,2015年第二季度经济形势却有所好转,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共实现了66507亿元的税收收入,同比增幅为3.5%。随着之后《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5〕26号)的出台,最终明确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领域的“营改增”工作要在2016年5月1 日全面进行。
2.2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
2.2.1 营业税的缺陷
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收的税,它税源普遍且税率低,一般为3%或5%。营业税的应纳税额由营业额乘以规定税率就可以计算出,纳税人便于掌握,所以对纳税人来说,营业税的税收成本比较低,减少了专业税务员工的聘用费。但是,房地产企业的营业税税制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a)重复征税
房地产企业在缴纳营业税的过程中,不仅营业税本身存在着重复征税的情况,而且营业税与增值税,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之间都存在着重复征税的弊端。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kjx/997.html

好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