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20200112193241]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存款保险制度;商业银行;财务风险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引 言 1
第1章 存款保险制度与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2
1.1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2
1.1.1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 2
1.1.2 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2
1.1.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 3
1.2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概述 4
1.2.1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内容 4
1.2.2 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6
1.3 推行存款保险制度后我国商业银行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7
第2章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9
2.1积极影响 9
2.1.1迫使商业银行筹资业务管理水平提升 9
2.1.2迫使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意识增强 9
2.1.3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性管理难度降低 10
2.2消极影响 10
2.2.1商业银行筹资成本增加 10
2.2.2商业银行财务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11
第3章 存款保险制度下的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强化 13
3.1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积极影响的建议 13
3.1.1针对筹资管理的建议 13
3.1.2针对投资管理的建议 13
3.1.3针对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建议 14
3.2基于存款保险制度消极影响的建议 14
3.2.1 实行全面成本管理 14
3.2.2加强风险防控 15
结束语 17
参考文献 18
引 言
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一直是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商业银行又是金融体系的核心。随着全球经济、金融日渐趋向一体化,金融体系的安全问题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正是为了维护和稳定金融市场,完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应对银行危机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激励了世界上其他国家考虑或加快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全额赔付的隐性存款保险,当商业银行面临危机时,政府会承担银行所有债务。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隐性存款保险的缺陷日益明显。韩立岩( 2008)[1]研究曾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受到隐性存款保险的保护,导致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效率降低。王玉英(2008)[2]则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论证了在实行隐性存款保险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规模小、在面临破产倒闭时得不到救助的概率较高,容易失去客户,导致市场占有率低。在经过长期的探索研究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制定工作已经完成,国务院于3月底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行。本文旨在根据我国《存款保险条例》的内容,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影响,并结合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以及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现状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1章 存款保险制度与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1.1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1.1.1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
存款保险有隐性和显性之分,显性存款保险即本文中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面向金融机构的一种保障制度,是指规定各类存款性机构按一定保险费率缴纳保险基金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当其中参保成员因经营危机而面临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将会为该成员提供援助以度过危机,或直接替其偿还限额内的存款。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一直备受争议,因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双向的。方文彬(2012)[3]曾把隐性存款保险和显性存款保险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认为当时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还不能有效地抑制道德风险,不宜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最近,Anginer(2014)[4]的分析也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既会增加道德风险,使得金融体系在经济繁荣时更加容易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也会增强存款人对存款机构的信心,降低银行在经济动荡时期发生挤兑的可能性。但王道平(2014)[5]研究指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降低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银行风险水平,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定,并且随着银行风险水平的上升,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抑制能力愈加明显。
1.1.2 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根据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的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全球已有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并且尚有40个国家和地区有意向准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覆盖的国家数量从1974年的12个增加到2014年的113个(如图1.1所示),发展迅速且尚在增长中。我国是第114个实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
图1.1 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国家数量增长趋势(1974-2014年)
存款保险制度真正意义上的起源和发展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为应对1929—1933年期间的经济危机,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应对此次大规模危机的过程中,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在缓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不仅彰显了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还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建立或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虽然金融危机没有给我国的商业银行带来致命打击,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也是一个警示。其实,我国关于是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问题,已经有了十几年的争论。追溯至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6]就已指出要开始着手研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障绝大部分存款人的利益;1997年,中央银行成立存款保险的课题组,开始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上议程;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迫在眉睫;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宣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5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
1.1.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正式出台,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内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
1、采取强制参保方式
《存款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进行参保。避免了高风险银行参保积极性高、低风险银行参保积极性低的逆向选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小商业银行平等竞争的地位,直接强化银行业间的竞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存款保险起点高
《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可偿付50万人民币。据中央银行对2013年末存款结构的调查,该限额可将近覆盖我国99.63%存款人的全部存款,保障了绝大部分存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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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存款保险制度;商业银行;财务风险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引 言 1
第1章 存款保险制度与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2
1.1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2
1.1.1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 2
1.1.2 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2
1.1.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 3
1.2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概述 4
1.2.1 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的内容 4
1.2.2 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6
1.3 推行存款保险制度后我国商业银行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7
第2章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9
2.1积极影响 9
2.1.1迫使商业银行筹资业务管理水平提升 9
2.1.2迫使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意识增强 9
2.1.3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性管理难度降低 10
2.2消极影响 10
2.2.1商业银行筹资成本增加 10
2.2.2商业银行财务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11
第3章 存款保险制度下的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强化 13
3.1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积极影响的建议 13
3.1.1针对筹资管理的建议 13
3.1.2针对投资管理的建议 13
3.1.3针对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建议 14
3.2基于存款保险制度消极影响的建议 14
3.2.1 实行全面成本管理 14
3.2.2加强风险防控 15
结束语 17
参考文献 18
引 言
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一直是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商业银行又是金融体系的核心。随着全球经济、金融日渐趋向一体化,金融体系的安全问题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正是为了维护和稳定金融市场,完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应对银行危机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激励了世界上其他国家考虑或加快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全额赔付的隐性存款保险,当商业银行面临危机时,政府会承担银行所有债务。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隐性存款保险的缺陷日益明显。韩立岩( 2008)[1]研究曾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受到隐性存款保险的保护,导致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效率降低。王玉英(2008)[2]则通过建立博弈模型论证了在实行隐性存款保险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规模小、在面临破产倒闭时得不到救助的概率较高,容易失去客户,导致市场占有率低。在经过长期的探索研究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制定工作已经完成,国务院于3月底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行。本文旨在根据我国《存款保险条例》的内容,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影响,并结合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以及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现状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1章 存款保险制度与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1.1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1.1.1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
存款保险有隐性和显性之分,显性存款保险即本文中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面向金融机构的一种保障制度,是指规定各类存款性机构按一定保险费率缴纳保险基金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当其中参保成员因经营危机而面临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将会为该成员提供援助以度过危机,或直接替其偿还限额内的存款。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一直备受争议,因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双向的。方文彬(2012)[3]曾把隐性存款保险和显性存款保险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认为当时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还不能有效地抑制道德风险,不宜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最近,Anginer(2014)[4]的分析也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既会增加道德风险,使得金融体系在经济繁荣时更加容易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也会增强存款人对存款机构的信心,降低银行在经济动荡时期发生挤兑的可能性。但王道平(2014)[5]研究指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降低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银行风险水平,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定,并且随着银行风险水平的上升,存款保险制度的风险抑制能力愈加明显。
1.1.2 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根据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的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全球已有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并且尚有40个国家和地区有意向准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覆盖的国家数量从1974年的12个增加到2014年的113个(如图1.1所示),发展迅速且尚在增长中。我国是第114个实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
图1.1 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国家数量增长趋势(1974-2014年)
存款保险制度真正意义上的起源和发展是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为应对1929—1933年期间的经济危机,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应对此次大规模危机的过程中,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在缓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不仅彰显了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还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建立或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虽然金融危机没有给我国的商业银行带来致命打击,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也是一个警示。其实,我国关于是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问题,已经有了十几年的争论。追溯至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6]就已指出要开始着手研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障绝大部分存款人的利益;1997年,中央银行成立存款保险的课题组,开始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上议程;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迫在眉睫;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宣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5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
1.1.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
目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正式出台,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内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
1、采取强制参保方式
《存款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进行参保。避免了高风险银行参保积极性高、低风险银行参保积极性低的逆向选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小商业银行平等竞争的地位,直接强化银行业间的竞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存款保险起点高
《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可偿付50万人民币。据中央银行对2013年末存款结构的调查,该限额可将近覆盖我国99.63%存款人的全部存款,保障了绝大部分存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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