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光伏产业海外融资风险的规避

江苏省光伏产业海外融资风险的规避[20191212142941]
摘 要
在世界经济不断趋向全球化的形势,越来越多的资本流向中国、中国企业也势必要向海外融资。以往IPO划分私募市场与公募市场的界限,私募市场和公务市场的资金一般不能相互参与。但由于第三种方式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特殊目的并购公司)的出现,使得公募市场的资金也可以参与到私募市场,分享私募市场较高的回报率。作为江苏省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光伏产业,在如今经济形势的困境下,可以通过第三种方式SPAC模式进行海外融资。
文章着重从介绍以上中国企业目前比较热衷的几种融资方式为出发点,以研究分析SPAC融资方式的运行风险、政策风险以及法律风险为核心,定量计算出不同融资方式的风险指数,指出在如今的经济形势下,SPAC对于江苏省光伏产业的海外融资具有最小的风险指数。文章首先从SPAC模式融资的模式上引出光伏产业所面临的融资风险,经过定性和定量显示出SPAC是比较适合中国光伏产业快速进行海外融资,同时给予企业一些SPAC模式融资的风险规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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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光伏产业;私募;境外直接上市;特殊目的并购公司
目 录
摘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1
1.2 技术路线图 1
第2章 海外融资及其风险规避的理论 1
2.1 传统海外融资模式风险规避理论 2
2.1.1 私募资本风险规避理论 2
2.1.2 赴美直接上市风险规避理论 2
2.1.3 间接买壳上市风险规避理论 3
2.2 SPAC模式海外融资风险规避理论 4
第3章 光伏产业发展和融资现状 4
3.1 江苏省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4
3.2 光伏产业融资 5
3.2.1 光伏产业融资特点 6
3.2.2 光伏产业融资原则 6
3.2.3 光伏产业融资现状 7
第4章 光伏产业SPAC模式融资风险问题 7
4.1 SPAC模式融资流程分析 7
4.2 光伏产业海外融资风险管理 8
4.2.1 风险识别 8
4.2.2 风险评价 9
第5章 光伏产业SPAC模式融资风险问题 15
5.1 SPAC模式融资解决的问题 15
5.2 SPAC模式融资风险规避建议 15
参考文献 17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和目的
如今光伏产业正处于“寒冬”,越来越多的国内光伏企业陷入融资难的困境。通常来说,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两条主要路径是直接上市和间接买壳上市,而近些年新兴的第三种海外融资方式SPAC模式,可以拓展成为我国企业海外融资的新方式,因此,我国的光伏企业也可以考虑利用SPAC模式进行海外融资。
文章以目前比较热衷的几种融资方式为出发点,以研究分析SPAC融资方式的运作风险、政策风险以及法律风险为核心,显示出SPAC模式的优越性,得出SPAC模式适合中国光伏产业进行海外融资的结论,并给光伏企业一些SPAC模式融资风险规避建议。
1.2技术路线图
第2章 海外融资及其风险规避的理论
2.1传统海外融资模式风险规避理论
就如今的情况看,中国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为债券融资、商业融资、内部融资、银行融资以及股票融资。财政融资、商业融资及内部融资都有一定条件限制且融资数额较小。银行融资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中国货币政策由稳健的货币政策转为从紧的货币政策。比如,2008年银行贷款的增长指数由2007年的15%调低到2008年的13%;仅2007年一年内就连续六次加息。对于企业来说最有效的融资途径就是股权融资。
2.1.1私募资本风险规避理论
经过对67个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企业的实证分析,Kaplan&Stromberg把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分为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内生风险包括由代理问题而形成的道德风险、敲竹杠、逆向选择和风险控制;外生风险包括由企业外部的不确定性而造成如市场、技术、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风险。外生风险经过投资契约转嫁到被投资企业的身上,由此导致投资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冲突从而形成代理风险[1]。因此,代理风险为私募股权投资中的重要风险,契约是控制代理风险的重要工具。私募股权基金控制代理风险的应对方法主要有2类:
(1)第一层委托代理风险的治理对策
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学的报酬激励契约安排与投资和预算的约束机制两方面来克服委托代理问题。
1)报酬激励契约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中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分阶段注入资本,同时规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的存续期;基金管理人除按契约规定获得固定收益和可变收益外,还可以获得个人投入资本金的股权收益等是控制基金管理人道德风险的新报酬激励机制的契约主要条款。
2)投资和预算的约束机制
通过对投资的行业、企业的不同类型等几个方面进行限制,进而获得专业化投资,减少企业经营者因信息优势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
(2)第二层委托代理风险的治理对策
在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为了控制企业经营者由于委托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基金管理者在最初与企业签订融资合同时就会通过契约条款及其他方式来对经营者加以激励和约束。
1)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在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减低代理成本等方面具有极其积极的影响,股权激励包括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
2)监控措施
财务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去;承诺分阶段注资,增加博弈次数;联合投资。
2.1.2赴美直接上市风险规避理论
表2.1 赴美直接上市操作流程
前期规划与准备 中期操作 后期维护
1、上市决策 2、聘请专业中介 3、构建上市工作小组 4、确定上市方案及上市时间表 1、改制与重组 2、尽职调查撰写招股书 3、配合审计 4、完成资产评估 5、申请上市和通过聆讯 6、路演、定价、发行、上市 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IPO上市主要面临的是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及国家风险。早期的金融理论认为,金融风险管理是没有必要的,Miller以及Modigliani就指出,在一个完美的市场中,对冲或套期保值等金融操作手段并不能影响公司的价值。这里的完美的市场是指不存在税收和破产成本,以及市场参与者都具有完全的信息。然而,现实的经济和金融市场并非完美,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境外上市的风险管理最早源于1931年的美国,经过80多年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现在金融风险管理的过程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管理决策与实施、风险控制等四个阶段。
2.1.3间接买壳上市风险规避理论
RTO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买壳风险,由于买壳上市的特殊性,壳公司的选择显得越来重要,有些壳公司具有潜在的巨大债务风险,不仅直接导致买壳上市的失败,并且给买壳的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而无法解脱,主要的规避方法为在发行上市前对业务和资产进行重组,明确企业产权关系,改善企业的股权结构,实现资产集中、业务集中、突出股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2.2 SPAC模式海外融资风险规避理论
SPAC即“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以美国为例,SPAC公司管理人先募集到管理资金,随后在OTCBB(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场外柜台交易系统)上市交易,成为一家“纯现金”公司,然后再在规定的时间内收购重组目标企业,从而达到合并上市的目的。SPAC集中了直接上市、合并、反向收购、私募等金融产品特征及目的于一体,目标是收购可上市公司,完成重组,即可转主板。目前SPAC模式海外融资的风险规避理论的研究方向主要从宏观风险分析和微观风险分析两方面入手,宏观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微观风险分析主要包括操作风险和财务风险。
第3章 光伏产业现状和融资问题
3.1 江苏省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江苏太阳能光伏产业居于我国的前列,发展十分迅速,产业链相对完整,技术领先,整体发展环境良好,规模优势明显。2006年电池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63%,全球15%,2007年分别是68%和19.1%,2008年产量增长到全国的70%和25%的水平,2010年全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实现产值1988亿元,同比增长81%,产业规模大约占全国60%。截止2010年,全省共有400多家太阳能光伏企业,地区分布状况如图。
图3.1 2010年江苏省光伏企业分布图
2012年,我国光伏企业先后遭遇了美国、欧盟和印度等国家的轮番双反调查。受到此冲击,江苏多家光伏企业面临大面积亏损的情况。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征收的反补贴税的初裁决定[6]:2.9%-4.73%。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税率达31.14%至249.96%[7]。6月常州市统计局发布的一篇调查报告中显示:常州57家规模以上光伏企业一季度亏损的达23家,亏损面为四成。曾经辉煌的南京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影响,进入发展“冰谷”,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了39%,江苏光伏企业普遍遭遇生存困境。2013年3月20日,全球四大光伏企业之一的无锡尚德在71亿元银行债务压力下宣告破产,给占全国光伏产值近半的江苏光伏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江苏省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前10月,江苏省光伏产业实现总产值1800亿元,同比下降28%,其中前10月光伏出口总值达到68.9亿元,同比下降达到38%。江苏光伏业的产能已经完全超出市场需求,保守估计江苏将有1/3的产能被淘汰。
  江苏多家光伏企业公布了2012年财报,数据同样显示,江苏的光伏企业依然面临严寒。
  表3.1 江苏省3家光伏企业2012年财报
企业名称 净营收总额(万元) 去年同期净营收总额(万元) 降幅(%) 净亏损(万元)
天合光能 780000.00 1832227.50 36.70% 159960.00
天龙光电 17689.18 84171.80 78.98% 46984.68
亿晶光电 196349.60 407128.97 51.77% 68828.36
3.2 光伏产业融资
光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据推算,一项光伏技术从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到形成产品推向市场并形成一定的销售规模,其资本的需求量比例为1:10:100。可见,光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随其发展过程而呈几何级数增长。而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企业融资问题表现在渠道比较狭窄,资金投入不足,严重束缚着企业的发展。融资的条条大道都存在各种障碍,在这些障碍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光伏企业融资的瓶颈。
3.2.1 光伏产业融资特点
光伏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鲜明的四个特点[8]:
(1)高新技术企业大多数是先有研究成果,而后再建立企业以实现技术的商品化。
(2)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中小型企业或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型公司。起步阶段规模小、投资少、风险有限,所以很多风险投资家愿意投资这种尚未成熟的公司。
(3)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基础是科学技术的创新,没有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就失去存在的基础。
(4)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是高速成长新。企业只要能创造出满足市场需要的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就能迅速占领市场,从而能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在短短的几年内由原来的小公司发展成为组织和管理日趋完善的大公司。
由于这四个特点,使得光伏产业的融资也具有四个特点:
(1)与传统行业相比,光伏企业多选择海外上市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2)融资需求呈现轮续性,频率高;
(3)专业化程度高,导致信息调查成本高,不利于光伏企业融资项目的投资决策;
(4)光伏企业的高成长,高回报特点使之成为风险投资追捧的热点。
3.2.2 光伏企业融资原则
(1) 量力而行
国内大多数光伏企业的具有私营企业性质来看,融资必须依照量力而行的原则。企业融资也是属于一种经营行为,因此要权衡所融入资金的数量和付出的成本。在企业债权融资中,筹资成本主要表现为利息,即企业承担一定的债务,这时就要考虑企业的偿还能力。如果企业负债过多,企业财务风险会增大,甚至导致破产的可能。根据这一原则,光伏企业在筹资时,必须全面地衡量企业财务现金流状况和偿还能力,然后决定筹资数量及方式,量力而行。企业在资金融入后,资金运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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