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引言 3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特点---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3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所存在的问题 3
(一)税基狭窄 3
(二)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 3
(三)税率档次多、级距窄 4
(四)征管手段落后 4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4
(一) 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4
(二) 社会大众对改革的看法与态度 6
(三)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带来的好处 8
1、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8
2、起征点的调整是良性循环 9
(四)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 9
1、税制模式存在弊端,征收范围并不全面 9
2、个税免征额标准缺乏科学性,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9
3、税率设计不合理 9
4、征收管理力度不足,个人纳税意识不强 9
(五) 对于改革不足所提出的建议 10
1、我国应该逐步建立混合所得税制 10
2、建立个人收入控制体系,强化税收征管力度 10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2
引言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了,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得了积极的作用。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特点---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分类所得税模式是指归属于某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如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均应按税法规定单独分类,按各类收入的适用税率、计征方法以及费用扣除规定分别课税,不进行个人收入的汇总。
在今天纳税人众多而且比较分散、收入来源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这种征税模式就很不适应了,容易造成不同纳税人、不同所得项目和不同支付方式之间的税负不公平(如工资、薪金收入者与个体工商户,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分次支付与一次性支付等税负差别很大),既不利于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也不利于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税负的不平容易造成纳税人通过“分解收人”、分散所得、分次或分项扣除等办法来达到逃税和避税的目的,导致税款的严重流失。再有,随着个人收入来源渠道的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会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所存在的问题
(一)税基狭窄
改革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在课税范围方面比较狭窄,采用正列举的方式对十一类应纳税所得征税。在今天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多样化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调整,很可能会出现该征的不征,不该征收的还在继续征收的现象,会缺乏公平。
(二)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确定税前扣除额时一般只考虑了个人的日常开支,忽略了家庭中的一些主要开支,比如:
1.赡养人口多少。在赡养状况差异很大时,老人需要的抚养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等不考虑,会使得税收负担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税收的不公平性更突出;
2.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导致的高房价、高医疗价格。忽略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个人纳税能力的影响,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根本无法适应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由于这种费用扣除方法以固定数额作为费用扣除标准,未能与物价指数挂钩,难以适应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费用扣除的变化完全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水平,导致税前扣除额较低,应纳税所得额增大,加重了工薪阶层的负担,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公平原则的实现。
另外,我国对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征纳模式。对可以由支付单位从源泉扣缴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的人,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这种税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在征收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高收入者采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券、股权分配等方式逃税。
(三)税率档次多、级距窄
我国九级税率档次中实际普遍使用的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后五个税率只为不足10%的高收入者设置,最高税率45%基本上形同虚设。同时,高税率和多档次税率难以实现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税率越高,被征税对象偷逃税的动机就越强。在目前物价指数不断攀升和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的经济环境下,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率间级距狭窄,使应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承担了较高税负,也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四)征管手段落后
尽管计算机信息技术在我国运用十分广泛,但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征管手段。下列各种原因仍然导致个税的监管存在诸多困难:
个人所得是所得税种中纳税人最多的一种,征管工作量大。
个人所得税也是最复杂、最难管的税种之一,应税项目多,计算公式多。
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现金交易大量存在,税源难以监控。
税务系统内部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管手段。
政府部门画地为界,缺乏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规划和信息共享。
税务机关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来掌握纳税人的个人信息。
如果个人恶意隐瞒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或者使用现金交易逃税,将很难加以监控。税务部门要掌握每一个纳税人的情况,就必须收集、整理大量的纳税人信息,导致税收监管成本的增加。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一) 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① 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减免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② 工薪所得税率表由现行的9级简化合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到3%。
③ 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级距虽然仍是5级,但是每一级距的金额都是以前的2至3倍。
④ 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⑤ 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1.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改革实施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2011年的个税调整会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个税改革后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纳税的负担也因此得到减轻,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额经过调整以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因此减轻了我国大部分公民的负担。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特点---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3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所存在的问题 3
(一)税基狭窄 3
(二)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 3
(三)税率档次多、级距窄 4
(四)征管手段落后 4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4
(一) 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4
(二) 社会大众对改革的看法与态度 6
(三)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带来的好处 8
1、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8
2、起征点的调整是良性循环 9
(四)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 9
1、税制模式存在弊端,征收范围并不全面 9
2、个税免征额标准缺乏科学性,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9
3、税率设计不合理 9
4、征收管理力度不足,个人纳税意识不强 9
(五) 对于改革不足所提出的建议 10
1、我国应该逐步建立混合所得税制 10
2、建立个人收入控制体系,强化税收征管力度 10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2
引言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了,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得了积极的作用。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特点---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分类所得税模式是指归属于某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如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均应按税法规定单独分类,按各类收入的适用税率、计征方法以及费用扣除规定分别课税,不进行个人收入的汇总。
在今天纳税人众多而且比较分散、收入来源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这种征税模式就很不适应了,容易造成不同纳税人、不同所得项目和不同支付方式之间的税负不公平(如工资、薪金收入者与个体工商户,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分次支付与一次性支付等税负差别很大),既不利于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也不利于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税负的不平容易造成纳税人通过“分解收人”、分散所得、分次或分项扣除等办法来达到逃税和避税的目的,导致税款的严重流失。再有,随着个人收入来源渠道的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会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所存在的问题
(一)税基狭窄
改革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在课税范围方面比较狭窄,采用正列举的方式对十一类应纳税所得征税。在今天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多样化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调整,很可能会出现该征的不征,不该征收的还在继续征收的现象,会缺乏公平。
(二)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确定税前扣除额时一般只考虑了个人的日常开支,忽略了家庭中的一些主要开支,比如:
1.赡养人口多少。在赡养状况差异很大时,老人需要的抚养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等不考虑,会使得税收负担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税收的不公平性更突出;
2.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导致的高房价、高医疗价格。忽略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个人纳税能力的影响,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根本无法适应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由于这种费用扣除方法以固定数额作为费用扣除标准,未能与物价指数挂钩,难以适应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费用扣除的变化完全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水平,导致税前扣除额较低,应纳税所得额增大,加重了工薪阶层的负担,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公平原则的实现。
另外,我国对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征纳模式。对可以由支付单位从源泉扣缴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的人,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这种税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在征收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高收入者采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券、股权分配等方式逃税。
(三)税率档次多、级距窄
我国九级税率档次中实际普遍使用的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后五个税率只为不足10%的高收入者设置,最高税率45%基本上形同虚设。同时,高税率和多档次税率难以实现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税率越高,被征税对象偷逃税的动机就越强。在目前物价指数不断攀升和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的经济环境下,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率间级距狭窄,使应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承担了较高税负,也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四)征管手段落后
尽管计算机信息技术在我国运用十分广泛,但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征管手段。下列各种原因仍然导致个税的监管存在诸多困难:
个人所得是所得税种中纳税人最多的一种,征管工作量大。
个人所得税也是最复杂、最难管的税种之一,应税项目多,计算公式多。
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现金交易大量存在,税源难以监控。
税务系统内部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管手段。
政府部门画地为界,缺乏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规划和信息共享。
税务机关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来掌握纳税人的个人信息。
如果个人恶意隐瞒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或者使用现金交易逃税,将很难加以监控。税务部门要掌握每一个纳税人的情况,就必须收集、整理大量的纳税人信息,导致税收监管成本的增加。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一) 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① 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减免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② 工薪所得税率表由现行的9级简化合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到3%。
③ 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级距虽然仍是5级,但是每一级距的金额都是以前的2至3倍。
④ 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⑤ 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1.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改革实施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2011年的个税调整会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个税改革后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纳税的负担也因此得到减轻,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额经过调整以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因此减轻了我国大部分公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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