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对农户正规信贷获得影响实证研究
摘要:本文利用江苏省9市18县(区)786户样本农户的相关经济数据,结合不同县(区)、村之间农地确权工作完成进度不同的实际情况,采用双重差分法重点考察农地确权对农户正规信贷获得性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一方面现阶段农地确权在能够有效改善农户正规信贷获得,且存在一定时滞效应。同时农地产权的明晰稳定是农地抵押缓解农户正规信贷约束的前提条件;而另一方面农地确权改善农户正规信贷获得的效果受到农地经营规模的影响,存在规模偏好。最后本文基于上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慎重稳妥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和分析框架 2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2
(二)分析框架和理论假说 3
三、数据、模型选择及变量选取 5
(一)数据来源 5
(二)模型选择及变量选取 5
四、描述性分析 7
(一)农地确权与正规信贷 7
(二)农地流转与农户正规信贷 8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9
(一)基本回归结果 9
(二)进一步讨论 11
六、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14
1.加大推进完善农地确权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户权利 14
2.放宽试点地区法律限制,完善相关市场培育和配套机制建设 14
3.认准信贷需求目标客户群体,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切实缓解农村信贷约束问题 15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5
农地确权对农户正规信贷获得影响实证研究
引言
引言
为此,以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还权赋能”为核心的新一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在全国推开。其中,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无疑,此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旨在赋予农地以明晰稳定的产权,并以此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因此基于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特殊阶段,对不同地区的农地确权实践推行情况进行比较,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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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考察农地确权对农户正规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探讨土地确权是否能够缓解农村地区信贷约束问题。农地确权作为农地相关信息的标准化处理,明晰安全稳定的土地产权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农户正规信贷获取?再有,虽然土地确权面对的是广大全体农户,但是确权后对农地、对经济主体产生的诸多影响是否会拉大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这些问题不仅在现实生活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理论层面也有着较为重要的研究意义。因此本文拟以江苏省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的若干市县收集到的农户样本数据为基础,从实证角度研究上述问题,以期为日后慎重稳妥推进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借鉴。
二、文献综述和分析框架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近年来,对农地确权问题的研究有就农地确权本身出发,以试点地区为例重点考察推行农地确权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推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制度构建等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陆文聪、余新平,2014;刘可,2014;李祖佩、管珊,2013)。然而更多的文献则侧重研究土地确权对农地、经营主体以及相关农地流转市场、农村信贷市场等产生的影响。就土地确权对农地影响的研究而言,国内外相关研究多以从农地投资、生产效率再到农地价值为逻辑路线,认为土地确权所引致的明晰稳定地权使得经营主体增加对农地的投资(包括长期以及短期投资),进而单位农地产出增加,最终提高农地资本价值(黄季焜等,2012)。而农地确权对农户或是其他经营主体产生的影响主要从收入、信贷获取两个视角展开:Aragon F. M.(2015)利用加拿大农地确权前后两期样本数据,采用二重差分法(DID)论证了在有经济增长潜能(投资机会)的地区,更加稳固清晰的地权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地区实际收入。在我国,农地确权作为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的文献多是考察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刘俊杰等,2015;陈伯君等,2009)。
土地确权颁证后,农地相关信息的明晰化、证书化提高了农地产权的稳定性。然而这种安全稳定的地权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影响尚未有一致结论:付江涛等(2016)以江苏省数据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农地确权颁证显著促进土地转出而对农户转入土地行为没有显著影响;而马贤磊等(2015)则以苏、鄂、桂以及黑龙江四省(区)数据为例,并以土地承包合同、农地流转合同以及农地流转纠纷作为产权安全性的代理指标,指出土地承包合同提高了转入户转入农地的可能性和农地流转率,但并不显著影响转出户转出农地的可能性和农地流转率;签订农地流转合同提高了转入户和转出户的农地流转率。林文声等(2016)在借鉴了马贤磊等(2015)的分析框架的基础上,从农户转出方视角出发,论证了农地确权对农地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然而学者能够达成一致的是土地确权能够有效降低农地流转市场的交易费用(钱忠好,2002)。
针对农地确权对农村信贷市场影响的研究大多集中考察土地确权的抵押效应,即将明晰产权视为以农地抵押融资缓解农村信贷约束的前提条件。农村地区信贷约束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是农户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身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而被正规金融部门排斥(林乐芬等,2011;De Soto H.,2000),而农户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品的原因是农村资产产权的模糊和缺失。因此通过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赋予农地等农村资产以明晰的产权,进而使得农地资产成为有效抵押品(Besley T. J.,2012),这不仅解决了部分借款人受到的抵押品约束问题,同时也使得银行得以构建有效的信贷合同,最终提高农户正规信贷可获得性。上述土地确权抵押效应的隐含条件是土地确权能够使得农地成为有效抵押品,并且通过农地抵押贷款也能够缓解信贷约束问题。然而也有不少研究对上述机制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土地确权的抵押效应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地区并不能起到缓解信贷约束的作用:Pender J. L.等(1999)发现明晰土地资产产权对于信贷供给影响很小,并指出原因:一是影响传统小农正规信贷获取能力的其他因素作用很大,二是银行取消土地赎回权不能有效实施。具体到现阶段我国农村而言,除了农地产权模糊问题,现行法律制度的约束以及其他诸如流转变现市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等因素也会抑制农地抵押缓解信贷约束的有效性。黄惠春(2014)从农村金融机构角度出发,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农地抵押贷款对农户正规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依赖于农户信用记录和其社会关系。在当前农村法律环境下,农村金融机构将货款对象瞄准大农户和优质的存量客户,农地抵押货款对解决小农户的融资困境并无显著作用。换言之,土地确权抵押效应的有效性依赖农地抵押融资缓解信贷约束的有效性。张龙耀等(2011)通过理论模型研究发现,农地产权和抵押制度改革不一定能够提高农户信贷可获得性,农地抵押这一政策的目标群体最后会偏移到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项目和足够非农收入的农户。农地抵押并不会成为解决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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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和分析框架 2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2
(二)分析框架和理论假说 3
三、数据、模型选择及变量选取 5
(一)数据来源 5
(二)模型选择及变量选取 5
四、描述性分析 7
(一)农地确权与正规信贷 7
(二)农地流转与农户正规信贷 8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9
(一)基本回归结果 9
(二)进一步讨论 11
六、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14
1.加大推进完善农地确权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户权利 14
2.放宽试点地区法律限制,完善相关市场培育和配套机制建设 14
3.认准信贷需求目标客户群体,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切实缓解农村信贷约束问题 15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5
农地确权对农户正规信贷获得影响实证研究
引言
引言
为此,以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还权赋能”为核心的新一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在全国推开。其中,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无疑,此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旨在赋予农地以明晰稳定的产权,并以此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因此基于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特殊阶段,对不同地区的农地确权实践推行情况进行比较,并重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点考察农地确权对农户正规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探讨土地确权是否能够缓解农村地区信贷约束问题。农地确权作为农地相关信息的标准化处理,明晰安全稳定的土地产权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农户正规信贷获取?再有,虽然土地确权面对的是广大全体农户,但是确权后对农地、对经济主体产生的诸多影响是否会拉大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这些问题不仅在现实生活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理论层面也有着较为重要的研究意义。因此本文拟以江苏省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的若干市县收集到的农户样本数据为基础,从实证角度研究上述问题,以期为日后慎重稳妥推进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借鉴。
二、文献综述和分析框架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近年来,对农地确权问题的研究有就农地确权本身出发,以试点地区为例重点考察推行农地确权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推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制度构建等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陆文聪、余新平,2014;刘可,2014;李祖佩、管珊,2013)。然而更多的文献则侧重研究土地确权对农地、经营主体以及相关农地流转市场、农村信贷市场等产生的影响。就土地确权对农地影响的研究而言,国内外相关研究多以从农地投资、生产效率再到农地价值为逻辑路线,认为土地确权所引致的明晰稳定地权使得经营主体增加对农地的投资(包括长期以及短期投资),进而单位农地产出增加,最终提高农地资本价值(黄季焜等,2012)。而农地确权对农户或是其他经营主体产生的影响主要从收入、信贷获取两个视角展开:Aragon F. M.(2015)利用加拿大农地确权前后两期样本数据,采用二重差分法(DID)论证了在有经济增长潜能(投资机会)的地区,更加稳固清晰的地权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地区实际收入。在我国,农地确权作为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的文献多是考察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刘俊杰等,2015;陈伯君等,2009)。
土地确权颁证后,农地相关信息的明晰化、证书化提高了农地产权的稳定性。然而这种安全稳定的地权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影响尚未有一致结论:付江涛等(2016)以江苏省数据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农地确权颁证显著促进土地转出而对农户转入土地行为没有显著影响;而马贤磊等(2015)则以苏、鄂、桂以及黑龙江四省(区)数据为例,并以土地承包合同、农地流转合同以及农地流转纠纷作为产权安全性的代理指标,指出土地承包合同提高了转入户转入农地的可能性和农地流转率,但并不显著影响转出户转出农地的可能性和农地流转率;签订农地流转合同提高了转入户和转出户的农地流转率。林文声等(2016)在借鉴了马贤磊等(2015)的分析框架的基础上,从农户转出方视角出发,论证了农地确权对农地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然而学者能够达成一致的是土地确权能够有效降低农地流转市场的交易费用(钱忠好,2002)。
针对农地确权对农村信贷市场影响的研究大多集中考察土地确权的抵押效应,即将明晰产权视为以农地抵押融资缓解农村信贷约束的前提条件。农村地区信贷约束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是农户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身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而被正规金融部门排斥(林乐芬等,2011;De Soto H.,2000),而农户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品的原因是农村资产产权的模糊和缺失。因此通过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赋予农地等农村资产以明晰的产权,进而使得农地资产成为有效抵押品(Besley T. J.,2012),这不仅解决了部分借款人受到的抵押品约束问题,同时也使得银行得以构建有效的信贷合同,最终提高农户正规信贷可获得性。上述土地确权抵押效应的隐含条件是土地确权能够使得农地成为有效抵押品,并且通过农地抵押贷款也能够缓解信贷约束问题。然而也有不少研究对上述机制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土地确权的抵押效应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地区并不能起到缓解信贷约束的作用:Pender J. L.等(1999)发现明晰土地资产产权对于信贷供给影响很小,并指出原因:一是影响传统小农正规信贷获取能力的其他因素作用很大,二是银行取消土地赎回权不能有效实施。具体到现阶段我国农村而言,除了农地产权模糊问题,现行法律制度的约束以及其他诸如流转变现市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等因素也会抑制农地抵押缓解信贷约束的有效性。黄惠春(2014)从农村金融机构角度出发,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农地抵押贷款对农户正规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依赖于农户信用记录和其社会关系。在当前农村法律环境下,农村金融机构将货款对象瞄准大农户和优质的存量客户,农地抵押货款对解决小农户的融资困境并无显著作用。换言之,土地确权抵押效应的有效性依赖农地抵押融资缓解信贷约束的有效性。张龙耀等(2011)通过理论模型研究发现,农地产权和抵押制度改革不一定能够提高农户信贷可获得性,农地抵押这一政策的目标群体最后会偏移到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项目和足够非农收入的农户。农地抵押并不会成为解决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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