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研究(附件)【字数:7956】
摘 要反垄断私人诉讼,作为反垄断法执行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其深入研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文首先介绍了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概念、特点及功能,其次介绍了现阶段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实施情况,在借鉴发达国家实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优秀成果的同时,提出了构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建议。
目 录
第一章 反垄断私人诉讼概述 1
1.1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概念 1
1.2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征 1
1.3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功能 1
第二章 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介绍及借鉴 3
2.1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3
2.2欧盟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4
2.3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借鉴 4
第三章 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构建 6
3.1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发展现状 6
3.2对我国实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建议 7
结束语 10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第一章 反垄断私人诉讼概述
1.1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概念
反垄断诉讼是通过诉讼这一行为实现反垄断实体法所规定内容的方式。以主体的身份来划分,可以将主体划分为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和私人主体,其中,私人通过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的,称为“反垄断私人诉讼”。“前者是指依靠公权力,采取措施限制垄断行为,从而达到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目的。而后者是个人以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我国,当违法者的垄断行为涉及到刑事和行政责任,都由反垄断主管机关主动采取措施提起诉讼。因此,只有民事诉讼会由私人主体提起。
1.2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征
反垄断诉讼作为经济诉讼的一种,又不同于普通经济诉讼,主要有如下几点特征。
(1)实现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的统一
反垄断私人诉讼本来是个人为了维护其自身权益,使违法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提出的诉讼,但是从结果来看,其更加重要的是保护了公共利益。反垄断私人诉讼行为间接维护了整个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与稳定。
具体诉讼制度的特殊性
在民事诉讼中,案外人要想申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请加入诉讼,必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然而在反垄断私人诉讼中,其他社会成员都可以申请加入诉讼。
(3)结果影响的广泛性
反垄断诉讼的判决结果的影响力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在实践中,判决结果往往具有指引作用,能够很好的引导人们之后的行为,人们会从案件中学习到和自身利益相似的地方,然后以相同理由提起反垄断私人诉讼。
1.3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功能
1.3.1赔偿功能
私人提起反垄断法诉讼的原因就在于垄断行为在侵犯了公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侵犯了个人利益。既然产生了损害就一定会有赔偿,为了获得赔偿,私人主体可以提出反垄断私人诉讼,来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确保违法者得到惩罚。此外,私人反垄断诉讼也弥补了反垄断当局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该制度很好的将私人诉讼的赔偿功能与反垄断规则结合起来。
1.3.2震慑功能
所谓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震慑作用,追根究底来自于对未来裁决的恐惧,潜在的违法者往往会因为内心的恐惧自我抑制从而远离违法行为。该功能的实现主要通过损害赔偿制度,当损害赔偿责任过高时,会使潜在违法者提高自身自觉性,另外,诉讼行为本身也会给违法者造成一定压力,使其谨慎对待自身行为。如此便可以更好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1.3.3弥补功能
反垄断法的执行需要一定的成本,比如调查费用和一部分的诉讼费用。“然而反垄断主管机关的财政是有限的,其未必能对所有案件都做细致的调查,在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往往会把资源集中到那些具有重大意义上的案件上去。”而此时如果引入私人诉讼制度,通过授予单个公民提起反垄断诉讼的权利,可以极大地增加法律执行的资源,从而更好地弥补公权力执行的漏洞。可以说,在反垄断机构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很好的维护了个体权益。
第二章 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介绍及借鉴
2.1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美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对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纵观美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历程,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每年的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都在不断增加。从数量上来看,美国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处于领先水平,与部分国家不同,美国对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秉持鲜明的鼓励态度。
2.1.1原告资格的认定
用来确定特定个人是否有权利将某些事项诉诸法院裁判是原告资格的一般表述。“原告要想拥有诉讼当事人的资格,首先需要证明其权利受到侵害,其次还需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美国法律对原告的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因垄断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出于鼓励公众积极诉讼的目的,对“人”的范围作出了广泛的解释,包括一切公民以及依据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及联合会。运用条文的形式,对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确立了开放式的标准,任何因垄断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2.1.2集团诉讼制度
垄断行为往往侵犯的都是涉及民生的行业,因此违法行为的受害者人数众多,总体损害极大,然而平摊到每个个体上的损害却是较小的,这样一来,由个体提起诉讼的动力不够充足,采取集团诉讼的方式可以增强动力,激励个体团结,利用团体的力量保护自身权益。基于这样的考虑,美国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了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能提起反垄断诉讼:第一,人数众多;第二,集团成员对整个集团具有法律或事实的一致性;第三,集体诉讼的原始请求必须代表其他成员。除上述规定外,集团诉讼的使用还必须满足一个重要条件,即法院必须证明成员适用的法律问题是相同的。
目 录
第一章 反垄断私人诉讼概述 1
1.1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概念 1
1.2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征 1
1.3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功能 1
第二章 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介绍及借鉴 3
2.1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3
2.2欧盟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4
2.3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借鉴 4
第三章 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构建 6
3.1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发展现状 6
3.2对我国实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建议 7
结束语 10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第一章 反垄断私人诉讼概述
1.1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概念
反垄断诉讼是通过诉讼这一行为实现反垄断实体法所规定内容的方式。以主体的身份来划分,可以将主体划分为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和私人主体,其中,私人通过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的,称为“反垄断私人诉讼”。“前者是指依靠公权力,采取措施限制垄断行为,从而达到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目的。而后者是个人以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我国,当违法者的垄断行为涉及到刑事和行政责任,都由反垄断主管机关主动采取措施提起诉讼。因此,只有民事诉讼会由私人主体提起。
1.2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征
反垄断诉讼作为经济诉讼的一种,又不同于普通经济诉讼,主要有如下几点特征。
(1)实现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的统一
反垄断私人诉讼本来是个人为了维护其自身权益,使违法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提出的诉讼,但是从结果来看,其更加重要的是保护了公共利益。反垄断私人诉讼行为间接维护了整个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与稳定。
具体诉讼制度的特殊性
在民事诉讼中,案外人要想申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请加入诉讼,必须是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然而在反垄断私人诉讼中,其他社会成员都可以申请加入诉讼。
(3)结果影响的广泛性
反垄断诉讼的判决结果的影响力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在实践中,判决结果往往具有指引作用,能够很好的引导人们之后的行为,人们会从案件中学习到和自身利益相似的地方,然后以相同理由提起反垄断私人诉讼。
1.3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功能
1.3.1赔偿功能
私人提起反垄断法诉讼的原因就在于垄断行为在侵犯了公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侵犯了个人利益。既然产生了损害就一定会有赔偿,为了获得赔偿,私人主体可以提出反垄断私人诉讼,来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确保违法者得到惩罚。此外,私人反垄断诉讼也弥补了反垄断当局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该制度很好的将私人诉讼的赔偿功能与反垄断规则结合起来。
1.3.2震慑功能
所谓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震慑作用,追根究底来自于对未来裁决的恐惧,潜在的违法者往往会因为内心的恐惧自我抑制从而远离违法行为。该功能的实现主要通过损害赔偿制度,当损害赔偿责任过高时,会使潜在违法者提高自身自觉性,另外,诉讼行为本身也会给违法者造成一定压力,使其谨慎对待自身行为。如此便可以更好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1.3.3弥补功能
反垄断法的执行需要一定的成本,比如调查费用和一部分的诉讼费用。“然而反垄断主管机关的财政是有限的,其未必能对所有案件都做细致的调查,在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往往会把资源集中到那些具有重大意义上的案件上去。”而此时如果引入私人诉讼制度,通过授予单个公民提起反垄断诉讼的权利,可以极大地增加法律执行的资源,从而更好地弥补公权力执行的漏洞。可以说,在反垄断机构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很好的维护了个体权益。
第二章 国外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介绍及借鉴
2.1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
美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对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纵观美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历程,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每年的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都在不断增加。从数量上来看,美国的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处于领先水平,与部分国家不同,美国对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秉持鲜明的鼓励态度。
2.1.1原告资格的认定
用来确定特定个人是否有权利将某些事项诉诸法院裁判是原告资格的一般表述。“原告要想拥有诉讼当事人的资格,首先需要证明其权利受到侵害,其次还需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美国法律对原告的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因垄断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出于鼓励公众积极诉讼的目的,对“人”的范围作出了广泛的解释,包括一切公民以及依据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及联合会。运用条文的形式,对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确立了开放式的标准,任何因垄断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2.1.2集团诉讼制度
垄断行为往往侵犯的都是涉及民生的行业,因此违法行为的受害者人数众多,总体损害极大,然而平摊到每个个体上的损害却是较小的,这样一来,由个体提起诉讼的动力不够充足,采取集团诉讼的方式可以增强动力,激励个体团结,利用团体的力量保护自身权益。基于这样的考虑,美国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了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能提起反垄断诉讼:第一,人数众多;第二,集团成员对整个集团具有法律或事实的一致性;第三,集体诉讼的原始请求必须代表其他成员。除上述规定外,集团诉讼的使用还必须满足一个重要条件,即法院必须证明成员适用的法律问题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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