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保贷款风险研究钢贸信贷危机的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2
三、联保贷款的理论分析 3
(一)联保贷款主要流程 3
(二)联保贷款的作用机制 4
1、自我筛选机制 4
2、连带责任机制 4
3、双向监督机制 5
4、社会惩罚机制 5
四、上海钢贸业信贷危机案例分析 5
(一)案例背景 5
(二)钢贸业信贷危机详细发展 6
(三)上海钢贸业联保贷款违约原因 7
1、外部条件 7
2、内部机制 8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9
致谢 9
参考文献 10
联保贷款风险研究:基于上海钢贸信贷危机的案例分析
引言
引言
2012年前后在长三角地区爆发的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大面积违约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发生在上海地区的钢铁贸易行业信贷危机。该行业的联保贷款不但开始时间早、持续周期长,而且贷款规模十分巨大。2014年2月上海钢贸商圈的周华瑞、肖家守两位钢贸大佬深陷债务危机,意味着此次钢贸危机到达顶峰,也标志着此前曾被钢贸商寄望能摆脱危机的联保互保融资模式被彻底冲击。
联保贷款是一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的贷款产品,由3家或3家以上企业通过担保公司的平台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企业之间实现风险共担。当联合体中有任意一家企业无法归还贷款,联合体其他企业需要共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同替他偿还所有贷款本息(潘长风,2010)。与传统贷款相比较,联保融资模式因为具有分散单个企业信用风险、借助其他企业信用资源绕开抵押物缺乏障碍、实现有效融资的特点,近几年被融资主体广泛采用。
然而被广泛采用的联保贷款模式却在钢贸危机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此次钢贸商群体违约事件,有的学者认为主要归咎于系统性风险——2008年的4万亿刺激政策使得钢贸信贷泡沫逐步产生并不断膨胀,然而2011年钢材形势急转直下使得钢贸信贷泡沫最终破裂。有的学者认为钢贸行业自身野蛮扩张,部分钢贸企业资金存在暗箱运作、风险集中、循环和过度抵押、依赖房地产市场、参与民间借贷、只还息不还本等问题,甚至某些企业已经被银行列入虚假骗贷的黑名单。另外一些学者认为银行本身也难逃其咎,经济急速扩张时期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量发放贷款,同时银行在信贷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很多漏洞使得银行风险被无形放大。
面对这些争论,我们需要对联保贷款的发展状况做一个详细的梳理,探究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联保贷款从中小企业赞不绝口的创新融资模式,变成了如今集体违约的导火索?联保贷款模式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完善联保贷款这种融资模式?这些都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关于联保贷款的研究,国外最典型的案例就是1976年孟加拉经济学教授尤努斯创立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 通过让5名借款成员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的方式,给缺乏财产抵押的穷人提供贷款。经过30年的发展,格莱珉银行已向4000多万贫苦农民提供了信贷援助,还款率高达98.99%。基于这一成功实践,许多学者对联保贷款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Stiglitz(1990)首先提出,联保贷款最重要的特征是连带责任,连带还款责任能够很好地激励小组成员互相监督,在降低银行监督成本的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基于这样一个初步结论,许多学者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在形成联保小组时,Impavido(1998)认为联保贷款小组的形成具有其内生性,借款者能够通过自我筛选来确定组成联保小组的伙伴。然而Bamey(1991)认为,参与联保小组的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同一行业或者存在企业上下游关系,使得被担保企业之间存在较强的相互牵动的利益关系。关于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成功运行原因,Alian(2001)认为融资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获得资金支持,从而获得信用升级。Banerjee等(1994)提出企业能够在长期互动的过程中进行共同监督。另外,Impavido(1998)还提出,为了保证小组成员的成功合作,成员企业之间存在“社会制裁”,并以此替代担保物。
联保贷款在国内的实践经验还不是很多。2000年以前,联保贷款主要应用在提供免息或低息贷款的农村扶贫项目中,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服务的群体主要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然而农户联保贷款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学者指出了农户联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熊学萍(2005)认为由于相互之间缺乏信任感,联保小组难以自愿形成。高卫国(2005)指出,许多农户联保贷款事前贷款审查不严,事后处理农户违约行为时费用成本高,案件执结率低。刘峰、许永辉、何田(2006)在黑龙江个案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农户联保贷款存在服务对象定位不准、结息方式、期限不合理等制度缺陷。赵岩青、何广文(2007)认为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还不完善,“联保小组的形成、借贷双方重复博弈机制的形成、信用社对于风险的甄别与控制、法律能否有效发挥惩罚作用”等前提条件还不能得到满足,除此之外农业经营本身也存在较大风险。
在总结农户联保贷款经验的基础上,该种模式开始逐步应用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傅白水(2012)认为,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贷款难的问题使得中小企业容易陷入融资困境,同时中小企业也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因而中小企业不得不选择联保贷款的模式。潘长风(2010)提出,成员企业可以利用其社会资本的优势来获取较低利息的贷款,以及作为企业的“软担保”,使该企业获得贷款过程中仅需提供少量抵押品的优待。关于联保贷款的有效性,不同的学者做了不同的研究。崔晓玲、钟田丽(2010)认为,相比较其他类型的融资担保模式来说,联保模式能有效弱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放贷款前,联保小组可以利用掌握的“软信息”来甄别贷款者的风险偏好,因此具有自我筛选的效果。发放贷款后,“软信息”可促使企业提高其最优努力水平,较好地解决了激励问题(马九杰、沈杰,2010)。同时,廖福英(2009)提出,联保贷款在银行对贷款单向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成员间的相互监督,双重约束机制有助于提高贷款还款率。惩罚机制上,江能、邹平(2009)通过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发现,社会惩罚是影响联保贷款履约的重要因素。谢世清、李四光(2011)认为,有效的信誉成本是开展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制度基础,信誉成本主要体现为企业违约后丧失联保企业集团内部交易资格所引致的机会成本。总之,联保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可行方案(周正清,2014)。但是,联保贷款的有效性并不是绝对的。江能、邹平(2009)就指出联保贷款违约具有较高的传染率。俞云芳(2013)认为中小企业的联保贷款模式在用放大了的“信托”保证银行贷款安全性的同时,也无形中将单独企业的信贷风险转嫁成了企业之间的连带风险责任,在任何一方出现风险时会将风险放大。因此,葛志强(2014)提出由于联保贷款大部分情况下是在同行业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其有效性存在以行业下行信号为标志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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