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现状与存在问题对滁州的实地调研

中央政府最近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要求各地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无疑缓解了异地就业者的买房压力,对房地产市场也起到很大帮助。但我们在看到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应该清醒认识到新政策实施将面临的现实阻力。本文在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发展进程与实施现状综述的基础上,以滁州市为例,对滁州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分析人们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认知、政策实施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方法。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2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 2
1.国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研究 2
2.国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研究 2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发展现状 3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存在的问题 4
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运行机制 5
(一)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5
(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内异地贷款运行机制 5
四、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现状 7
(一)基于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调研 7
1.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现状 7
2.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总体情况 7
(二)基于对售楼处负责人的调研 8
(三)基于对购房者的调研 8
五、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9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9
(二)售楼处反馈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9
(三)购房者反馈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0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10
(一)研究结论 10
(二)政策建议 11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1
附录 12
我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现状与存在问题
——基于对滁州市的实地调研
引言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住房问题已成为人民生活中的一项基本问题。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体制改革下的产物,它是为解决员工住房问题而强制实施的一种长期储蓄体制,其最初成立于1991年,由上海市率先试行,是在借鉴汲取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住房金融体制创新。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最重要的一项业务,它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所享用的贷款,其为员工的住房消费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随着人们工作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很多人原先在就业地缴纳公积金,却由于房价过高等缘故而不得不回原籍购房,于是许多公积金费用未被利用。最近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共有1.07亿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总数为7.03万亿元,而提取总数仅为3.49万亿元,即还剩下3.54万亿元的庞大余额,由此可看出之前公积金利用率的低下。
在这种背景下,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2014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三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达成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还要推展异地贷款业务,即员工如果在就业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选择于户口所在地购买居民用房,可以通过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出的缴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要求不仅有助于激活大量闲置的住房公积金、提高其利用率,而且对降低异地就业员工的买房难度、提高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都起到了推动作用。本文将从国内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出发,结合我国异地贷款的发展进程与现状,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总结当前我国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面临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二、文献综述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于起源于新加坡,并在借鉴其经验的基础上由我国住房金融制度创新而成,具有很大的地域性和国别性,在我国应用与推广时间较短情况下,国内外对其相关研究的文献并不是很多,尤其是国外研究。
1.国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研究
从对国外住房公积金应用的研究来看,较早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威人物是英国的Mark Boleat(1990) [1],其在著作《National housing finance systems》中研究了新加坡的住房金融系统。新加坡于1955年开始创立中央公积金制度,这是一种义务储蓄体系,目标是提供退休年金。雇员法定存入不少于工资的23%,雇主存入22%,到七十年代中期,公积金对购房者直接提供贷款,居民可以从公积金中提款支付住房。至1990年,购买房屋的人中,有75%利用了他们对中央公积金的存入款来偿付购房费用。S.Vasoo和James Le (2001) [2]研究了新加坡的住房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得出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有效推动了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除了新加坡,巴西、德国等国也有类似的住房金融制度。刘洪玉(2011)[3]通过对国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研究得出,巴西住房贷款的资金基本来自于住房储蓄制度和失业与保障公积金,由巴西国家住房银行进行管理运作。巴西国家住房银行针对那些低收入家庭实施优惠利率,且随着收入的提高,优惠程度会随之减少,这些特征是中国住房公积金不具有的。德国的合同住房储蓄则是集聚居民的自愿储金,通过合约获取住房贷款资金,特点是低存低贷,内部封闭运行。但这种体制发挥作用首先要求居民有充沛的闲置资金,且往往需要国家当局提供非常慷慨的财政补助来激发人们的参与热度,而一般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财力比较匮乏,这也是中国曾引进合资来建立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却发展艰难的原因。
2.国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用研究
Johnson Cheng Cong(1998) [4]以上海抵押贷款市场为例,介绍了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发展情况,提出上海于1991年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初步形成于我国住房福利体制向市场化体制转轨的房改时期,主要是为了筹措建房资金,解决住房的严重短缺问题。丛诚(2008)[5]针对贷款的公平性和资金效率问题提出了住房公积金权益转让机制,其中定价量化模型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低息与商场商业贷款利息对比得出,其既可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又能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朱婷(2012)[6]则研究了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存在的贷款管理风险、贷款设置标准等问题,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风险和居民个人意识不强,贷款标准设置变化随意且贷款资金来源有限,同时提出应取消住房公积金收益的利息补贴、低保提取和疾病灾害提取的功能,改行住房公积金高等教育贷款功能。赵亚旗和刘英娜(2013)[7]总结了我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存在着对民生支持不充分、覆盖面和发放率低、手续繁琐、担保费用较高、异地贷款不发达、各地制度不统一等问题。汤有丽(2013)[8]在理论和图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数理模型和实证检验的方法得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和贷款条件等基本因素,它们可以通过降低买房成本、提高消费者的买房能力,影响到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消费者住房需求,并间接影响到高档住宅市场的需求。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jjymy/1623.html

好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