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信用卡的出现,在促进居民消费,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和推进经济增长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信用卡的急速发展,人民享受其带来便利的同时,出现了信用卡非法套现的状况。信用卡套现这一非法现象不但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打击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还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套现者也不可避免地承担着信用风险及法律风险。本文从信用卡套现的定义入手,归纳其各种表现形式及信用卡发展和监管现状,分析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危害,并且进行实证分析,选取扬州A商业银行信用卡用户数据,使用K-means++聚类算法对持卡人进行风险识别与划分,进而得出防范对策及建议,以期减少信用卡非法套现情况的发生,推动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1
二、文献综述2
(一)信用卡套现的定义2
(二)信用卡套现的表现形式2
(三)信用卡套现现状分析3
三、信用卡套现风险分析3
(一)信用卡套现产生的原因3
1.金融机构3
2.政府机构4
(二)信用卡套现的危害4
1.持卡方4
2.商户方4
3.发卡行4
4.金融秩序4
四、信用卡套现风险用户识别实证分析4
(一)实证目的5
(二)实证方法5
(三)RFMDA模型实验结果6
五、防范信用卡套现的对策 7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7
(二)规范特约商户行为 7
(三)建全社会征信体系 7
(四)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模型 7
(五)树立全面的风险防范意识 8
致谢8
参考文献8
信用卡套现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引言
引言
随着经济不断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信用卡代替现金作为消费支出的方式。信用卡产业的快速发展无疑促进了社会经济和科学的不断进步,但也同时带来了许多意想不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到的问题,无论给信用卡用户还是金融机构都带来了风险隐患,给不法分子一些可乘之机,信用卡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信用卡套现案件更是日益猖獗。信用卡套现案件的不断出现,对套现者、发卡行等机构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破坏整体金融秩序。因此,归纳信用卡套现的表现形式,分析其背后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从而研究其风险防范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国内外的信用卡套现理论较为成熟,但经验不够丰富,且以往较多针对信用贷款风险进行分析防范,或者是基于信用卡犯罪完善法律方面的思考。在个人信用评估方面,信用评分方法颇多,如神经网络模型、贝叶斯分析模型、线性回归法、判别分析法等等,但是对信用卡套现现象下的个人信用评估及风险划分研究不多。所以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扬州A商业银行的信用卡用户数据为例,进行RFMDA模型实验,采用Kmeans++聚类算法,以信用卡用户的五种数据为特征值,对信用卡用户进行风险划分,从而研究信用卡套现防范对策。
二、文献综述
(一)信用卡套现定义
信用卡套现是指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不正当非法手段将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这是《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直接给出的明确定义。
一般,信用卡套现其实并不是简单的将信用卡内额度转化为现金的意思,而是指低成本甚至零成本使用银行资金的非法行为。对于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信用卡套现行为,须要依照几个判断标准(李斐,2015)。首先,判断该持卡人是否是使用自己名义下的卡发生套现行为,如果不是本人的信用卡,则情况更为严重,涉及信用卡欺诈等犯罪行为;其次是套现者是否心存侥幸或蓄意心理。如用户违反了银行制定的规则,逃避应付利息占用银行资金,则界定为信用卡套现;最后是用户提取现金的方式是否正当合法。比如用户不是通过银行柜台或ATM机提取现金,而是借刷信用卡消费为幌子,随后将刷卡金额变现。
(二)信用卡套现的表现形式
1.双方合作
这也就是所谓的持卡人玩弄“他人消费刷自己的卡”的招数(阮冰,2014)。这种形式一般存在于个体之间,双方事前商量,A具有真实的消费行为,B用信用卡透支为A垫付消费资金,A再将B帮自己垫付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还给B,从而B达成了套现目的。这种形式套现者只需要寻求一名真实消费者的帮助,而不需交付任何手续费或服务费,直接将信用卡透支额度转化为了现金,套现行为十分隐蔽,核实检查有一定难度,是一部分套现者最惯用或喜爱的套现方式(吴丽,2015)。
2.通过中介
这种套现形式是持卡人和所谓的信用贷款公司或中介公司合作,这些公司收取套现者手续费进而帮助套现者实现套现(阮冰,2014)。这些不法商家运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划走信用卡用户卡上的信用额度内金额,随即立即付给套现者现金,并向其收取一定手续费,且该手续费一般低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双方完成套现交易。据中国银联2008 年统计数据, 特约商户风险仍主要表现为协助套现者违规套现。梁林音,(2008)还提到这些商家假借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名义申请POS机安装后,通过网络广告或者张贴小广告的方式明目张胆地宣传信用卡套现业务,有些隐蔽些的宣传信用贷款业务,实际办理套现业务。有些商家同时代办各行信用卡,收集大量身份证复印件,其潜在风险极大。如果这些公司以虚假手续成功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后,没有正常业务,只是开展套现业务及代办信用卡,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在使用他人信用卡套现巨大金额后,携款潜逃,将会给持卡人、发卡银行等机构都造成严重的资金风险。
3.互联网虚假交易
这种形式一种是套现者本人开网店自己买卖线上商品,以自己亲属或朋友的身份购买自己在网上发布的商品,利用本人的信用卡网上支付功能支付商品金额,确认收货后这笔金额就会打入套现者自己手中的另外一张信用卡中,再将现金从信用卡中提取出来。运用这种方式,套现者可以长期隐蔽地占用银行资金而几乎不付出任何费用(阮冰,2014)。另一种是通过使用信用卡在互联网上购买商品的形式进行套现,如借助现金退货的商家,比如航空公司网络购买机票后申请退款套现或者网上购买充值卡进行套现等(梁林音,2008)。
4.POS终端翻倍
林素云,(2016)指出这是信用卡套现新出现的一种形式。和传统POS机普通刷卡套现一样,持卡人在不良POS特约商户处刷卡虚假消费,然后从商户得到比原来持卡人信用卡额度高许多的资金,向商户支付约套现金额0.8%~2%的手续费。这种翻倍额度刷卡套现涉及的资金更加庞大,风险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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