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研究以腾讯qq音乐为例

音乐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和欣赏音乐的最主要渠道,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随着数字音乐迅速推广和蔓延,数字音乐产业已成为左右我国音乐产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性产业。由于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特性,数字音乐版权极易受到侵害,版权保护成为数字音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就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和难点,结合腾讯QQ音乐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模式进行研究,总结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版权保护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促进我国音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困境、难点2
(一)数字音乐市场的规模和产品的种类决定了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任务繁重2
(二)数字音乐产品的技术缺陷使得数字音乐易受侵权威胁2
1.传统录制音乐产品受到的侵权威胁 2
2.新时期数字音乐产品更易受侵权行为侵害3
(三)宽松的社会环境造成数字音乐产品侵权普遍、维权困难3
1.政府因素 3
2.企业因素3
3.人文因素4
4.经济因素4
二、腾讯QQ音乐的版权保护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4
(一)腾讯QQ音乐的产品类型及版权保护方式4
1.传统的数字音乐下载服务4
2.拥抱“云时代”的音乐订阅服务5
3.特殊渠道音乐的“洗白”5
(二)腾讯QQ音乐在版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5
1.单一的营收模式难以持续发展 5
2.过低的版权费压制了音乐产业的积极性6
3.体验差距过小难以吸引普通用户转变为付费会员6
三、保护我国数字音乐版权的对策与建议6
(一)拓宽营收渠道,增强盈利能力6
1.设置多档会员套餐,满足不同群体需求6
2.与移动运营商合作,推出免流量音乐包6
3.创立独特的数字音乐品牌,由音乐渠道商向音乐运营商转型6
4.提升增值服务品质,吸引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用户成为付费用户7
(二)深化与版权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7
(三)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打击侵权行为7
(四)提高民众版权意识,加强社会宣传8
致谢8
参考文献8
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研究
——以腾讯“QQ音乐”为例
引言
音乐在人类文明诞生之初就已经形成了,音乐最早用于祭祀、祈福以及驱邪等宗教和巫术仪式中,后来逐渐具备了表演,欣赏的功能。古代的音乐都是由乐师传唱的,欣赏者和表演者都必须亲临现场,这对音乐即时大规模的传播有很强的限制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以及磁性材料的发明,对音乐进行大规模的加工和复制的产业化发展成为了可能,磁带、黑胶唱片便是那个时期的特征;由于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二进制的微型芯片的发明,容量大且体积小的CD唱片迅速取代了低音质小容量的磁带和昂贵的黑胶唱片;而近来互联网传输速度的提升,移动互联网4G时代的到来以及iPod、智能手机等终端的普及使得音乐产业再一次洗牌,数字音乐下载、电台点播和在线流媒体大行其道,成为时代发展潮流。
数字音乐是当今传媒产业、信息产业、娱乐产业等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中国的数字音乐经过飞速发展,已经确立了它在数字娱乐中的重要地位,数字音乐的产业发展取得了可观的文化和经济效益。但是在数字环境下,尤其是互联网大发展的环境下,数字音乐非法传播现象很严重,侵权方式包括非法音乐网站、P2P软件、在线盗版音乐播放和下载软件,网盘分享等。由于欧美日等发达地区的数字音乐产业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各种版权保护的法规也比较完善,因此这些侵权现象在那些地区并不多见,而中国由于诸多历史原因数字音乐产业还处于刚刚起步状态,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缺失或者不完善,因此数字音乐的版权保护问题成为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话题。[1]本文将就数字音乐产业化发展环境、结合QQ音乐发展的具体实例进行分析,找出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方面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对策,促进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困境、难点
数字音乐产业规模庞大,在音乐产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时由于其自身属性,数字音乐极易受到侵权的威胁。要想弄清楚如何保护数字音乐版权,首先应该对当前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中的困境和难点进行详细分析。笔者从市场、技术以及社会三个层面来论述分析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困境及难点。
(一)数字音乐市场的规模和产品的种类决定了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任务繁重
数字音乐产业发展到如今,已较为成熟且具有相当大的规模,这么大的规模决定了需要保护的数字音乐版权的绝对数量非常巨大;同时,现在的数字音乐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这也意味着数字音乐版权面临着多种形式的侵权。因此保护数字音乐版权的任务十分艰巨。
中国文化部发布的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5亿。其中,手机音乐用户人数由2012年的0.96亿增长到2013年的2.91亿,年增长率达203%。基于用户规模的飞跃式增长,网络音乐市场规模也增势明显,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络音乐企业为695家,网络音乐市场整体规模达到74.1亿元,比2012年增长63.2%。其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43.6亿元(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收入,包含在线音乐演出收入),相比2012年增长达140%。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30.5亿元,相比2012年增长达13.3%。[2]由数据可以看出,近两年数字音乐已经占据了音乐产业的半壁江山,如果如此巨大数量的数字音乐版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那么唱片公司及版权人的权益将受到极大威胁,同时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传统的录制音乐受互联网冲击很大,数字音乐成为拯救音乐产业,维持音乐产业持续发展的最大动力,切实有效保护数字音乐版权成为整个音乐产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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