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的发展利用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一种重要的保护方式,是融合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市场最为直接的渠道。本文以南京秦淮灯会为例,通过对该灯会发展利用现状的研究,探析其在发展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基于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明确在生产、流通与销售等方面的落实,提出相对科学的可行性建议,以期为地方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利用提供借鉴。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生产性保护概念界定2
二、秦淮灯会的基本概况2
(一)秦淮灯会活动的发展历程2
(二)秦淮灯会的主体秦淮灯彩3
(三)秦淮灯会目前的发展规模3
三、秦淮灯会生产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4
(一)生产方面4
1.传承人才相对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4
2.家庭作坊式生产,未形成成熟的市场化运作4
(二)流通方面4
1.政府管理运行体制有待完善5
2.专职化流通机构少,市场较为匮乏5
(三)销售方面6
1.互动性不足,观赏兴趣与效果参差不齐6
2.文化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不够普及6
四、加强秦淮灯会生产性保护的建议7(一)生产方面7
1.技艺培训与传承7
2.打造国企龙头企业参与7
(二)流通方面7
1.完善政府运行体制7
2.开拓多元彩灯市场7
(三)销售方面8
1.加强技艺的发展与创新8
2.增强日常生活的普及程度8
结语8致谢8
参考文献9附录 调查问卷10
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的发展利用
引言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方式之一,其概念提出后,社会各界都进行了积极响应。“进行生产性保护,既可惠民、富民,又能增强保护工作自身的‘造血功能’,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促使其走向全国、走向世界。”[1]实施生产性保护既符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采取措施”“振兴”的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三十七条“合理利用”与“开发”的规定。[2]秦淮灯会作为南京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由政府牵头在每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举行,越来越成为南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不仅历史源远流长,还承载着人们的美好愿望与精神追求。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了解南京秦淮灯会发展利用的基本情况,探寻在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旨在基于生产性保护的要求提出在生产、流通与销售等方面的相关建议措施,探索出一条符合秦淮灯会生产性保护要求的发展利用路径。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给南京秦淮灯会进一步发展利用提供实际的参考价值,完善配套建设,改进相关做法,同时也能为我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和发展利用研究提供借鉴。
一、生产性保护概念界定
要研究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的发展利用,首先就要明确生产性保护与秦淮灯会的相关概念。目前关于生产性保护的学术研究文献较少,但是对其概念学术界已经形成相对统一的认识。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中提出“生产性保护”概念,最初是2006年王文章在其著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谈到的。书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生产性保护的概念,但是讲述了生产性保护的基本方式和原则。[3]
在2009年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上,“生产性保护”这一概念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进行了深刻讨论。201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中政府积极促进有关部门能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基于生产性保护的要求的同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拓展相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4]
根据《非遗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部于2012年印发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进行了明确界定。该文件指出,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5]
这个概念指明了生产性保护的特性,就是从现实出发,通过生产、制造、销售等方式,推动文化产品生成与转换,适度地挖掘其经济价值,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6]使其焕发生命力,由此来看,这种活态保护能够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不断地传承与发展。
二、秦淮灯会的基本概况
秦淮灯会,也称金陵灯会,是南京城家喻户晓的重要文化活动,有着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国家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天下第一灯会”,也是目前中国唯一一个将灯展、灯会和灯市集于一身的大型民间灯会。在当代主要是以秦淮河夫子庙地带为核心,大概包括夫子庙、瞻园、白鹭洲公园、吴敬梓故居、江南贡院、中华门、老门东、大报恩寺遗址公园一带。[7]作为南京民间活动的不可缺少的部分,灯会自1985年开始举办以来,于2006年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2018年已成功举办32届。
与秦淮灯会概念容易混淆的是秦淮灯彩。秦淮灯彩也就是秦淮花灯,是构成秦淮灯会的基础,花样种类多,兼具染色与制作工艺,文化寓意更是深厚。[8]可以说秦淮灯彩是秦淮灯会的组成形式,是其展示主体,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非遗种类的区分视角来讲,秦淮灯会不仅仅是一场民俗活动,而是由秦淮灯彩,孕育和举办灯会的秦淮河两岸的空间,以及南京地区的人们共同组成的。
(一)秦淮灯会活动的发展历程
秦淮河两岸的灯彩景观历史大约起源于魏晋南北朝,元宵节赏灯成为约定俗成的日子应该在唐宋阶段了。唐朝初期,伴随着经济发展,秦淮河商贾云集,热闹非凡。到了宋朝,还衍生出猜灯谜的互动趣味游戏活动。秦淮灯会发展到明朝时达到鼎盛,尤其是南京作为都城后,明太祖对灯会活动空前提倡,不仅规模大,持续时间长,而且制作工艺更是精益求精,一时间盛况空前。清朝之后,秦淮灯会由于国家衰败的影响,逐渐没落,没有了往日辉煌。[9]
新中国成立之后,经济逐渐复苏,文化活动也不断恢复,六十年代秦淮花灯又逐步回归大众视野。文化大革命时期,秦淮花灯自然受到冲击。[10]1985年之后,政府开始每年举办秦淮灯会,如今已是32届。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生产性保护概念界定2
二、秦淮灯会的基本概况2
(一)秦淮灯会活动的发展历程2
(二)秦淮灯会的主体秦淮灯彩3
(三)秦淮灯会目前的发展规模3
三、秦淮灯会生产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4
(一)生产方面4
1.传承人才相对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4
2.家庭作坊式生产,未形成成熟的市场化运作4
(二)流通方面4
1.政府管理运行体制有待完善5
2.专职化流通机构少,市场较为匮乏5
(三)销售方面6
1.互动性不足,观赏兴趣与效果参差不齐6
2.文化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不够普及6
四、加强秦淮灯会生产性保护的建议7(一)生产方面7
1.技艺培训与传承7
2.打造国企龙头企业参与7
(二)流通方面7
1.完善政府运行体制7
2.开拓多元彩灯市场7
(三)销售方面8
1.加强技艺的发展与创新8
2.增强日常生活的普及程度8
结语8致谢8
参考文献9附录 调查问卷10
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的发展利用
引言
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方式之一,其概念提出后,社会各界都进行了积极响应。“进行生产性保护,既可惠民、富民,又能增强保护工作自身的‘造血功能’,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促使其走向全国、走向世界。”[1]实施生产性保护既符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采取措施”“振兴”的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三十七条“合理利用”与“开发”的规定。[2]秦淮灯会作为南京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由政府牵头在每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举行,越来越成为南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不仅历史源远流长,还承载着人们的美好愿望与精神追求。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了解南京秦淮灯会发展利用的基本情况,探寻在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旨在基于生产性保护的要求提出在生产、流通与销售等方面的相关建议措施,探索出一条符合秦淮灯会生产性保护要求的发展利用路径。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给南京秦淮灯会进一步发展利用提供实际的参考价值,完善配套建设,改进相关做法,同时也能为我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和发展利用研究提供借鉴。
一、生产性保护概念界定
要研究生产性保护视角下秦淮灯会的发展利用,首先就要明确生产性保护与秦淮灯会的相关概念。目前关于生产性保护的学术研究文献较少,但是对其概念学术界已经形成相对统一的认识。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中提出“生产性保护”概念,最初是2006年王文章在其著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谈到的。书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生产性保护的概念,但是讲述了生产性保护的基本方式和原则。[3]
在2009年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上,“生产性保护”这一概念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进行了深刻讨论。201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中政府积极促进有关部门能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基于生产性保护的要求的同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拓展相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4]
根据《非遗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部于2012年印发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进行了明确界定。该文件指出,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5]
这个概念指明了生产性保护的特性,就是从现实出发,通过生产、制造、销售等方式,推动文化产品生成与转换,适度地挖掘其经济价值,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6]使其焕发生命力,由此来看,这种活态保护能够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不断地传承与发展。
二、秦淮灯会的基本概况
秦淮灯会,也称金陵灯会,是南京城家喻户晓的重要文化活动,有着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国家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天下第一灯会”,也是目前中国唯一一个将灯展、灯会和灯市集于一身的大型民间灯会。在当代主要是以秦淮河夫子庙地带为核心,大概包括夫子庙、瞻园、白鹭洲公园、吴敬梓故居、江南贡院、中华门、老门东、大报恩寺遗址公园一带。[7]作为南京民间活动的不可缺少的部分,灯会自1985年开始举办以来,于2006年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2018年已成功举办32届。
与秦淮灯会概念容易混淆的是秦淮灯彩。秦淮灯彩也就是秦淮花灯,是构成秦淮灯会的基础,花样种类多,兼具染色与制作工艺,文化寓意更是深厚。[8]可以说秦淮灯彩是秦淮灯会的组成形式,是其展示主体,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非遗种类的区分视角来讲,秦淮灯会不仅仅是一场民俗活动,而是由秦淮灯彩,孕育和举办灯会的秦淮河两岸的空间,以及南京地区的人们共同组成的。
(一)秦淮灯会活动的发展历程
秦淮河两岸的灯彩景观历史大约起源于魏晋南北朝,元宵节赏灯成为约定俗成的日子应该在唐宋阶段了。唐朝初期,伴随着经济发展,秦淮河商贾云集,热闹非凡。到了宋朝,还衍生出猜灯谜的互动趣味游戏活动。秦淮灯会发展到明朝时达到鼎盛,尤其是南京作为都城后,明太祖对灯会活动空前提倡,不仅规模大,持续时间长,而且制作工艺更是精益求精,一时间盛况空前。清朝之后,秦淮灯会由于国家衰败的影响,逐渐没落,没有了往日辉煌。[9]
新中国成立之后,经济逐渐复苏,文化活动也不断恢复,六十年代秦淮花灯又逐步回归大众视野。文化大革命时期,秦淮花灯自然受到冲击。[10]1985年之后,政府开始每年举办秦淮灯会,如今已是32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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