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探索研究(附件)【字数:12150】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对改善民生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如何能够更好的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以及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到社会救助,扩大救助范围是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本研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在了解社会救助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社会资本与社会救助之间的关系图,分析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方法,并针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特点,从宏观、微观、主次等方面提出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对策。本研究发现利用社会资本可以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通过加强社会资本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可以提升社会救助、社会互助的效率,并且可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资本 ;参与方式
目 录
0引言1
1文献综述2
1.1国外文献综述 2
1.2国内文献综述 3
1.3文献评述 4
2 相关理论基础 4
2.1 社会救助的概念 4
2.2社会资本的概念 5
2.3社会救助的基本状况及存在问题 8
2.4 社会资本与社会救助的关系10
3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 11
3.1社会资本各要素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11
3.2不同层次的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12
4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意义与主体责任区分 13
4.1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意义 13
4.2主体责任区分14
5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对策15
5.1主次策略15
5.2多方协作策略16
5.3意识推进策略16
5.4从微观到宏观社会资本健全策略17
结论 19
致谢 20
参考文献 21
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探索研究
0 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保障社会和谐并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社会救助制度,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弱势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群体最低的生活需求,它有着消除贫困、扶贫济困、保障公民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一些公民在无法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时的特殊需要,如残疾、失独、失业、疾病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发生的时候,社会救济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而对于每个国家来说,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能力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政府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社会救助还可以体现政府和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心,有助于弱势群体对社会产生认同感。互相帮助是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观,任何社会成员都有可能因为某些不可抗的原因而陷入困境,而他们如果不能从社会或是政府那儿得到支持与帮助,他们可能难以维持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然而求生的本能会使人们采取各种极端的、不合乎法律的手段来获得自己所需的生活条件,这样就会使社会面临着严重威胁,造成社会混乱,导致犯罪率不断的上升并影响社会治安。当那些弱势群体长时间获得不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与救济,他们会渐渐地远离主流群体,甚至还会产生出对主流社会的抵触情绪和反抗心态,对社会与政府丧失信心与认同感,造成社会的分裂,不利于我国和谐、稳定和持续的发展。因此社会救助不仅对于个人或是家庭有帮助,对于这个社会的和谐安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必然会带来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的分配问题,从而会导致收入分配不均,使部分群体可能会因各种不可抗拒的因素陷入到生活的困境当中,因此社会救助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功能。
21世纪,在中国经济与社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能够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与扩大救助范围?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社会救助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没有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本,使许多资源白白的浪费,这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而社会资本理论对完善与改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救助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平。如今虽然社会救助的水平在逐步提高,人们也开始重视社会资本的作用,但是社会资本在参与社会救助方面仍然存在许多的困难,如何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到社会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社会资本的研究来探讨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以及社会资本在参与社会救助时的主体责任区分,并对社会资本与社会救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以此来提升社会资本在社会救助方面的功能,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过程。
1文献综述
1.1国外文献综述
1.1.1社会救助
在对社会救助的研究上,国外起步比较早,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多的研究成果。国外学者觉得,对于生活困难者以及低收入者来说,政府应该为其提供持续的救济,但是这种救济需要接受法律和各种途径的监督。同时,政府要对弱势群体一视同仁,无论好坏都应该获得同样的最低限度的救济。在除了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以外,国外学者认为只通过政府的救助是无法改变弱势群体的贫困现状,还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途径使其真正的脱离贫困状态,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为个人提供稳定的工作。第二种途径是国家创建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第三种途径是对寡妇、孤儿等这一类比较特殊的群体可以通过济贫法等制度进行救济。另外每个国家对社会救助的标准都有不同的界定,比如社会民主主义国家的学者就认为政府在进行社会救助的同时,在人们能够正常工作与生活的基础上制定一条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使失业者、孤寡老人及其他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到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而这个标准既要能够保证社会救助目标的实现,也要能够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另外社会救助金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整体安排,使这些所有的救助金都能够保障需救助者达到最低生活标准。
1.1.2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后,学者提出的第三种资本形式。根据世界银行发展问题专家迈克尔?武考克的研究,这一词最早出现在哈尼范的著作里面[1]27。”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外就已经开始关于社会资本这方面的研究,到现在为止已经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研究框架[2]。在众多的学者的研究中布尔迪厄是第一个系统的阐述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布尔迪厄对社会资本是这样定义的: “一种通过体制化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得的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1]37”。他认为社会资本实质上是属于一种社会资源,他把社会资本分成了两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是社会关系,另一个部分是这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而科尔曼在《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中,从功能论的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他认为“社会资本的定义是由功能而来,它不是某种单独的实体,”“所谓社会资本,是指个人拥有的以社会结构资源为特征的资本财产,社会资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构成,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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