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模式研究(附件)

(空1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阻碍其发展的融资问题也亟待解决。本文基于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和融资成本过高的现状研究,探讨了导致其融资难的原因。然后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和发展进行了阐述,就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优劣势、发展机遇和挑战进行SWOT分析。最后,通过对三个典型网络融资平台的具体分析来探究了现有的网络融资模式的发展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对我国中小企业破解融资困境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网络融资模式,SWOT分析
目 录
1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3
1.4 研究意义 3
1.5 创新点 3
2 中小企业融资和网络融资 4
2.1 中小企业融资 4
2.2 网络融资 6
2.3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现状 8
3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SWTO分析 8
3.1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优势 8
3.2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劣势 9
3.3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机遇 9
3.4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挑战 9
4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模式案例分析 10
4.1 P2P网络借贷——以拍拍贷为例 10
4.2 众筹融资——以京东众筹为例 11
4.3 电商平台融资——以阿里小贷为例 12
5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势 14
结论 15
致谢 16
参考文献 17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中小企业是形成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根本力量。中小企业的发展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当前的就业压力。从宏观大环境的角度上来讲,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了我国的经济结构,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战略性调整,为我国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根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为4000万,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 99.7%,为我国城镇提供了八成以上的就业岗位,降低了我国的城镇失业率[1]。同时也为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全国税收的增长以及在我国的企业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长久稳定的重要保障。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如今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有诸多的限制因素:首先我国市场环境比较混乱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有序发展。其次是法律法规与社会发展现状不配套,政府扶持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不够导致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很难得到国家的保障。最后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所以其可容纳的人才也较少从而导致其核心竞争力不强,运营风险较大,这也是其很难从企业竞争中生存下来的原因。相应地,互联网金融随着网络普及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快速传播开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门槛低、便捷化等特点来进行融资,并且随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络融资模式,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融资对策,也为其从融资困境中脱身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互联网金融早就在国外市场站稳了脚跟,对国外的金融行业地发展进行了系统化的改革。Nasdap系统于1971年在美国被创造出来,是最先将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的运营模式由设想投入到了实践中去的系统。随后全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于1995年10月18日由美国的3家银行合作成立,此事件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进入迅速发展的新阶段。2000年7月3日,西班牙UnoE公司与爱尔兰网络银行第一集团公司正式签约并合作创立了第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十分迅速,陆续出现了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理财、网络证券交易和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等全方位、多元化的网络金融服务[2]。目前国外的网络融资模式主要有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网络银行、P2P网络借贷、网络证券以及网络保险等。此外,美国政府还于2012年表决通过了有关创业企业融资的法案,确立了众筹融资平台的合法地位,并为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监管细则。此举不仅为美国国内网络融资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参考还为美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金融监管环境。因此,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在国外的发展已相对成熟和完善并初具规模,可以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条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相对于发展比较快的西方国家,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得比较晚,目前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基于我国国情研究,司秋利(2014)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开始于网银、第三方支付、手机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然后涉足网络理财产品的领域,并迅速集聚了大批的网络资金,为之后的网络融资业务的开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3]。目前我国的网络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互联网为渠道的传统金融、电子商务平台、担保机构交易模式、众筹模式、P2P网贷等。并且我国在2015年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市场监督和市场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鼓励了对网络融资平台及服务的创新和加大了对互联金融产品发展的监管力度[4]。此举不仅为中小企业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还为我国网络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李志强(2015)以交易成本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重点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功能的局限性,他认为互联网金融虽然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但一旦面对高风险项目,P2B、众筹很难利用专业知识对项目进行深入分析并且其交易成本也在上升,所以P2P、P2B、众筹等网络融资模式只能采取小额试点,不宜全面推广[5]。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缺少规范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完善的行业自律体系。因为我国信誉信息共享水平的局限性,对中小企业信誉的评价存在一些破绽,从而导致中小企业违反约定的成本过低,影响了各网络融资平台健康和稳定地开展业务。何雄(2014)据上述问题从中小企业自身和外部宏观环境两个方面进行了路径探究:首先,中小企业应把握机遇不断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和经营水平。其次,有效利用现存网络融资模式并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作用,最后,政府监管部门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进行规范和完善,并对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督和控制。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到高度自律。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积极的行业经营环境,促进数据的开放和分享,为构建有效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体系做好前期准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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