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对电信行业收入会计处理影响的研究
摘 要收入对于企业十分重要,是发展的根本,而我国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的发展。为了能改善现状,财政部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颁布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由于电信行业的业务较为复杂,受准则变化影响较大,所以本文以电信业为切入点进行分析,以给企业做一个良好的指引。本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章是引言,主要写了研究内容、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学者的文献进行了评述,并介绍了本文的写作方法;第二章是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简介,主要说明了准则的修订背景、变化和核心内容;第三章分析了电信行业的现状,以中国电信的典型业务为例,对比了新旧收入准则带来的变化;第四章结合上一章分析的结果,提出电信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五章则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对于产生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处理增量成本的时限,对于交易价格的分摊需要更灵活自主的处理的对策;此外信息应有度披露,相关人员需不断学习,如此才可以订立适合本企业长远发展的指南。
目 录
1.引言 1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
1.1.1 研究背景 1
1.1.2 研究意义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2.1 国外研究现状 2
1.2.2 国内研究现状 2
1.2.3 述评 3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4
1.3.1 研究内容 4
1.3.2 研究方法 4
2.新收入准则相关理论 5
2.1 修订历程简述 5
2.1.1 IFRS15的修订历程 5
2.1.2 CAS14的修订历程 5
2.2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 5
2.2.1 基本理论 5
2.2.2 收入确认方法 6
2.2.3 主要变化 7
3.新收入准则对电信行业会计处理影响的现状分析 10
3.1 电信行业相关介绍 10
3.1.1 基本信息 10
3.1.2 营业收入 10
3.1.3 发展情况 10
3.2 中国电信基础业务分析 11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3.2.1 捆绑销售业务 11
3.2.2 宽带业务 14
3.2.3 积分兑换业务 15
3.3 新准则对电信业的影响 17
4.电信行业实行新收入准则遇到的问题 18
4.1 合同增量成本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18
4.2 交易价格的分摊问题 18
4.3 列报和披露问题 18
5.电信行业实行新收入准则的对策建议 20
5.1 合理规范增量成本的会计处理 20
5.2 灵活判断交易价格的分摊 20
5.3 细化披露并提升人员素质 20
结论 21
参考文献 22
致谢 23
1.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作为衡量企业营运能力、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的一项重要指标,收入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关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然而,我国现行的收入准则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者分别对销售、劳务和建造合同进行了不同的收入确认规范,并没有统一起来。再者,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业务的不断升级创新,人们在使用原先的收入准则时已经不能够应对愈加繁复的交易事项,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则刻不容缓。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经过多次探讨,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18年1月1日生效。该准则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5年12月7日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之后,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系统地修改和完善。最终,在2017年7月5日形成最终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正式实行是在2018年1月1日。
使用新收入准则将对不同行业和公司都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则选择了受收入准则变革影响较大的电信行业为入手点,研究其对于新收入准则的应用实施,并对它产生的问题和影响进行分析,最后在结合实际提出建议。
1.1.2 研究意义
因为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差异较大,并且新收入准则面向各种客户群体,所以各个行业都会不同程度地在变化下受到一些影响。作为一个自然垄断性行业,电信业提供的服务种类繁多,受众群体庞大,业务以套餐形式居多且合同数量也很多。因而,本文选择电信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更有代表性的去分析解决新收入准则在实际实施中给行业和具体业务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以及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可以使企业提前做好准备,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准则的解释公告和应用指南。本文可以通过对率先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分析,给予相关企业以借鉴和引导,从而推动新收入准则在我国全面顺利执行。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首先,国外学者在研究中发现收入确认的时点存在问题。Arthur Levitt(1998)发表了一个题目为“Number Game”的著名演讲,其中他提到当时美国一些上市公司流行的五个会计操作方法之一就是关于相关收入的确认。他指出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具有弊端,比方说有些销售还没有完成,商品也没有送到顾客手上或者顾客尚有终止交易的权利时,有些公司就早已确认了销售收入。David,Jerry,Sheldon(2000)研究提出,收入确认的时点因为行业不同可能不是在交付商品时,而是在交付之前或者之后。这就表明应用现行准则没有一个良好的指引,使得收入确认时点有不一致性。Thomas(2001)指出,由于日渐复杂的业务种类和交易形式,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收入确认时点来进行规范。
此外,国外学者还研究了税务和收入确认的关联。Pfaff(1996)研究探讨了税收和收入确认之间存在的不同,并指出应该把减少不同作为转变的一个重点。Schon(2004)以税务作为切入点研究,得出只有上市公司适用国际会计收入准则,而不适用于未上市公交以及合伙或独资企业。而且为了给投资者信息,导致管理层对于评估资源方面有较大的操纵空间。
最后,国外学者研究了将会受到新收入准则影响的行业以及相关变化。Ken Tysiac(2014)提出新收入准则将会对电信等行业产生影响,认为电信企业应该思考手机捆绑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Fergus Condon(2014)研究得出企业可以依据履约义务来进行收入确认,这一点同之前依据风险报酬转移有较大不同,并且他还具体介绍了履约义务的情况。
目 录
1.引言 1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
1.1.1 研究背景 1
1.1.2 研究意义 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2.1 国外研究现状 2
1.2.2 国内研究现状 2
1.2.3 述评 3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4
1.3.1 研究内容 4
1.3.2 研究方法 4
2.新收入准则相关理论 5
2.1 修订历程简述 5
2.1.1 IFRS15的修订历程 5
2.1.2 CAS14的修订历程 5
2.2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 5
2.2.1 基本理论 5
2.2.2 收入确认方法 6
2.2.3 主要变化 7
3.新收入准则对电信行业会计处理影响的现状分析 10
3.1 电信行业相关介绍 10
3.1.1 基本信息 10
3.1.2 营业收入 10
3.1.3 发展情况 10
3.2 中国电信基础业务分析 11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3.2.1 捆绑销售业务 11
3.2.2 宽带业务 14
3.2.3 积分兑换业务 15
3.3 新准则对电信业的影响 17
4.电信行业实行新收入准则遇到的问题 18
4.1 合同增量成本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18
4.2 交易价格的分摊问题 18
4.3 列报和披露问题 18
5.电信行业实行新收入准则的对策建议 20
5.1 合理规范增量成本的会计处理 20
5.2 灵活判断交易价格的分摊 20
5.3 细化披露并提升人员素质 20
结论 21
参考文献 22
致谢 23
1.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作为衡量企业营运能力、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的一项重要指标,收入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关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然而,我国现行的收入准则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者分别对销售、劳务和建造合同进行了不同的收入确认规范,并没有统一起来。再者,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业务的不断升级创新,人们在使用原先的收入准则时已经不能够应对愈加繁复的交易事项,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则刻不容缓。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经过多次探讨,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18年1月1日生效。该准则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5年12月7日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之后,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系统地修改和完善。最终,在2017年7月5日形成最终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正式实行是在2018年1月1日。
使用新收入准则将对不同行业和公司都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则选择了受收入准则变革影响较大的电信行业为入手点,研究其对于新收入准则的应用实施,并对它产生的问题和影响进行分析,最后在结合实际提出建议。
1.1.2 研究意义
因为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差异较大,并且新收入准则面向各种客户群体,所以各个行业都会不同程度地在变化下受到一些影响。作为一个自然垄断性行业,电信业提供的服务种类繁多,受众群体庞大,业务以套餐形式居多且合同数量也很多。因而,本文选择电信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更有代表性的去分析解决新收入准则在实际实施中给行业和具体业务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以及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可以使企业提前做好准备,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准则的解释公告和应用指南。本文可以通过对率先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分析,给予相关企业以借鉴和引导,从而推动新收入准则在我国全面顺利执行。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首先,国外学者在研究中发现收入确认的时点存在问题。Arthur Levitt(1998)发表了一个题目为“Number Game”的著名演讲,其中他提到当时美国一些上市公司流行的五个会计操作方法之一就是关于相关收入的确认。他指出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具有弊端,比方说有些销售还没有完成,商品也没有送到顾客手上或者顾客尚有终止交易的权利时,有些公司就早已确认了销售收入。David,Jerry,Sheldon(2000)研究提出,收入确认的时点因为行业不同可能不是在交付商品时,而是在交付之前或者之后。这就表明应用现行准则没有一个良好的指引,使得收入确认时点有不一致性。Thomas(2001)指出,由于日渐复杂的业务种类和交易形式,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收入确认时点来进行规范。
此外,国外学者还研究了税务和收入确认的关联。Pfaff(1996)研究探讨了税收和收入确认之间存在的不同,并指出应该把减少不同作为转变的一个重点。Schon(2004)以税务作为切入点研究,得出只有上市公司适用国际会计收入准则,而不适用于未上市公交以及合伙或独资企业。而且为了给投资者信息,导致管理层对于评估资源方面有较大的操纵空间。
最后,国外学者研究了将会受到新收入准则影响的行业以及相关变化。Ken Tysiac(2014)提出新收入准则将会对电信等行业产生影响,认为电信企业应该思考手机捆绑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Fergus Condon(2014)研究得出企业可以依据履约义务来进行收入确认,这一点同之前依据风险报酬转移有较大不同,并且他还具体介绍了履约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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