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信诈骗中的各方法律责任(附件)【字数:8492】

摘 要电信诈骗瘟疫式蔓延全球,成为治理难题。电信诈骗在违反刑法的同时,也涉及民法和行政法等相关规定。酿成了很严重的危害结果,对社会治安以及整体社会架构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体的整顿跟改革,在处理电信诈骗的问题上寻根问源,加强电信诈骗方面的立法,政府部门积极宣传预防教育,提高国民防范意识。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1
1.1电信诈骗犯罪名称的由来1
1.2电信诈骗的构成1
1.2.1一般诈骗的概念1
1.2.2一般诈骗的犯罪构成1
1.2.3电信诈骗的概念及其构成2
第二章 电信诈骗犯罪相关特性以及起因原由3
2.1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3
2.2案件高发频发的成因3
2.2.1犯罪方式的独特性3
2.2.2取证困难3
2.2.3电话监管技术不到位4
第三章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应对5
3.1日本5
3.2美国5
3.3德国6
第四章 治理电信诈骗犯罪的各方法律责任以及措施7
4.1电信诈骗犯的法律责任7
4.1.1刑事和民事责任承担7
4.2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7
4.2.1行政管理部门的措施7
4.2.2行政责任承担8
4.3电信部门和银行的法律责任8
4.3.1银行和电信部门的责任分担8
4.3.2民事责任承担9
结束语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2
第一章 概述
对于电信诈骗来说,大部分的不法分子都是通过网络信息通讯渠道进行虚假信息的编辑以及发送。电信诈骗分子通过电话对受害人进行远程操控,并且诈骗犯罪全程非接触。犯罪分子会和受害人进行一系列沟通,在沟通过程中进行诱导以及心理暗示,在赢得了受害人的信任之后,利用信任使受害人心甘情愿的将财产转移给自己。犯罪分子会在相关某一时间点之内,针对某一号段或者某一特定区域进行虚假短信以及虚假电话的发送以及拨打,受害群体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其中不乏普通民众和企业的老板以及公务员等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等,基本上各个行业都很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性质非常恶劣。
1.1电信诈骗犯罪名称的由来
电信诈骗就是通过各种通讯手段骗取受害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很多诈骗案件都是发生在东南亚一带,其中以台湾的诈骗方式最为典型。电信诈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台湾,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台湾式诈骗。电信诈骗利用相关通讯互联网手段远程操控受害人,通常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对受害人的认知进行错误的诱导,让受害人对一些非法活动以及金融的相关问题产生错误的认知,最后达到将财产转移给非法分子的目的。2015年之后进行调查并且立案的电信诈骗案件就有59万之多,并且这些电信诈骗案件涉及金额达到了200多亿元人民币。201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针对目前的电信诈骗案件起草了一份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文书,内部再次明确规定了电信诈骗的量刑标准等,最高刑罚甚至可以达到无期徒刑。
1.2电信诈骗的构成
1.2.1一般诈骗的概念
一般诈骗就是我们刑法所指的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2.2一般诈骗的犯罪构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本罪客观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在主观目的上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2.3电信诈骗的概念及其构成
电信诈骗就是利用通讯手段以及互联网等媒介进行跨地域性质的远程诈骗,严重的危害了社会治安以及相关人身财产安全,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管理、隐藏犯罪收入和其他收入相关的上游和下游的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的犯罪构成分为四个部分,客体要件为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主观上的目的就是骗取受害人的财物。
第二章 电信诈骗犯罪相关特性以及起因原由
2.1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电信诈骗的特点可以由以下几点体现。首先就是作案全程非接触,犯罪的主体与客体在电信诈骗的犯罪过程中的接触,基本上依靠的都是电话以及短信等形式。犯罪分子本身并不会抛头露面,与受害人有任何的实质性接触。侧面为侦破相关电信诈骗类案件增大了难度,因为侦破案件所能采集到的证据以及相关案发现场的痕迹检测都是微乎其微。电信诈骗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作案模式的智能化,犯罪分子可以借用高智能的电话以及相关拨号软件查号软件来进行撒网式的电话以及短信的拨打和发送,以此找寻目标。并且犯罪分子对于受害人手机上的来电显示会通过一定的软件去伪装他的号码,受害人并不能发现这类电话号码的可疑性。还有就是电信诈骗的集团化作案方式,金字塔顶层的犯罪分子会以平台的方式向下线进行相关诈骗技术和方法的传授以及培训,基本就是通过一些境外的服务器系统以及相关不合法的网络平台。电信诈骗的远程化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环节上,一个就是跨区域的作案,电信诈骗在相关的犯罪地点设立远离自身的犯罪窝点,再针对选定的诈骗对象和特定区域进行定点诈骗。
2.2案件高发频发的成因
针对目前诈骗案件的相关案例分析,可以总结出目前电信诈骗案件中相关的成因。首先就是因为经济因素。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中,社会阶层贫富差距大。经济的腾飞也变相推动了人们的物质需求,而其中拜金主义的盛行就是在这种经济发展状况下形成的。在国家国情的推动下,政府希望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实现共同富裕,分配方式在个体之间的差异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这种贫富差距也就导致了一部分人的价值观以及世界观产生了错误,所以就有了相当一部分人群不满足自己目前的生活现状,然后把提高生活质量的希望寄托于一些非法手段,最终步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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