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条件对比(附件)【字数:13498】
摘 要摘 要2004年5月,我国在主板市场内成立了中小板。在2009年10月30日,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又开创性的开辟了一个新市场——创业板,为更多成长性良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它们的成立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构建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根据基本国情,尽管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市场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相同,但其上市条件、适用范围等方面依旧存在巨大差异,因而本文对中国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揭露当前资本市场现状的前提下,细致对比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在发行主体、资产与盈利能力、股本与主营业务要求和保荐人持续监督等方面的差异,并结合经典上市案例,明确指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关键词: 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
目 录
0引言 4
1我国资本市场概述 4
1.1 资本市场发展历程 4
1.2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现状 6
1.3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内涵 8
2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 10
2.1发行主体要求 10
2.2财务要求 10
2.3公司管理 11
2.4监督管理 12
2.5创业板其他要求 13
3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13
3.1发行主体 14
3.2资产和盈利能力 14
3.3股本与主营业务要求 14
3.4保荐人持续监督 15
4上市条件审查之案例分析 15
4.1主板市场上市条件审查案例——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6
4.2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审查案例——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4.3资本层次选择考虑分析 18
5展望 18
结 论 20
致 谢 21
参考文献 22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0引言
为了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审批,我国分别在2004年和2009年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和创业板资本市场。它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们的设立使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层次化愈加明显和完善,更能满足企业需求多元化和投资需求多元化,而且资本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也得到了拓宽,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由此形成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结构。那么这三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在上市条件中是否存在差异?这一问题是便是我此次毕业论文所要研究和探索的内容。通过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的剖析比较,发现尽管中小板是在主板市场内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的,但是它与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和信息披露完全一致,而创业板的出现真正为更多具有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兴中小企业开辟了融资新道路。通过比较分析更有利于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联系实际,把握融资机会,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市场,促进企业发展,更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壮大和繁荣。
1我国资本市场概述
1.1 资本市场发展历程
资本市场是发行或交易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工具的场所,这些金融工具主要有股权、债券和衍生品三大类。世界资本市场发展已经经历了四百多年了,是从17世纪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建立的时候开始的。中国的资本市场起步比较晚,是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决定进行改革开放后开始萌生的,它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年-1992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决定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国家整体面貌开始焕然一新,开始萌生中国资本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的产生最早出现自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在1981年我国国债重新发行的时候开始,中国资本市场也逐渐登上了历史舞台;与此同时,一些地区自发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出现股份制企业和股票;之后,银行开始发行企业债和金融债。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是在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开业之后出现的。但是最初证券交易所成立的目的仅仅是为国有企业融资,缓解银行的资金压力。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掀起了新一轮的高潮。这一阶段的资本市场处于探索初期,资本市场尚处于一种自我演进、缺乏规范和监管的状态,探索形式多样,以区域性试点为主[1]。
第二阶段: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年-1998年)
资本市场在这一阶段期间由区域性市场逐渐拓展到全国性统一市场[2],法律法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也得到大的发展,以《中华人民国和国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并且初步形成了资本市场体系。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份成立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在此期间,证券公司的数量迅速攀升,沪、深交易所交易品种也日益扩容,B股也开始在交易所交易,而且除了股票交易之外,还有国债、可转债、企业债、封闭式基金、权证等多样化交易品种,日益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1996年国债期货市场关闭导致大量资金流入股市,形成了新一轮的大牛市。1997年又新设立了金元和开泰证券投资基金,不过由于市场运作还不够规范,所以发展绩效不是很好。1998年,相关部门决定统一资本市场,撤销了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全国资本市场的唯一监管部门,资本市场在发展中不断得到规范。
第三阶段: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年——至今)
1999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规范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2006年又重新修订实施,使得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标志着资本市场走向更高程度的规范发展。
自从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后,建立起集中统一监管体制,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证券期货监管辖区监管责任制也开始实施。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资本市场进入对外开放的新时代。这一阶段内,我国资本市场整顿规范的力度加大,执法体系也进一步完善;部分证券公司还通过重组或者增资扩股快速发展起来,并出现了合资证券公司;内外资投资也逐渐多元化;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也开启了资本市场新纪元。
200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了中小企业板(以下简称“中小板”),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多层次化道路。2009年,创业板成立进一步推进了资本市场多层次化发展。
目 录
0引言 4
1我国资本市场概述 4
1.1 资本市场发展历程 4
1.2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现状 6
1.3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内涵 8
2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 10
2.1发行主体要求 10
2.2财务要求 10
2.3公司管理 11
2.4监督管理 12
2.5创业板其他要求 13
3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13
3.1发行主体 14
3.2资产和盈利能力 14
3.3股本与主营业务要求 14
3.4保荐人持续监督 15
4上市条件审查之案例分析 15
4.1主板市场上市条件审查案例——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6
4.2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审查案例——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4.3资本层次选择考虑分析 18
5展望 18
结 论 20
致 谢 21
参考文献 22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0引言
为了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审批,我国分别在2004年和2009年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和创业板资本市场。它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们的设立使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层次化愈加明显和完善,更能满足企业需求多元化和投资需求多元化,而且资本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也得到了拓宽,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由此形成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结构。那么这三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在上市条件中是否存在差异?这一问题是便是我此次毕业论文所要研究和探索的内容。通过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的剖析比较,发现尽管中小板是在主板市场内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立的,但是它与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和信息披露完全一致,而创业板的出现真正为更多具有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兴中小企业开辟了融资新道路。通过比较分析更有利于不同规模和行业的企业联系实际,把握融资机会,选择合理的融资渠道和市场,促进企业发展,更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壮大和繁荣。
1我国资本市场概述
1.1 资本市场发展历程
资本市场是发行或交易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工具的场所,这些金融工具主要有股权、债券和衍生品三大类。世界资本市场发展已经经历了四百多年了,是从17世纪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建立的时候开始的。中国的资本市场起步比较晚,是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决定进行改革开放后开始萌生的,它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年-1992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决定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国家整体面貌开始焕然一新,开始萌生中国资本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的产生最早出现自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在1981年我国国债重新发行的时候开始,中国资本市场也逐渐登上了历史舞台;与此同时,一些地区自发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出现股份制企业和股票;之后,银行开始发行企业债和金融债。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是在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开业之后出现的。但是最初证券交易所成立的目的仅仅是为国有企业融资,缓解银行的资金压力。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掀起了新一轮的高潮。这一阶段的资本市场处于探索初期,资本市场尚处于一种自我演进、缺乏规范和监管的状态,探索形式多样,以区域性试点为主[1]。
第二阶段: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年-1998年)
资本市场在这一阶段期间由区域性市场逐渐拓展到全国性统一市场[2],法律法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也得到大的发展,以《中华人民国和国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并且初步形成了资本市场体系。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份成立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在此期间,证券公司的数量迅速攀升,沪、深交易所交易品种也日益扩容,B股也开始在交易所交易,而且除了股票交易之外,还有国债、可转债、企业债、封闭式基金、权证等多样化交易品种,日益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1996年国债期货市场关闭导致大量资金流入股市,形成了新一轮的大牛市。1997年又新设立了金元和开泰证券投资基金,不过由于市场运作还不够规范,所以发展绩效不是很好。1998年,相关部门决定统一资本市场,撤销了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全国资本市场的唯一监管部门,资本市场在发展中不断得到规范。
第三阶段: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年——至今)
1999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规范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2006年又重新修订实施,使得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标志着资本市场走向更高程度的规范发展。
自从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后,建立起集中统一监管体制,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证券期货监管辖区监管责任制也开始实施。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资本市场进入对外开放的新时代。这一阶段内,我国资本市场整顿规范的力度加大,执法体系也进一步完善;部分证券公司还通过重组或者增资扩股快速发展起来,并出现了合资证券公司;内外资投资也逐渐多元化;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也开启了资本市场新纪元。
200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了中小企业板(以下简称“中小板”),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多层次化道路。2009年,创业板成立进一步推进了资本市场多层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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