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发展机遇初显分析研究以中国建筑公司为例

摘 要从2016年5月起营改增开始在国内推广,此次营改增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全部作为营改增试点对象,增值税普遍实行,营业税从此成为过去式。建筑业作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的对象之一,其改革所展现的成效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建筑业的发展。本文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前后税收制度的变化、前后税负的变化等方面分析,明显可见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积极发展体现在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等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税负压力,规范了建筑业的市场秩序,建筑企业不再有预缴税款的压力,减少短期内的现金大量流失。有利于企业资金运营周转,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前景。为我国的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保障。通过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税负、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影响,分析营改增对于建筑业发展的各方面影响所带来的机遇问题并提出建筑业营改增后如何更好的发展的应对之法,使得建筑业更好的适应国家政策改革与自身发展。
目 录
引言 1
一、研究背景 1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政策调整 1
(一)建筑企业重复征税情况严重 1
(二)建筑企业税负较重,有待减轻 2
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营改增前后税制、税负的变化 2
(一)营改增前的税制、税负 2
(二)营改增后的税制、税负 2
四、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2
(一)对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2
(二)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4
(三)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5
(四)对发票收集管理的影响 5
五、建筑业的应对策略 5
(一)供应商选择方面 5
(二)人工劳务费用方面 5
(三)财务人员工作培训方面 5
(四)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管理方面 6
(五)对企业经营模式的影响 6
结论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8
引言
税收是我国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占有很大比重,营改增的实行,使原有的税收方式改变,涉及到的税种有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指的是在商品发生各种活动与行为时所产生的增值部分,针对这一部分所收取的费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用,它所具备的特点为:只有将收入用于购买资料或者是取得劳务时才可以进行征税,营业税指的是各类业务在开展时,针对这些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进行征收的税种。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也开始向着更加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仅仅采用征收营业税的方式来进行征税,是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的,同时由于增值税的存在,两者之间缺乏一个明确的划分点,从而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开始重视税收制度的改革,为了解决当下的税收问题,营改增制度开始出现并试点实施,建筑业也是此次营改增的对象,可以看出建筑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建筑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由于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推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同时收取,同时由于其自身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断裂与重复征税现象的产生,使得建筑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面临了较大的压力,对于整个行业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长期发展下去必然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说在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政策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减少弊端,帮助建筑企业更好的调整自身,使其能够不断优化自身结构,获得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研究背景
从2011年开始,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营改增”的试点活动先后在北京等各大城市实施营改增计划。通过4年之久的营改增纳税方式改革试点实验,终于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在我国广泛推行。此次改革对象涉及到包含建筑行业在内的四大行业,此次营改增改革的意义在于降低了各行业的纳税税率,并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纳税者的赋税金额。营业税从此隐退。
在营业税税制制度中,不仅阻碍了纳税事业的正常发展,还使企业产生赋税问题,逃税漏税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而增值税的实行有效的缓解了这一问题,减少企业资金的流出,增加利益空间,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作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对我国财政、税收改革、经济发展都有深远意义。因此,本文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研究营改增对其影响并结合其实际提出建议,分析此次营改增对其产生的机遇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同行业提供参考,也为了日后税收制度完善提供参考。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政策调整
(一)建筑企业重复征税情况严重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在营业税实行期间,增值税与营业税同时存在影响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链条,重复征税情况严重,建筑业需按营业额全额缴纳营业税,采购的原材料等费用不能扣除。这些物品在购买取得时其所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计入建筑成本中,在营业额组成中,营业额中不但包含未含税成本,同时也有部分已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建筑业征收3%的营业税,但部分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其实也征缴了营业税,这就造成企业重复税。而营改增的实行使得建筑行业这一现象的发生有效减轻。
比如作为购买方,在从供应商那取得商品5万元时,即作为应税方,取得货物的价格5万成本中包含了增值税也被记入成本中,无法扣除。待原材料做出商品后再售出,销售时不能取得购房销项税额,企业需按售价取得的全款计算营业税,至此出现重复征税问题。营业额越低的企业则重复缴纳税额越多。
(二)建筑企业税负较重,有待减轻
一般纳税人向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企业在每次转换流动过程中,企业在获得的营业额需再缴纳营业税,而与之前缴纳的增值税两者之间不能互相彼此抵消,也就导致企业二次缴纳更多的税。建筑材料在购买时已按税法缴纳增值税,但有些企业按规定不在缴纳增值税资格内,所以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同时建筑材料属于征收营业税范围内,意味着前后共缴纳了两种税,即出现了重复征税,从而导致企业税负较重。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正好使得这一问题有所解决。
同上业务中,在营改增后,在采购商品时其价款5万,其进项税额0.8万元不计入成本,再销售时其实际卖出的钱6万含有的增值税销项额0.66再减去进项税0.8万元为负,就是企业无需缴纳增值税额。减轻了企业税负,使企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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