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利益的冲突与协调

目 录
1 引言 1
2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基本概念 1
2.1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含义 1
2.2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关系 2
2.3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研究发展历程 3
3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利益冲突 4
3.1 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4
3.2 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6
4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利益协调的对策及建议 8
4.1 建立共赢的财务目标 8
4.2 集中化的财务管理模式 8
4.3 全面的预算管理系统 9
4.4 详细的信息沟通机制 9
结 论 11
致 谢 12
1 引言
从当前社会情况看来,我国绝大部分企业集团经常实行的一种常见的管理体制是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它是企业集团加强内部管理的坚实基础,是推动企业集团战略实施的内在动力,是实现集团企业规模化的必然选择。但由于受目前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企业集团自身还处在一个不太成熟的发展阶段。为了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是很多母公司的目标,但子公司只顾及切身利益,与母公司的想法背道而驰。因此,为了实现集团企业的整体目标,母公司除了要决定自己公司的重大事宜,因为它在生产上具有主动地位,所以还要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同时,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所以在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拥有合法的经营权。这就说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权利冲突。因此,探索和研究好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理顺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的矛盾,使它发挥集团化的大优势,就显得尤为重要。
2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基本概念
2.1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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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资料文献中,我们经常看到有关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相关概念,比如:企业集团、企业集团附属企业、关系公司、控股公司、控制公司等,许多国家对此有不同的观点。例如,按照《American Model Company Law》的规定,如果一个公司的股票,至少90%已经发行,股票被卖到另一个公司,那么前者的子公司,后者的母公司。而在日本,如果一家公司有一半以上的股权资本被买卖给另外一家公司,那么前面的我们叫它母公司,后面的一个叫它子公司[1]。
在中国人们普遍认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完全不同于子公司。母公司是指在另一家企业占有超过一定数额的股份,或者签订合同可以对进行另一家公司实际持股操纵的企业。相应的,母公司所持有的一定比例股票的公司,或者与母公司签订协议被真正意义上持有的则是子公司。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对两个谈到这里,很多人就会对两个名词感到困惑,也就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其实分公司的概念是相对于母公司才存在的。现在有很多大型的企业公司都设在不同的地区,甚至很多公司是跨国企业,遍布世界各地,这时,就需要设立一个母公司作为领头羊,带领整个集团,而分布在其他地方的公司就是子公司,分公司可以对母企业的经济业务实施直接干预并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而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分支就是子公司。企业本身被称为公司或公司的负责人。在我国,分公司还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在真正意义上,它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它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点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母公司的附属机构,都是母公司的下属公司,但是在法律地位上却是大相径庭的。在我们国家,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企业的法律形式还有所欠缺,甚至有些分公司的名称也没有按照法律要求严格使用。比如“中国船舶总公司上海分公司”其实它是具有法律地位的,能够单独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只是有时候的管理需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所以叫它分公司是不准确的。
2.2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关系
越来越多的子公司被设立,所有权和经营权也渐渐被割离。因为母公司具有所有权的管理,所以可以控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甚至是干涉子公司的资产业务,以便达到自己的要求。
2.2.1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法律关系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由母公司单独决定子公司的重大事宜,在地位上享有绝对的控制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的人员组成,能够决定子公司上层领导的结构;2、母公司占有子公司的大多数股票,或者与子公司签订控制协议,当控股只要超过一定的比例,因为发生重大事情开会时拥有多数表决权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进行控制。每一个子公司都有自己的单独财产,所以发生变故时,他们拥有的财产就变成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互不连累[2]。
2.2.2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子公司在正常运营下,除了个别时候是受到母公司的协议控制,更多的时候是可以得到母公司的投资帮助的。根据投资关系的不同可以把子公司划分两种,一个叫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资本投资,这时母公司会在子公司中占据主导地位,实行完全控制;而另一种叫非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共同对子公司进行控制,但母公司会在控股比例上占主动地位,但不会具有主导作用,仅仅是对子公司的日常进行指导,因为此时除了母公司的投资,还有其他企业的资金投资,所以母公司顾虑到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这些,是不会完全主导子公司的[3]。
2.2.3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财务关系
在法律关系中已经提及,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所以在记账过程中要实施独立核算。但是,子公司毕竟是与母公司有所关联的,所以母公司必须要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有所了解。因此,在会计年度终结时,母公司不仅仅是上报自己的年度财务报告,还要连带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报告一起上报。从实际情况来讲,决定母公司股票的上涨情况有很多因素,不仅仅是母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更重要的是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影响,所以这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就显得尤为重要。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相互的,一些子公司的信用通常也依赖于其母公司的力量。公司集团的年度财务报告与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容基本相同,大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因为合并报表,所以有些科目是可以互相抵消的。这些科目都是把子公司的账目与母公司的进行简单相加减。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必须由母公司的董事会通过,并由母公司的审计人员和会计主管审核,并与母公司的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一同提交股东。同时,向政府的登记机关报告财务报告,并作出公告。但是这些财务报告只是内部报告,只限于股东、公众和政府使用,以便他们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而不能作为母公司自身事务的决策依据。比如,集团的母公司不能把损益作为他们的利润分配根据[4]。
2.2.4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关系
因为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所以它可以对自己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自我管理。但由于母公司有时会对子公司进行干涉,比如控制子公司的上层领导结构——董事会等,所以董事会对子公司下达指示,实际就是来自于母公司。从而形成了母公司与子公司管理与被管理的事实。母公司除了要对自己的日常活动进行负责,还要对下属的子公司进行管理。但是,母子公司之间究竟以何种形式管理,在法律上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完全由母公司根据现实情况自我决定。所以,不同的母公司对待下属的子公司的管理方式千变万化,因此,不同的公司集团管理之间的关系也不同,而且对每个子公司的管理关系也根据情况随时变化,以获得最佳的管理集团的效果[5]。有的母公司会对下属的子公司实行严格的控制,即母公司提出的计划、方案子公司都必须实施,并且子公司所有的上层领导都由母公司筛选上任等等;而有的又是可以协调的,即每一个子公司都有自我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市场的定位,实际情况对母公司下达的指令、任务进行调节。每一种管理方法都各有千秋,都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母公司一般注意分布式管理,根据每个子公司的现实情况选择最适合它们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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