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目 录
1 引言 1
2 反倾销理论概述 1
2.1 反倾销的含义 1
2.2 反倾销的实施条件 1
2.3 反倾销的程序 2
3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现状与特点 3
3.1 光伏产业遭受反倾销现状 3
3.2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特点 6
4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原因 8
4.1 内部原因 8
4.2 外部原因 10
5 我国光伏产业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对策 12
5.1 政府的应对措施 12
5.2 行业协会的应对措施 13
5.3 光伏企业的应对措施 14
结论 16
致谢 17
参考文献 18
图3-1 光伏产业链示意图 3
图3-2 2008-2015年光伏新增装机量 4
图3-3 欧盟对华反倾销趋势 6
图4-1 欧盟对华进出口贸易逆差趋势 12
表3-1 2008-2014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情况 4
表3-2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历程 5
表3-3 2008-2015年欧盟对华反倾销主要案例涉案金额 7
表4-1 2008-2015年欧盟对华进出口额统计 11
1 引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刺激了庞大的能源消费需求。2015年我国能源消耗总量达43×108t标准煤[1],成为全球能源消耗最多的国家。资源的日益短缺,加上因大量使用化石燃料造成的大面积环境污染,使我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国不得不转向对风能、电能、光能等清洁能源的研究和开发。不到十年时间,我国就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光伏制造国。
然而因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的连续爆发,迫使中国政府不得不大幅度削减对光伏产品出口的补贴政策,整个欧洲光伏市场逐渐萎缩,各种问题接踵而至。所以,自2011年以来,美国及欧盟的部分国家持续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实施反倾销调查,来阻挡中国光伏企业继续占领国际市场。大量的反倾销调查对整个中国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经济的持续衰退,加重了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这就意味着欧盟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将会越来越多。
本文在理论上对反倾销问题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深入分析了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多次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试图找出应对反倾销的方法与策略,为今后中国处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与支持。
2 反倾销理论概述
2.1 反倾销的含义
倾销一般是指一国产品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商品的行为。这可能会对进口国的的类似产品的行业或企业造成损害,因此会遭到进口国的反对。当一国的产业由于倾销而受到损害时,进口国就会依据本国的反倾销法,经过立案调查,最终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处罚措施,来弥补国内产业所受的损害。这种行政手段通常被称作反倾销。
反倾销作为WTO许可的贸易保护手段,具有形式合法、操作简单、效果明显、保护期长且不容易招致贸易报复等优点,故此越来越受关注,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导[2]。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强势,各国企业的贸易竞争越来越直接化,再加上全球经济持续衰退,反倾销逐渐成为一些企业将外来竞争对手排挤出本国市场的杀手锏,滥用反倾销措施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
2.2 反倾销的实施条件
根据WTO在《反倾销协仪》中规定的,一个国家想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对另一国的倾销行为进行抵制,一般须符合以下三个客观条件:一、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二、进口国的相同或类似产业的确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或实质性阻碍;三、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因此,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对该国进行反倾销调查。
在反倾销实施条件中,以下问题要引起关注:
一、正常价值,又称国内市场价格。通常是指某一国进口的跟国内某一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价格。如何界定正常价值?在《反倾销协议》中给出了三个基本方法:首先国内与进口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可以与其他出口国市场上的产品价格进行比较,以该价格作为比较价格的正常值;其次是当进口的产品不是直接从原产地国家进口而是从中间出口国进口时,应当选用从出口国进口时的商品的价格来作比较。但当该产品未经过出口国市场或未在出口国加工而只是过境贸易时,就应该选用原产地国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最后是对不同经济制度的规定。由于非市场经体制问题在WTO《反倾销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各国纷纷借机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建立歧视性措施,特别是欧美国家,以此来确定正常价值[3]。主要有三种类型:替代国价格、替代国结构价格和第三国国内产品的价格。
二、出口价格的确定。一般是以进口产品时实际支付价格或应付价格作为出口价格。若没有实际价格或应付价格,或者是价格还未确定的,就以初次出售该进口产品给独立购买人时的价格或者是以外经贸部商海关总署后合理推定的价格作为出口价格[4]。
三、损害的存在及认定。在WTO《反倾销协议》中,倾销的损害可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进口国已经成立的制造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产业造成实际性损害或存在实际性损害威胁,另一种是指对进口国国内类似制造产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
2.3 反倾销的程序
每个国家对于反倾销案件的受理与调查均有差异,但大致内容都是依据WTO《反倾销协议》中的规定来制定的,其基本程序可分成三个步骤:
一、提出申请。由遭受损害的进口国企业代表提交书面申请;
二、立案调查。反倾销调查的时间通常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主要是针对倾销的真实性进行调查[4]。若倾销确实存在,那么倾销的幅度是多少,倾销的损害有多大,这些都可以用来作为初裁的依据。当初裁判定倾销确实存在时,该国就有可能实施一些反倾销措施,比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或者要求出口方的价格承诺;
三、公告裁决。经过上述调查后,受理投诉的机构要对投诉人的投诉给出明确的结果,并作出相应的公告。最终的裁定结果通常采用两项否定式。如果案件成立,随即对出口国征收反倾销税或执行价格承诺;否则终止调查。
3 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遭遇欧盟反倾销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球不断受到次贷危机和金融风暴的冲击,世界经济开始整体衰退,危机使得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经济矛盾进一步激化,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日趋严重。在本轮贸易保护中,中国作为拥有最高增长率的新兴经济大国,自然而然的成为世界各国反倾销攻击的靶子。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最初只有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后来俄罗斯、印尼等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对华反倾销的行列中来,反倾销对象也有由过去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向高附加值产品的趋势。光伏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近几年也是接连不断的受到欧盟的反倾销。
3.1 光伏产业反倾销现状
3.1.1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光伏是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简称,其工作原理就是利用硅材料收集太阳能,然后把太阳能转化成电能为用户供电[5]。光伏产业是建立在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的基础上而兴起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能源供应日趋紧张、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发展新能源成为各国的一个重要能源战略。目前,我国企业已经掌握的太阳热利用领域90%以上的核心技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光伏制造产业体系,并且光伏产业链也基本成型。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提纯、硅片生产、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应用系统5个环节[6]。
1 引言 1
2 反倾销理论概述 1
2.1 反倾销的含义 1
2.2 反倾销的实施条件 1
2.3 反倾销的程序 2
3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现状与特点 3
3.1 光伏产业遭受反倾销现状 3
3.2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特点 6
4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的原因 8
4.1 内部原因 8
4.2 外部原因 10
5 我国光伏产业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对策 12
5.1 政府的应对措施 12
5.2 行业协会的应对措施 13
5.3 光伏企业的应对措施 14
结论 16
致谢 17
参考文献 18
图3-1 光伏产业链示意图 3
图3-2 2008-2015年光伏新增装机量 4
图3-3 欧盟对华反倾销趋势 6
图4-1 欧盟对华进出口贸易逆差趋势 12
表3-1 2008-2014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情况 4
表3-2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历程 5
表3-3 2008-2015年欧盟对华反倾销主要案例涉案金额 7
表4-1 2008-2015年欧盟对华进出口额统计 11
1 引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刺激了庞大的能源消费需求。2015年我国能源消耗总量达43×108t标准煤[1],成为全球能源消耗最多的国家。资源的日益短缺,加上因大量使用化石燃料造成的大面积环境污染,使我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国不得不转向对风能、电能、光能等清洁能源的研究和开发。不到十年时间,我国就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光伏制造国。
然而因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的连续爆发,迫使中国政府不得不大幅度削减对光伏产品出口的补贴政策,整个欧洲光伏市场逐渐萎缩,各种问题接踵而至。所以,自2011年以来,美国及欧盟的部分国家持续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实施反倾销调查,来阻挡中国光伏企业继续占领国际市场。大量的反倾销调查对整个中国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经济的持续衰退,加重了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这就意味着欧盟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将会越来越多。
本文在理论上对反倾销问题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深入分析了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多次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试图找出应对反倾销的方法与策略,为今后中国处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与支持。
2 反倾销理论概述
2.1 反倾销的含义
倾销一般是指一国产品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商品的行为。这可能会对进口国的的类似产品的行业或企业造成损害,因此会遭到进口国的反对。当一国的产业由于倾销而受到损害时,进口国就会依据本国的反倾销法,经过立案调查,最终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处罚措施,来弥补国内产业所受的损害。这种行政手段通常被称作反倾销。
反倾销作为WTO许可的贸易保护手段,具有形式合法、操作简单、效果明显、保护期长且不容易招致贸易报复等优点,故此越来越受关注,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导[2]。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强势,各国企业的贸易竞争越来越直接化,再加上全球经济持续衰退,反倾销逐渐成为一些企业将外来竞争对手排挤出本国市场的杀手锏,滥用反倾销措施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
2.2 反倾销的实施条件
根据WTO在《反倾销协仪》中规定的,一个国家想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对另一国的倾销行为进行抵制,一般须符合以下三个客观条件:一、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二、进口国的相同或类似产业的确受到了实质性的损害或实质性阻碍;三、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因此,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对该国进行反倾销调查。
在反倾销实施条件中,以下问题要引起关注:
一、正常价值,又称国内市场价格。通常是指某一国进口的跟国内某一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价格。如何界定正常价值?在《反倾销协议》中给出了三个基本方法:首先国内与进口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可以与其他出口国市场上的产品价格进行比较,以该价格作为比较价格的正常值;其次是当进口的产品不是直接从原产地国家进口而是从中间出口国进口时,应当选用从出口国进口时的商品的价格来作比较。但当该产品未经过出口国市场或未在出口国加工而只是过境贸易时,就应该选用原产地国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最后是对不同经济制度的规定。由于非市场经体制问题在WTO《反倾销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各国纷纷借机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建立歧视性措施,特别是欧美国家,以此来确定正常价值[3]。主要有三种类型:替代国价格、替代国结构价格和第三国国内产品的价格。
二、出口价格的确定。一般是以进口产品时实际支付价格或应付价格作为出口价格。若没有实际价格或应付价格,或者是价格还未确定的,就以初次出售该进口产品给独立购买人时的价格或者是以外经贸部商海关总署后合理推定的价格作为出口价格[4]。
三、损害的存在及认定。在WTO《反倾销协议》中,倾销的损害可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进口国已经成立的制造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产业造成实际性损害或存在实际性损害威胁,另一种是指对进口国国内类似制造产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
2.3 反倾销的程序
每个国家对于反倾销案件的受理与调查均有差异,但大致内容都是依据WTO《反倾销协议》中的规定来制定的,其基本程序可分成三个步骤:
一、提出申请。由遭受损害的进口国企业代表提交书面申请;
二、立案调查。反倾销调查的时间通常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主要是针对倾销的真实性进行调查[4]。若倾销确实存在,那么倾销的幅度是多少,倾销的损害有多大,这些都可以用来作为初裁的依据。当初裁判定倾销确实存在时,该国就有可能实施一些反倾销措施,比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或者要求出口方的价格承诺;
三、公告裁决。经过上述调查后,受理投诉的机构要对投诉人的投诉给出明确的结果,并作出相应的公告。最终的裁定结果通常采用两项否定式。如果案件成立,随即对出口国征收反倾销税或执行价格承诺;否则终止调查。
3 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遭遇欧盟反倾销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球不断受到次贷危机和金融风暴的冲击,世界经济开始整体衰退,危机使得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经济矛盾进一步激化,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日趋严重。在本轮贸易保护中,中国作为拥有最高增长率的新兴经济大国,自然而然的成为世界各国反倾销攻击的靶子。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最初只有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后来俄罗斯、印尼等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对华反倾销的行列中来,反倾销对象也有由过去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向高附加值产品的趋势。光伏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近几年也是接连不断的受到欧盟的反倾销。
3.1 光伏产业反倾销现状
3.1.1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光伏是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简称,其工作原理就是利用硅材料收集太阳能,然后把太阳能转化成电能为用户供电[5]。光伏产业是建立在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的基础上而兴起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能源供应日趋紧张、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发展新能源成为各国的一个重要能源战略。目前,我国企业已经掌握的太阳热利用领域90%以上的核心技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光伏制造产业体系,并且光伏产业链也基本成型。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提纯、硅片生产、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应用系统5个环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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