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摘 要二十世纪末,小额信贷的理念从国外传入中国,我国根据国外经验开始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原本为了使农民脱贫致富,让小微企业得到发展,但是推行的情况却远远不如预期。因此,国家经研究决定,在2005年推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本文的观点是基于现有的国内外研究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总结研究发现,我国对于小额贷款的法律定义不明确,而自身转制成村镇银行的条件不成熟,自身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完善,社会的监管制度存在漏洞。由此归纳出3点,第一,应该从国家的层面上对小额贷款进行法律的规定,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第二,公司自身应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及早评估风险概率,降低风险情况的发生;第三,合作的银行,社会上的协会应该对其扩大发展进行监管,从而完善监管制度。
Keywords: MicroLoan Company; Microcredit;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 Regulatory System目 录
第一章 导论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3
第二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分析 4
2.1我国小额贷款概况 4
2.2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 5
2.3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分析 6
第三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及案例分析 7
3.1制约因素 7
3.2案例分析 7
第四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对策 10
4.1 国际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践经验和教训 10
4.2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前景展望 10
4.3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策 11
结束语 14
参考文献 15
致谢 16
第一章 导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小额信贷在孟加拉国产生。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孟加拉乡村银行,1983年改名为格莱珉银行,主要针对穷苦农民,使他们脱贫致富。实践证明,在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超过30000的借款人,极端贫困妇女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占95%,99%的回报率证明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是可行的。到目前为止孟加拉国以经为数百万个家庭提供了贷款,这些家庭通过利用贷款脱离贫困。这一做法被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采纳,许多国家制定金融普惠政策,目的就是为那些不能被银行贷款所普及的群体,小额信贷就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实践形式。
我国最早在中国出现小额信贷是在1990年之后,由著名经济学家金晓光教授引入。随着我国开始逐渐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发展力度,我国农村市场的金融份额越来越大,但是,许多地区的金融配套服务并没有及时落实到根本,不能够满足我国农村市场的具体要求。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数家部级单位共同商讨如何解决小额贷款的问题,最终确定在全国中西部选出几个试点省份,发展农村小额贷款,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这种小额贷款在全国逐渐开始发展起来。
1.1.2研究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额贷款的发展有其现实意义。小额贷款的目的并不全在于商业化,它是在国家的指导下针对低收入群体或者小型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弥补了大型银行对于贷款条件的苛刻性,使小额贷款在程序上更加简洁化,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通过小额贷款有利于帮助低收入群体利用国家资金扶持走致富道路,有利于促进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成果
杜晓山(2004年)通过设定的标准将小额贷款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通过国际组织对中国的一些贫困地区进行扶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政府组织的拨款或者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捐助,这种类型的小额信贷一般主要是民间组织;第二,国家在扶贫计划中通过采取无息贷款或者低息贷款对农村进行扶持,主要是通过农业银行提供资金扶持,中央政府在对农村地区进行小额贷款时扮演着主要角色;第三,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家号召的对“三农”进行扶持的政策,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地方政府对农村进行资金扶持,这种形式的好处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情况比较了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农村的帮助会更大。
何闽峰(2006年)根据开设小额信贷的机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类。第一,由相关政府部门成立的政府机构类型的小额贷款机构;第二,由民间组织自发设立的纯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第三,由政府机构和公司合作设立的半民间半官方的小额信贷组织。这三种不同类型的信贷机构涵盖我国目前小额信贷的所有形式,在促进我国小额信贷发挥着重要作用。
汪三贵(2000年)在研究小额信贷使主要研究其资金来源问题,在资金来源方面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扶贫资金拨款或者民间的资金,这种资金链是不稳定的,如果资金来源发生问题,那么小额信贷的发展将会面临严重的问题,这种问题是目前我国尚不能解决的问题。
吴晓灵(2009年)认为目前我国对于小额信贷的市场是逐渐放开的,尤其是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国家通过在这些地区制定政策有限制的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小额信贷市场,这样做可以使民间闲置资金得到优先利用,也可以消灭民间不合法的集资。
汤敏(2007年)认为对于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应该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自发调节的功能,若国家对于利率采取严格限制将会对小额信贷的发展形成阻碍,应该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将利率与市场利率相结合。
周宇、梁菲(2007年)关于小额信贷的发展主要是关注资金来源问题,国家要承认民间资金的合法化,这样才可以打消民间小额信贷机构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我国民间信贷机构的发展。
周忠明(2003年)认为关于我国民间小额信贷的资金回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许多地区在信贷资金回收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这就造成了资金不能按时收回甚至出现资金根本不能收回的情况。这样需要国家在关于小额信贷方面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措施。
吕德宏,杨成,靳涛(2009年)认为在关于国家采取的小额信贷方面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对于低收入群体在办理小额信贷时不仅是时间长,而且在关于费用方面也是比较高,这对于小额信贷的发展是不利的。
1.2.2国外研究成果
HoSSain(1988)深入研究关于孟加拉地区小额贷款产生的原因,并且对于当地的小额贷款的资金来源以及小额贷款的形式做了比较分析,这是关于当地小额贷款做的详细研究。
KlausDeininger、YanyanLiu(2009)对小额信贷的风险指数和国家银行的风险指数做了比较研究,认为小额信贷风险系数相对于国家银行做出的贷款风险系数较高。但是关于小额贷款针对这种较高风险小额贷款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将这种风险降低到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Kranhnen、Schmidt(1994)研究认为关于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贷款者自身内心的自我督促,在个人还款信誉与换代之间做出的选择,两一方面是关于小额贷款机构制定的相应保障措施。
Keywords: MicroLoan Company; Microcredit;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 Regulatory System目 录
第一章 导论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3
第二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分析 4
2.1我国小额贷款概况 4
2.2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模式 5
2.3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分析 6
第三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及案例分析 7
3.1制约因素 7
3.2案例分析 7
第四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对策 10
4.1 国际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践经验和教训 10
4.2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前景展望 10
4.3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策 11
结束语 14
参考文献 15
致谢 16
第一章 导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小额信贷在孟加拉国产生。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孟加拉乡村银行,1983年改名为格莱珉银行,主要针对穷苦农民,使他们脱贫致富。实践证明,在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超过30000的借款人,极端贫困妇女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占95%,99%的回报率证明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是可行的。到目前为止孟加拉国以经为数百万个家庭提供了贷款,这些家庭通过利用贷款脱离贫困。这一做法被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采纳,许多国家制定金融普惠政策,目的就是为那些不能被银行贷款所普及的群体,小额信贷就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实践形式。
我国最早在中国出现小额信贷是在1990年之后,由著名经济学家金晓光教授引入。随着我国开始逐渐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发展力度,我国农村市场的金融份额越来越大,但是,许多地区的金融配套服务并没有及时落实到根本,不能够满足我国农村市场的具体要求。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数家部级单位共同商讨如何解决小额贷款的问题,最终确定在全国中西部选出几个试点省份,发展农村小额贷款,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这种小额贷款在全国逐渐开始发展起来。
1.1.2研究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额贷款的发展有其现实意义。小额贷款的目的并不全在于商业化,它是在国家的指导下针对低收入群体或者小型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弥补了大型银行对于贷款条件的苛刻性,使小额贷款在程序上更加简洁化,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通过小额贷款有利于帮助低收入群体利用国家资金扶持走致富道路,有利于促进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成果
杜晓山(2004年)通过设定的标准将小额贷款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通过国际组织对中国的一些贫困地区进行扶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政府组织的拨款或者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捐助,这种类型的小额信贷一般主要是民间组织;第二,国家在扶贫计划中通过采取无息贷款或者低息贷款对农村进行扶持,主要是通过农业银行提供资金扶持,中央政府在对农村地区进行小额贷款时扮演着主要角色;第三,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家号召的对“三农”进行扶持的政策,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地方政府对农村进行资金扶持,这种形式的好处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情况比较了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农村的帮助会更大。
何闽峰(2006年)根据开设小额信贷的机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类。第一,由相关政府部门成立的政府机构类型的小额贷款机构;第二,由民间组织自发设立的纯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第三,由政府机构和公司合作设立的半民间半官方的小额信贷组织。这三种不同类型的信贷机构涵盖我国目前小额信贷的所有形式,在促进我国小额信贷发挥着重要作用。
汪三贵(2000年)在研究小额信贷使主要研究其资金来源问题,在资金来源方面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扶贫资金拨款或者民间的资金,这种资金链是不稳定的,如果资金来源发生问题,那么小额信贷的发展将会面临严重的问题,这种问题是目前我国尚不能解决的问题。
吴晓灵(2009年)认为目前我国对于小额信贷的市场是逐渐放开的,尤其是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国家通过在这些地区制定政策有限制的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小额信贷市场,这样做可以使民间闲置资金得到优先利用,也可以消灭民间不合法的集资。
汤敏(2007年)认为对于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应该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自发调节的功能,若国家对于利率采取严格限制将会对小额信贷的发展形成阻碍,应该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将利率与市场利率相结合。
周宇、梁菲(2007年)关于小额信贷的发展主要是关注资金来源问题,国家要承认民间资金的合法化,这样才可以打消民间小额信贷机构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我国民间信贷机构的发展。
周忠明(2003年)认为关于我国民间小额信贷的资金回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许多地区在信贷资金回收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这就造成了资金不能按时收回甚至出现资金根本不能收回的情况。这样需要国家在关于小额信贷方面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措施。
吕德宏,杨成,靳涛(2009年)认为在关于国家采取的小额信贷方面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对于低收入群体在办理小额信贷时不仅是时间长,而且在关于费用方面也是比较高,这对于小额信贷的发展是不利的。
1.2.2国外研究成果
HoSSain(1988)深入研究关于孟加拉地区小额贷款产生的原因,并且对于当地的小额贷款的资金来源以及小额贷款的形式做了比较分析,这是关于当地小额贷款做的详细研究。
KlausDeininger、YanyanLiu(2009)对小额信贷的风险指数和国家银行的风险指数做了比较研究,认为小额信贷风险系数相对于国家银行做出的贷款风险系数较高。但是关于小额贷款针对这种较高风险小额贷款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将这种风险降低到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Kranhnen、Schmidt(1994)研究认为关于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贷款者自身内心的自我督促,在个人还款信誉与换代之间做出的选择,两一方面是关于小额贷款机构制定的相应保障措施。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jjymy/2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