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个税改革浅析

引言 4
一、 我国个税含义及改革的必要性 5
(一)我国个税的含义及征收的范围 5
(二)2011年我国个税改革的必要性 5
二、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后比较 5
(一)改革前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 5
(二)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 6
(三)个税改革的前后对比 7
三. 个税改革后对纳税者的影响 8
㈠ 对高收入者来说(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来说) 8
㈡ 对中薪层收入者来说 9
四、个税改革后依然存在的问题  9
㈠ 分类课税模式难以实现公平合理 9
㈡ 税率设计过于复杂 9
㈢ 对高收入者的税额征收力度欠缺 10
五、对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建议 10
㈠ “因地制宜”满足公平合理 10
㈡ 税制改革不应停留在税基上 10
㈢ 合理确定征收层级 10
六、结论 10
七、参考文献 11
感 谢 12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在创造收入的同时,其所缴纳的税额也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所热议的话题。然而一成不变的个税税率,不但没有使得高收入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大于中薪收入者,反而使得中薪收入者成为整个税收的主力军。这就没有做到我国个税所承诺的公平合理,使得中薪收入者的抱怨更大,这种情况在2011年变得更甚,所以国家不得不面临一次新的改革。
一、 我国个税含义及改革的必要性
(一)我国个税的含义及征收的范围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它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经营权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2011年我国个税改革的必要性
其实我国个税改革已历经了32年的历程,自1980年施行个税以来,在组织财政收人和调节收人分配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⒈在这次改革之前,我国个人的工资薪金划分级次过多,税率结构较为复杂,低档税率级次较短就引起了中低层收入者的税负累进过快,这样就会影响整体的消费能力。
⒉相对于中层收入群体而言,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征收税率显的过低,难以做到税收用于调节国民经济收入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⒊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各级距均较短,与工资薪金所得相比税负太重等。
介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人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此次改革立足现实情况,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中低收人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新型的个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同年9月1日起施行。
二、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后比较
(一)改革前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2011年改革之前,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则适用5%~35%。
⒈以工资、薪金税率表来说,共分为9个层次,如下图: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额为2000元,即: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每月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税所得额。
(二)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
⒈改革后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含税等级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5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改革后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⒉个体工商户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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