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摘 要如今是全球化信息的时代,全球化信息的日益高速发展,在当下随着知识科研创新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股重要的力量,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开始逐渐让各国对它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也日益升华为全球各国和各国地区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间竞争的核心元素。就目前来看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也愈发严重,状况也越来越严峻,这些通过我们自身创造的成果被随意窃取、冒用,从根本上就不利于对社会的积极发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犯罪的问题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维护这种权益也是迫在眉睫。结合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现状,总结原因和特点,寻求有效的防范途径对保护知识产权意义重大。
目 录
第一章 知识产权犯罪的概述 1
1.1知识产权的演进 1
1.2知识产权的含义 1
第二章 知识产权犯罪 2
2.1知识产权犯罪概念 2
2.2客体要件 2
2.3客观要件 2
2.4主体要件 3
2.5主观要件 3
第三章 知识产权犯罪有关成因特点的理论评述 4
3.1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 4
3.2知识产权犯罪的成因 4
3.3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趋势 5
第四章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7
4.1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现状和不足 7
4.2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完善 8
4.2.1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范围扩大 8
4.2.2知识产权犯罪构成的严谨化 8
4.2.3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体系的完善 9
4.3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外预防 10
结束语 11
致 谢 12
参考文献 13
知识产权犯罪概述
1.1知识产权的演进
“知识产权”一词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但自20世纪开始由“无形产权”取代“知识产权”来作为表述,自1967年国际知识产权组织通用“知识产权”后,世界各地都开始以“知识产权”进行表达,我国台湾区域则一向以“智慧财产权”来表达。和一般的民事法规不同,知识产权存在地域的独特性,因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为他的起源并非依附民事权利、财产权利,而是起源于封建社会的“公权”,也就是高阶层的特权,其目的是对思想的掌控,或对某一类经济进行经营上的垄断等,从过往看,它的产生与公权思想并不排斥,反而知识产权的产生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最终演变为现在多数国家普遍承认的一种一种民事权利,即私权。
1.2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凭借自己智力和劳动创造出来的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保护且也只在该期限内有限存在。这里的创造和成果主要指那些科技发明、文学作品、艺术创作、录音录像作品,也包括商业活动中的标志、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但凡创作和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权利人的专有知识产权。它是由专门机关对符合特定法律和条件的发明创造进行特定的标识。
第二章 知识产权犯罪
2.1知识产权犯罪概念
我国《刑法》中知识产权犯罪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成果,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通过自身创造并将创意付诸于劳动而形成的物质精神成果的实体化权利。其中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最主要的三个部分 。
当下知识产权犯罪的数据统计显示,包括案件数量汇总情况、受理情况、查处罚款情况都呈现数量偏大的上升趋势。大量的不法科技获取严重妨碍了市场经济法治的监管,阻碍了良性经济的发展,因此防治和惩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问题亟待解决。
2.2客体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属于类罪,被归类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其客体是被犯罪行为侵犯的权利人权益。其中“权”主要指权利,包括国家权利、法人权利等,也包括单位权利与个人的权利,其中的益指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简而言之,经济刑法保护的法益包括社会经济和消费者参与社会活动所得的个人利益。
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征,即具有违法性,违背我国刑法,就是对知识产权法等上位法的违背。不能只凭借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性的两个特征作为确定客体的主要依据,从知识产权概念上看,其包含了私权、公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项权利。这是知识产权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的关键所在,也是它与其他犯罪客体不相同的地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犯罪客体可以理解为一种同种类权利的组合,换句话说就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其实根本上属于一类。
2.3客观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的客观要件:没有经过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侵犯权利人专有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特征表现为:
无权源性。行为人没有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违背了权利人意愿的行为。
专有权利。行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专有权利,行为人采取了积极的动作,构成作为,且有侵权的结果出现,从而构成犯罪。
主观过失。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而这里的犯罪行为方式包括:假冒行为、非法出售、非法制作、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2.4主体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的主体是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其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主体的要求是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国家也可成为犯罪主体。
2.5主观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主观要件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该行为违背了权利人的意愿,且行为人具有目的性,有意通过此种行为获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
第三章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有关成因特点的理论评述
3.1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
当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各国都一直坚信国家法律的保护威信力,尤其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采取的刑事制裁。而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又有如下几个特点:
1.侵权主体具有广泛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属于权利和利益,这是容易被侵害,而这种权益又是容易被多数人侵犯的,是非固定性的。
2.侵权地域的普遍性。例如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可能受到许多地方(包括许多国家或地区)的许多人的侵权。特别是关乎设计一类的侵权,我就曾看到不少原创的设计师通过自身灵感设计出来的作品放在互联网上后,被心怀不轨的各路网商用来打版制作在自己的物品上,还恬不知耻的印上自家店铺原创,这种“偷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作者的权利,尤其是设计方面,作品就像是自己孕育的新生命,而往往这时候维权就显得异常艰难,因为侵权性太过普遍,甚至可以与权利人打“游击战”,再者这部分的设计取证也是相当繁琐,需要诸多证实自己手稿原创的材料,最终导致此类现象层出不穷。
目 录
第一章 知识产权犯罪的概述 1
1.1知识产权的演进 1
1.2知识产权的含义 1
第二章 知识产权犯罪 2
2.1知识产权犯罪概念 2
2.2客体要件 2
2.3客观要件 2
2.4主体要件 3
2.5主观要件 3
第三章 知识产权犯罪有关成因特点的理论评述 4
3.1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 4
3.2知识产权犯罪的成因 4
3.3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趋势 5
第四章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7
4.1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现状和不足 7
4.2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完善 8
4.2.1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范围扩大 8
4.2.2知识产权犯罪构成的严谨化 8
4.2.3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体系的完善 9
4.3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外预防 10
结束语 11
致 谢 12
参考文献 13
知识产权犯罪概述
1.1知识产权的演进
“知识产权”一词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但自20世纪开始由“无形产权”取代“知识产权”来作为表述,自1967年国际知识产权组织通用“知识产权”后,世界各地都开始以“知识产权”进行表达,我国台湾区域则一向以“智慧财产权”来表达。和一般的民事法规不同,知识产权存在地域的独特性,因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为他的起源并非依附民事权利、财产权利,而是起源于封建社会的“公权”,也就是高阶层的特权,其目的是对思想的掌控,或对某一类经济进行经营上的垄断等,从过往看,它的产生与公权思想并不排斥,反而知识产权的产生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最终演变为现在多数国家普遍承认的一种一种民事权利,即私权。
1.2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凭借自己智力和劳动创造出来的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保护且也只在该期限内有限存在。这里的创造和成果主要指那些科技发明、文学作品、艺术创作、录音录像作品,也包括商业活动中的标志、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但凡创作和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权利人的专有知识产权。它是由专门机关对符合特定法律和条件的发明创造进行特定的标识。
第二章 知识产权犯罪
2.1知识产权犯罪概念
我国《刑法》中知识产权犯罪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成果,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通过自身创造并将创意付诸于劳动而形成的物质精神成果的实体化权利。其中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最主要的三个部分 。
当下知识产权犯罪的数据统计显示,包括案件数量汇总情况、受理情况、查处罚款情况都呈现数量偏大的上升趋势。大量的不法科技获取严重妨碍了市场经济法治的监管,阻碍了良性经济的发展,因此防治和惩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问题亟待解决。
2.2客体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属于类罪,被归类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其客体是被犯罪行为侵犯的权利人权益。其中“权”主要指权利,包括国家权利、法人权利等,也包括单位权利与个人的权利,其中的益指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简而言之,经济刑法保护的法益包括社会经济和消费者参与社会活动所得的个人利益。
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征,即具有违法性,违背我国刑法,就是对知识产权法等上位法的违背。不能只凭借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性的两个特征作为确定客体的主要依据,从知识产权概念上看,其包含了私权、公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项权利。这是知识产权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的关键所在,也是它与其他犯罪客体不相同的地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犯罪客体可以理解为一种同种类权利的组合,换句话说就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其实根本上属于一类。
2.3客观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的客观要件:没有经过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侵犯权利人专有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特征表现为:
无权源性。行为人没有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违背了权利人意愿的行为。
专有权利。行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专有权利,行为人采取了积极的动作,构成作为,且有侵权的结果出现,从而构成犯罪。
主观过失。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而这里的犯罪行为方式包括:假冒行为、非法出售、非法制作、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2.4主体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的主体是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其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主体的要求是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国家也可成为犯罪主体。
2.5主观要件
知识产权犯罪主观要件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该行为违背了权利人的意愿,且行为人具有目的性,有意通过此种行为获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
第三章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有关成因特点的理论评述
3.1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
当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各国都一直坚信国家法律的保护威信力,尤其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采取的刑事制裁。而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又有如下几个特点:
1.侵权主体具有广泛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属于权利和利益,这是容易被侵害,而这种权益又是容易被多数人侵犯的,是非固定性的。
2.侵权地域的普遍性。例如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可能受到许多地方(包括许多国家或地区)的许多人的侵权。特别是关乎设计一类的侵权,我就曾看到不少原创的设计师通过自身灵感设计出来的作品放在互联网上后,被心怀不轨的各路网商用来打版制作在自己的物品上,还恬不知耻的印上自家店铺原创,这种“偷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作者的权利,尤其是设计方面,作品就像是自己孕育的新生命,而往往这时候维权就显得异常艰难,因为侵权性太过普遍,甚至可以与权利人打“游击战”,再者这部分的设计取证也是相当繁琐,需要诸多证实自己手稿原创的材料,最终导致此类现象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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