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研究(附件)

摘 要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广泛的分布在了一二三产业当中,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竞争性领域和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升级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资金的不足、以及融资渠道不畅通就构成了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互联网金融给其发展提供了融资平台,拓宽了融资渠道等,但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仍存在问题。然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金融体系的改革相对落后,资本市场还不发达、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的一些情况,让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非常的困难。如何才能解决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笔者从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着手,分析了其在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改善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目 录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
1.3.2 国内研究现状 3
2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2.1 小微企业相关含义的界定 5
2.1.1 小微企业的界定 5
2.1.2小微企业的作用 5
2.1.3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6
2.2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6
2.2.1网络借贷异军突起,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6
2.2.2众筹融资提供平台,存在一定问题 7
2.2.3互联网金融门户提供第三方平台,风险较低 7
3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3.1融资安全漏洞多 9
3.2互联网金融市场不够完善 9
3.3政策性的干预非常严重 10
4改善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
4.1加强互联网金融动态监测,避免安全漏洞 11
4.2完善互联网生态建设,完善市场 11
4.3政府出台支持政策 11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6
1绪 论
1.1 选题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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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性的干预非常严重 10
4改善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
4.1加强互联网金融动态监测,避免安全漏洞 11
4.2完善互联网生态建设,完善市场 11
4.3政府出台支持政策 11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6
1绪 论
1.1 选题背景
最近几年中,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小微企业融资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些政策意见。如我国出台对于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促进发展的法律,还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现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非常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又使得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然而,小微企业的融资并没有完全的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依然面对着融资不足的一些难题。然而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的研究主要都局限在了对于融资渠道和融资结构的优化方面的拓展,所以,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笔者考虑到了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在当前的经济条件下的特殊国情和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的特点,从而来寻找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互联网金融融资出现时间不长,是电子商务、银行业务、民间借贷等多方面创新的结果,成为当前较为关注的热点。同时,互联网金融融资应用于小微企业融资也是一个创新,拓宽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丰富了融资手段,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颇具积极意义。互联网金融融资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本来就是一个创新事物,目前国内外对于这一课题的研究也很少,故此项研究还是就有一定意义的。同时,对互联网金融融资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研究,有助于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互联网金融融资的创新发展,对传统银行融资的启示作用,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本文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实际出发,通过对互联网融资创新模式的研究,提出了基于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的重大创新,有效地把互联网金融融资融入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去,为实际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有效参考。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和肖(Shaw,2013)和麦金农(Mekinmon,2013)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理论的研究,有助于对于向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小微企业的难于获得金融支持起到了支持作用。在金融压抑之下,政府依照自身的偏好将金融资源投入到了一些比较大的或者说是国有的部门去,从而对于小微企业以及非国有的部门的支持力度还不够[1]。
韦兹和斯蒂格利茨(Weiss&Stiglitz,2013)主要采用信贷配合理论对于小微企业更加难于获得信贷支持给予了解释。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了一些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结果让小微企业很难获得贷款。该理论从信息的经济学角度上分析了小微企业融资的障碍[2]。
班纳吉(Baher jee,1994)论述了中小金融机构为了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方面拥有了信息上的一些优势,他提出了共同监督假说和长期互动假说,前者主要是认为即便是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够真正的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为了一些共同的利益,小微企业间就会实施自我的监督,这种监督甚至上比金融机构的监督更加的有效。地方性的金融机构专门的为了地方的小微企业服务,通过长期的合作,对于小微企业的信息有了很多的了解。这些假说对于引起的进一步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实行的成员联保的制度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给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大力的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以此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就是一个非常可行的选择[3]。
Agarwal and Hauswald(2008) 认为小企业进入互联网金融融资市场的最根本原因是在信用等级的提供上存在一定问题。互联网金融融资相对其他融资渠道,在信用等级的提供上更为宽松[4]。
Steelman(2006) 认为互联网金融融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匿名交易,这是各个国 家网络借贷平台共同的模式。而匿名交易引起的最大问题就是导致借贷双方无法掌握对方的真实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同时,互联网金融融资多为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因此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5]。
Siegel和Duarte(2010) 认为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融资还是传统融资,信用问题都 是关键问题。通过研究表明,网络联保模式即三方无关联的联组借贷在贷款申请中比单独申请更易成功。其原因为通过联保模式联保的几位贷方相互制约,可以降低贷款的违约风险[6]。
Jorg Rochol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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