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地提升,老人的寿命在增长,以至于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江苏省作为我国人口大省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现行的养老保障机制已经不能够适应老龄化的程度,同时也不能满足老人晚年生活的高要求,寻求新的养老方式来改善社会养老压力迫在眉睫。“以房养老”是从国外借鉴来的一种新型养老手段,用老人房产抵押或出租得来的资金提高养老生活水平,同时促进了房产市场的流动性、活跃房地产。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理论分析法来研究国内外具体实践,找出以房养老实施的必要性、实施过程会出现的问题以及原因,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为江苏省发展以房养老提供合理的对策建议。改善相关政策、完善市场规则,适当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加强宣传、促进观念转变,加强教育,降低参与风险。
目 录
1.引言1
1.1研究背景1
1.2研究目的及意义2
1.3国内外研究综述2
1.3.1国外研究综述2
1.3.2国内研究综述3
1.4研究内容及方法3
1.4.1主要研究内容3
1.4.2主要研究方法3
2.“以房养老”相关内容概述5
2.1以房养老的相关概念5
2.1以房养老的理论基础5
2.2.1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制度5
2.2.2家庭优化资源配置理论5
2.2.3家庭财富代际传递理论5
3.江苏省以房养老制度问题研究6
3.1江苏省实施以房养老制度概述6
3.2江苏省以房养老制度实施现状7
3.3江苏省以房养老制度问题分析7
3.3.1相关体系、市场不成熟7
3.3.2传统观念的制约7
3.3.3寿命的不确定性8
3.3.4参与风险较大8
4.江苏省以房养老制度发展对策及建议9
4.1国内外以房养老制度具体实践9
4.1.1国外以房养老具体实践9
4.1.2国内以房养老具体实践10
4.2江苏省以房养老制度发展对策及建议11
4.2.1改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相关政策、完善市场规则11
4.2.2适当延长土地使用年限11
4.2.3加强宣传,促进观念转变11
4.2.4加强教育,降低参与风险12
结束语13
参考文献14
致谢16
1.引 言
1.1研究背景
2013年8月《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事业向正式化发展。2014年6月,保监会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代表倒按揭形式的以房养老模式正式在我国推出。2016年3月,银、证、保三监会联合人民银行和民政部发布《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指导意见》,支持银行和金融机构探索发展住房反抵押贷款养老业务。2018年7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以房养老制度模式,以此来满足现今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表11 2017、2108年中国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比率分析表
年份
1669周岁劳动年龄人口
占总人口比重
60周岁以上
占总人口比重
2017年
90199万
64.9%
24090
17.3%
2018年
89729万
64.3%
24949
17.9%
/
图11全国1659周岁劳动人口统计情况图
虽然国家前几年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对老龄化的影响并不是很大。“421”家庭结构的演变,导致出现了独居空巢老人。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空巢老人占了老年群体的40%,“空巢家庭”逐渐增多使得传统的居家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再加上,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口对退休后的生活质量要求也在提高。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患病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这样就加大了健康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生活的支出。然而,由于退休后收入相对退休前收入减少,因此老年人对于社会养老有很强的依赖性。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住房反抵押贷款是以促进房屋的流动性,同时激发房产融资功能为目的的。在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住房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已经很成熟,特别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与之相关的可提供参考的研究资料十分丰富;相对的来看我国,对于以房养老制度的研究还只是刚刚开始,对以房养老的运行机制研究还不明确,研究结论也缺少国内以房养老具体实践数据的支持。自2014年来,我国不断出台相关文件、扩展试点开展以房养老业务,来推进以房养老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在江苏省老年人口的基数比较大,而且社会养老保障有一定的缺陷。大多数老年人的经济水平处于偏下,属于拥有房子但是没有现金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
房产在江苏省具有投资、居住双重属性,房产一般情况下只是被用来居住,并没有发挥房产拥有的资产属性。在现今社会,老人拥有较高价值的房产,但是退休收入是有限的,若是将房子价值用在养老这个方面,那今年较受关注的养老问题上。以房养老活跃了房地产市场,增加了住房供给,遏制了不断上涨的房价,缓解年轻人的购房或租房压力;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1.3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的最早的对以房养老制度的研究是从荷兰开始,这个在当时有效解决了当时荷兰低收入老人的养老问题,此后这一制度引发了各国诸多关注。后来,在不断地实践与发展中,这个制度模式逐渐在欧美的一些国家推广开来。国外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早于我国,同时比我国提早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对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更早、相关研究结果也更丰富。
Dan Lago and James Kipp Poffley(2011) 以房养老的模式有多种多样,需要根据老人的实际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然后做出选择(例如基地养老和居家养老)。
Chatterjee(2016) 影响老年人参与住房反向抵押决定的因素: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受教育程度、风险规避选择以及预期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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