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研究[20200105134155]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于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在参考和借鉴国内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概念和评估方法,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最后通过对样本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信息进行赋值打分和描述性统计,具体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针对统计分析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论文提出加强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等建议,为改进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供参考。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评价
目 录
1 引言 1
1.1 研究背景 1
1.2 研究意义 1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综述 2
2.1 企业社会责任界定 2
2.2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界定 2
2.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界定 3
2.4 相关研究综述 3
3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和问题 6
3.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6
3.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9
4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10
4.1 公司规模 10
4.2 财务杠杆 11
4.3 行业类型 11
5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评价 12
5.1 样本数据来源及评估方法 12
5.2 社会责任报告信息质量评价指标 12
5.3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质量评价 13
5.4 评价结果分析 19
6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建议 20
6.1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0
6.2 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制度 20
6.3 加强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21
6.4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21
结 论 22
致 谢 23
参 考 文 献 24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质量问题、企业逃税漏税、员工权益受损、环境污染等事件屡屡发生,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积极主动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反映其履责的效果(程度),以达到企业可持续经营的目的。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为股东谋求最大化利益的同时,应积极承担企业的法律、道德、公益、环境及社会等社会责任。”新《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的规范,诚实守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并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主动披露相关信息,深交所、国资委和上交所相继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企业向利益相关者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是其所进行的社会责任实践活动对经济、环境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对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综合反映。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需求,增加企业竞争优势,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上市公司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本文主要探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并具体分析信息披露的质量,以期为加快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进程,优化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改进建议,使社会责任信息更好地被企业、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使用。
1.2 研究意义
在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同时,结合多方利益的需求,充分考虑到企业对待员工、顾客、公众、社区等的社会责任及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的影响,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研究,有助于我国企业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使其不仅要有“量”的增加,还要有相应“质”的提高;有助于更好的从多层次、多角度去评价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体现出企业的总体业绩所处的水平;有助于投资者进行更好的投资决策,有助于多方利益团体理性客观的看待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为企业取得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高质量和企业财务业绩的双丰收奠定基础。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综述
2.1 企业社会责任界定
Oliver Sheldon(1924)最早在《管理的哲学》中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之父” Bowen(1953)在《商人的社会责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人在社会目标价值和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做出理想的决策并采取相应的具体行动 [1]。Johson(1971)认为企业在为其股东追究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对员工、顾客、环境和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Carroll(1979)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一定的时期内,企业应为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的总和,包括道德、经济、法律和慈善(自主性)四种责任[2]。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为股东谋求更大利益的同时,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顾客、供应商、环境、社区等)的应尽义务,也是企业除经济责任之外应承担的法律、道德、公益等社会责任,从而共同构成企业责任。
2.2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界定
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概念的主要阐述有:(1)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沟通企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桥梁,沟通的内容是企业的经济行为对特定的社会利益群体及整体产生的社会及环境影响(Gray et al.,1987);(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为向利益相关者描述企业经济活动,反映其对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履责状况而公开发布的报告(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2002);(3)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全面涉及企业经济活动、财务业绩,对环境及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等社会责任定性和定量信息的报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2005);(4)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为衡量及评价机构的绩效,实现机构的可持续经营,而应承担的责任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2006)和(5)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综合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对社会特定利益群体及整体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的载体或途径(殷格非、李伟阳,2010)。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界定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对公司运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绩效(包括正面和负面绩效)等非财务信息及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和方式的整体概括,是向利益相关方进行真实、客观、全面和及时披露的独立正式报告。
2.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界定
质量管理专家朱兰(2003)一方面从收益角度分析,认为质量是指产品具备能够满足顾客需要从而使顾客满意的特征;另一方面从成本角度分析,认为质量是指产品不具备导致产品失效从而使顾客不满或投诉的特征,即质量是具备满足顾客需要特性或表征顾客满意度的总和。宋晓文(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是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能否真实、完整、清晰、及时的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以供其做出决策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标准》都具体描述了会计信息披露应满足的质量标准。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界定为: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是否遵循完整性、重要性、平衡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可读性六项原则,以达到利益相关者决策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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