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领域的差异性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国外的运用由来已久,但引入我国的时间却比较晚,发展不够成熟,在我国的实际应用中也并不是很多。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中国与国际间的合作不断增加,采用更加通用的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必然的趋势。本文简单介绍了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与应用情况,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推行后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其中,通过重点分析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情况,探究两者的异同。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1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一)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中国 2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的应用分析 2
(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影响 3
(四)述评与展望 4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 5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5
(二)公允价值的特征 5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的发展 5
四、公允价值计量在上市公司中的应用分析 5
(一)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概况 5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准则中的具体应用 6
1、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工具中的应用 7
2、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9
五、结论分析及政策建议 10
(一)金融工具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对比 10
(二)政策建议和意见 10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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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计量在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领域的差异分析
引言
引言
随着国际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压力不断增大,许多国家纷纷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同时,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初步具备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但是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却是一波三折。在在实际运用中也出现各种问题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思考。
文献综述
(一)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中国
周笑同[1](2014)对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运用总结出了三个阶段,即1997—2000年的首次使用阶段;2001—2006年的弃用阶段;2007年至今的重新启用阶段。其中2001年至2006年弃用是由于采用公允价值后我国缺乏活跃的市场,企业在运用公允价值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时往往会存在随意性,这会导致企业滥用此条准则操纵利润,所以2001年在会计准则修订时尽量地回避了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做出了“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处理,按账面价值入账”等规定来替代公允价值计量。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味回避公允价值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潮流,因此财政部在2006 年颁布新会计准则时再一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新会计准则明确以历史成本为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但如果能够以可靠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则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的应用分析
1、公允价值的应用现状
根据中国市场的发展状况,2006年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用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几个方面。
吕亚[2](2014)认为我国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也是适度的有条件的,只有存在活跃市场中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钟骏华[3](2013)认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而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对其进行了限制。何友明[4](2010)认为我国会计准则规范不仅只是适度、谨慎引入公允价值,其应用范围也略窄于国际会计准则。
叶建芳和周兰等[5]( 2009)认为,在初始划分点,上市公司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获得更多的选择空间,为盈余管理和收益平滑提供“蓄水池”,在持有期间,盈利情况不好的公司会利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盈利情况好的公司则倾向于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含有的作为资本公积的未实现利润留存到以后年度实现。广西大学的杨波[6](2013)也认为上市公司将持有的金融工具绝大部分划分为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却不乐意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牟韶红[7]( 2010)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并没有利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提供“蓄水池”,同时发现盈余下滑的公司更有可能利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金融资产的出售时机进行盈余管理。
不仅理论上如此,在我国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计量运用的情况中也可见一斑。无论是金融行业还是非金融行业,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比重都比较少。虽然金融企业因其行业特点的缘故持有较多的金融资产,相对来讲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比重大于其他非金融行业,但通过国际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比重还不及美国的一半。
其次,以公允价值计价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比例非常小。因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入资本公积,这样影响的是公司的净资产而不是当期收益,待处置时再将公允价值变动从资本公积转出计入当期收益,这样处理的原因一是公司的当期损益可以避免了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剧烈变动而受到巨大影响,二是在利润不理想的情况下,公司利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够将原先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从而达到平滑利润或避免巨额亏损的状况,因此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以由自己控制损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公允价值运用问题的分析
刘天明[8](2010)认为公允价值在中国的运用存在公允价值本身取得和运用的困难;部分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难以得到保证;全面实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前提和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易于被管理层恶意利用,进行利润操控和调控资产价值;部分信息难于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所理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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