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研究
建筑业于2016年5月1日开始正式纳入“营改增”的试点方案,至今已有一年多。国家大力的推行“营改增”政策,能够有效的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对于转变国家经济发展新模式、调整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促进企业快速升级转型具有极为重要意义,也是为了更有力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但是随着不断地深入发展,“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也日益加深,比如“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等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从税负、成本和其他这三个方面分别阐述“营改增”后建筑业所受到的影响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关键词 营改增,建筑业,税负,成本
目 录
1 引言 1
2 建筑业营改增的内容和税率变化 2
2.1 建筑业的概述 2
2.2 营业税的主要内容 2
2.3 增值税的主要内容2
2.4 “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及税率变化3
3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5
3.1 “营改增”对建筑业成本方面的影响5
3.2 “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9
3.3 “营改增”对建筑业其他方面的影响13
4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采取的措施14
4.1 调整核算方式,规范会计核算14
4.2 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发展核心竞争力15
4.3 进行职工培训,提高员工素养15
4.4 加强风险管理,降低经营风险16
4.5 做好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17
4.6 外包非核心业务,提高企业效益17
结论 19
致谢 20
参考文献 21
1 引言
1917年美国学者T.Adam(1984)最早提出增值税设想[1]。1921年C.F.Siemens(1980)正式提出増值税的名称,并详细叙述了这一税制的内容[2]。1950年,在日本的美国税务顾问向日本政府提议实行“增值销售税”,但没有形成立法。增值税的成功实践是发生在法国,1948年法国在生产环节实施试点増值税,并对资本货物所含的税款不予抵扣[3]。我国自1994年国地税分家之后一直实行的是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增值税和营业税分管不同的征收范围的税收政策。我国的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4,5]。但是在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制度下,不能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完整流畅,因此,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逐渐改征增值税势在必行。
“营改增”在我国的全面推开,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进行试点,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率先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到8省市[6]。第二阶段是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7]。第三阶段是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8]。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建筑行业是所有行业中最晚进行“营改增”的行业之一,建筑业完成“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不仅仅对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建筑行业的自我发展也有着长远的现实意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将会受到的来自税负、成本、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影响,就具体问题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建筑企业便能更好地与“营改增”这个税制改革进行对接,不断地推动我国税制向更先进的方向发展,促进行业产业链的稳健发展,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2 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内容与税率变化
2.1 建筑业的概述
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部门[9]。其产品是各种工厂、矿井、铁路、桥梁、港口、道路、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10]。建筑业是我国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腾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建筑产品的特殊性从而导致了建筑企业分布广、流动性强、不易管理等特点,因此建筑业的财务核算又有别于其他行业。建筑施工周期长,从而核算时我们通常按照时间或者项目部位来进行分步核算成本。建筑业的收入也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
2.2 营业税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征税历史,比如周代的商贾虞衡、汉代的算缗钱、明代的市肆门摊税、清代的铺间房税、牙当等等,虽然它们并没有被称为营业税,但是其中的征税性质是相似的。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法简便[11]。营业税的税率按照企业的性质不同分为3%、5%和5%20%。交通运输业、建筑工程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3%的税率;金融保险业、广告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5%的税率;娱乐休闲业为20%的税率。
2.3 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12]。增值税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这个弊端,是对企业生产活动的每个环节去除购入价格的增值额进行计算征税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和0%五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就要按照相关条例依法缴纳增值税[13]。17%的税率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13%的税率主要集中于农产品、影像制品、图书报纸等;采用11%和6%税率的则是早前并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3%的征收税率包括建筑用的石料、沙土等;适用于0%的税率的是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非常简便,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目 录
1 引言 1
2 建筑业营改增的内容和税率变化 2
2.1 建筑业的概述 2
2.2 营业税的主要内容 2
2.3 增值税的主要内容2
2.4 “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及税率变化3
3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5
3.1 “营改增”对建筑业成本方面的影响5
3.2 “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9
3.3 “营改增”对建筑业其他方面的影响13
4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采取的措施14
4.1 调整核算方式,规范会计核算14
4.2 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发展核心竞争力15
4.3 进行职工培训,提高员工素养15
4.4 加强风险管理,降低经营风险16
4.5 做好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17
4.6 外包非核心业务,提高企业效益17
结论 19
致谢 20
参考文献 21
1 引言
1917年美国学者T.Adam(1984)最早提出增值税设想[1]。1921年C.F.Siemens(1980)正式提出増值税的名称,并详细叙述了这一税制的内容[2]。1950年,在日本的美国税务顾问向日本政府提议实行“增值销售税”,但没有形成立法。增值税的成功实践是发生在法国,1948年法国在生产环节实施试点増值税,并对资本货物所含的税款不予抵扣[3]。我国自1994年国地税分家之后一直实行的是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增值税和营业税分管不同的征收范围的税收政策。我国的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4,5]。但是在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制度下,不能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完整流畅,因此,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逐渐改征增值税势在必行。
“营改增”在我国的全面推开,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进行试点,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率先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到8省市[6]。第二阶段是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7]。第三阶段是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8]。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建筑行业是所有行业中最晚进行“营改增”的行业之一,建筑业完成“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不仅仅对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建筑行业的自我发展也有着长远的现实意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将会受到的来自税负、成本、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影响,就具体问题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建筑企业便能更好地与“营改增”这个税制改革进行对接,不断地推动我国税制向更先进的方向发展,促进行业产业链的稳健发展,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2 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内容与税率变化
2.1 建筑业的概述
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部门[9]。其产品是各种工厂、矿井、铁路、桥梁、港口、道路、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10]。建筑业是我国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腾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建筑产品的特殊性从而导致了建筑企业分布广、流动性强、不易管理等特点,因此建筑业的财务核算又有别于其他行业。建筑施工周期长,从而核算时我们通常按照时间或者项目部位来进行分步核算成本。建筑业的收入也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法”。
2.2 营业税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征税历史,比如周代的商贾虞衡、汉代的算缗钱、明代的市肆门摊税、清代的铺间房税、牙当等等,虽然它们并没有被称为营业税,但是其中的征税性质是相似的。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法简便[11]。营业税的税率按照企业的性质不同分为3%、5%和5%20%。交通运输业、建筑工程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3%的税率;金融保险业、广告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5%的税率;娱乐休闲业为20%的税率。
2.3 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12]。增值税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这个弊端,是对企业生产活动的每个环节去除购入价格的增值额进行计算征税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和0%五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就要按照相关条例依法缴纳增值税[13]。17%的税率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13%的税率主要集中于农产品、影像制品、图书报纸等;采用11%和6%税率的则是早前并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3%的征收税率包括建筑用的石料、沙土等;适用于0%的税率的是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非常简便,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kjx/1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