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2020042818]
摘要: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知识产权壁垒对于占领市场、保护市场的作用不断地体现出来,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导形式之一,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本文首先从选题背景着手,引出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过低。在已有的文献基础上定性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定量分析其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在得出的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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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知识产权壁垒知识产权保护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1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3
(一)理论基础 3
(二)文献综述 4
1.国内文献综述 4
2.国外文献综述 5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定性分析 5
(一)成本分析 5
1.专利费用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5
2.知识产权转让费用增加出口成本 5
3.技术模仿空间的降低 5
(二)收益分析 5
1. 发达国家对我国进行FDI或技术许可,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 5
2.激励我国的技术创新 6
3.改善出口贸易结构 6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定量分析 7
(一)数据的选取和来源 7
(二)模型的建立和分析 8
1. Granger 因果关系分析 8
2. 模型的设定 8
3.模型的检验 9
4.模型的修正 10
四、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11
(一)结论 11
(二)政策建议 11
1.国家把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战略的高度 11
2.确立专利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的主体地位 11
3.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 11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12
致谢 12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引言
知识产权又称智慧财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利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特性是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其中,专有性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享有或使用这项权利。时间性则赋予了知识产权一定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非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任何人都违反了法律。根据各国规定,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一般在15一20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更短。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或地区的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和该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签有国际公约或双方互惠协定的情况除外。
目录
据海关统计,我国在2013年的对外贸易总出口额为20498.3亿美元,其中高技术产品出口额6603.3亿美元,约占总值的三分之一。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额为4817.6亿美元,占比72.9%,国有企业出口额为372.4亿美元,其他企业出口额为 1413.3亿美元,数据表明我国的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依赖性很强。然而外商独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性较差,这是对我国的技术模仿非常不利的。
2013年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按贸易方式划分,加工贸易出口额为4314.2亿美元,占比65.3%,我国的加工贸易又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出口额为4030.6亿美元,占比93.4%。相对加工贸易,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高技术产品可以被视为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产品。2013年我国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高技术产品为1107.3亿美元,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16.8%,这对我国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是非常不利的。目前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变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我国贸易结构转型的最有力手段。
另外,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专利拥有量来看,无法满足创新型国家的需要。2013年,我国的PCT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万件,为22924件,是美国的三分之一,日本的二分之一。而且,我国政府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资力度不足,2012年,我国R&D经费仅占GDP的1.97%,远低于日本的3.5%和美国的2.8%,高科技产品的R&D经费仅占到总R&D经费的25.8%,低于世界35%的平均水平。此外,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很薄弱,侵权和盗版现象屡禁不止,知识产权保护对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起到促进作用。
国际上贯用贸易竞争力指数(TCI)来衡量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某产品的贸易差额与该国该产品的贸易总额之比。计算公式为:TCI=(Ei-Ii)/(Ei+Ii),其中Ei表示某国i类产品的出口总额,Ii是i类产品的进口总额,i=1,2,3,n。TCI指数为正时表示本国i类产品贸易顺差,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TCI指数为负时表示本国i类产品贸易逆差,具有较弱的出口竞争力。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进口额都得到了持续高速增长。2004年则由负转正, 达到了0.013,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首次实现顺差,达42亿美元。2005年贸易竞争力指数达到0.045,从2005年开始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我国出口第一大支柱产业。至2013年贸易竞争力指数达到了0.084,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顺差达1021.4亿美元,表明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了实质性转变。
表1:1992-2013年的TCI指数
年份 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 (亿美元) 高技术产品进口总额 (亿美元) TCI
1992 39.96 107.1 -0.4565483
1993 46.76 159.1 -0.5457107
1994 63.42 206.0 -0.5292109
1995 100.91 218.3 -0.3677516
1996 126.63 224.7 -0.2791393
1997 163.10 238.9 -0.1885572
1998 202.51 292.0 -0.1809670
1999 247.04 376.0 -0.2069851
2000 370.43 525.1 -0.1727134
2001 464.57 641.1 -0.1596588
2002 678.55 828.4 -0.0994393
2003 1103.20 1193.0 -0.0391081
2004 1655.40 1613.4 0.01284875
2005 2182.48 1977.1 0.04937518
2006 2814.90 2473.0 0.06465705
2007 3478.20 2870.0 0.09580669
2008 4156.06 3418.0 0.09744576
2009 3769.30 3099.0 0.09759329
2010 4924.00 4127.0 0.08805657
2011 5488.00 4632.0 0.08458498
2012 6012.00 5069.0 0.08510062
2013 6603.30 5581.9 0.083823
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一直是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面临如此多的不利因素的背景下,本文通过最新的数据分析来讨论加强知识保护的重要性。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一)理论基础
熊彼得(Schum Peter)的创新经济增长理论有六大核心观点: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创新是一种“革命性”变化;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该理论认为企业的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企业的职能是通过不断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和各种新组合的生产条件实现创新.他指出企业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主要包括引进新产品、获取新资源、采用新方法和开辟新市场。熊彼得认为技术进步是由于企业为获得未来可能的盈利机会进行的R&D投资,如果R&D投资带来收益,就会激励企业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
而知识产权制度正是为这种收益提供了有效保障,企业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获得对技术独一无二的拥有权和控制权,并以国际租金作为回报,这就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创新经济增长理论很好地解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为企业提供短期的垄断利润,随着新技术的普及和时间的推移又创造了更新的技术并形成了新一轮的垄断,从而不断的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摘要: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知识产权壁垒对于占领市场、保护市场的作用不断地体现出来,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导形式之一,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本文首先从选题背景着手,引出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过低。在已有的文献基础上定性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定量分析其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在得出的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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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知识产权壁垒知识产权保护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引言 1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3
(一)理论基础 3
(二)文献综述 4
1.国内文献综述 4
2.国外文献综述 5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定性分析 5
(一)成本分析 5
1.专利费用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5
2.知识产权转让费用增加出口成本 5
3.技术模仿空间的降低 5
(二)收益分析 5
1. 发达国家对我国进行FDI或技术许可,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 5
2.激励我国的技术创新 6
3.改善出口贸易结构 6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影响的定量分析 7
(一)数据的选取和来源 7
(二)模型的建立和分析 8
1. Granger 因果关系分析 8
2. 模型的设定 8
3.模型的检验 9
4.模型的修正 10
四、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11
(一)结论 11
(二)政策建议 11
1.国家把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战略的高度 11
2.确立专利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的主体地位 11
3.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 11
4.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12
致谢 12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引言
知识产权又称智慧财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利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特性是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其中,专有性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享有或使用这项权利。时间性则赋予了知识产权一定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非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任何人都违反了法律。根据各国规定,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一般在15一20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更短。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或地区的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和该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签有国际公约或双方互惠协定的情况除外。
目录
据海关统计,我国在2013年的对外贸易总出口额为20498.3亿美元,其中高技术产品出口额6603.3亿美元,约占总值的三分之一。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额为4817.6亿美元,占比72.9%,国有企业出口额为372.4亿美元,其他企业出口额为 1413.3亿美元,数据表明我国的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依赖性很强。然而外商独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性较差,这是对我国的技术模仿非常不利的。
2013年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按贸易方式划分,加工贸易出口额为4314.2亿美元,占比65.3%,我国的加工贸易又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出口额为4030.6亿美元,占比93.4%。相对加工贸易,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高技术产品可以被视为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产品。2013年我国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高技术产品为1107.3亿美元,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16.8%,这对我国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是非常不利的。目前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变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我国贸易结构转型的最有力手段。
另外,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专利拥有量来看,无法满足创新型国家的需要。2013年,我国的PCT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万件,为22924件,是美国的三分之一,日本的二分之一。而且,我国政府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资力度不足,2012年,我国R&D经费仅占GDP的1.97%,远低于日本的3.5%和美国的2.8%,高科技产品的R&D经费仅占到总R&D经费的25.8%,低于世界35%的平均水平。此外,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很薄弱,侵权和盗版现象屡禁不止,知识产权保护对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起到促进作用。
国际上贯用贸易竞争力指数(TCI)来衡量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某产品的贸易差额与该国该产品的贸易总额之比。计算公式为:TCI=(Ei-Ii)/(Ei+Ii),其中Ei表示某国i类产品的出口总额,Ii是i类产品的进口总额,i=1,2,3,n。TCI指数为正时表示本国i类产品贸易顺差,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TCI指数为负时表示本国i类产品贸易逆差,具有较弱的出口竞争力。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进口额都得到了持续高速增长。2004年则由负转正, 达到了0.013,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首次实现顺差,达42亿美元。2005年贸易竞争力指数达到0.045,从2005年开始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我国出口第一大支柱产业。至2013年贸易竞争力指数达到了0.084,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顺差达1021.4亿美元,表明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了实质性转变。
表1:1992-2013年的TCI指数
年份 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 (亿美元) 高技术产品进口总额 (亿美元) TCI
1992 39.96 107.1 -0.4565483
1993 46.76 159.1 -0.5457107
1994 63.42 206.0 -0.5292109
1995 100.91 218.3 -0.3677516
1996 126.63 224.7 -0.2791393
1997 163.10 238.9 -0.1885572
1998 202.51 292.0 -0.1809670
1999 247.04 376.0 -0.2069851
2000 370.43 525.1 -0.1727134
2001 464.57 641.1 -0.1596588
2002 678.55 828.4 -0.0994393
2003 1103.20 1193.0 -0.0391081
2004 1655.40 1613.4 0.01284875
2005 2182.48 1977.1 0.04937518
2006 2814.90 2473.0 0.06465705
2007 3478.20 2870.0 0.09580669
2008 4156.06 3418.0 0.09744576
2009 3769.30 3099.0 0.09759329
2010 4924.00 4127.0 0.08805657
2011 5488.00 4632.0 0.08458498
2012 6012.00 5069.0 0.08510062
2013 6603.30 5581.9 0.083823
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一直是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面临如此多的不利因素的背景下,本文通过最新的数据分析来讨论加强知识保护的重要性。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一)理论基础
熊彼得(Schum Peter)的创新经济增长理论有六大核心观点: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创新是一种“革命性”变化;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
而知识产权制度正是为这种收益提供了有效保障,企业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获得对技术独一无二的拥有权和控制权,并以国际租金作为回报,这就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创新经济增长理论很好地解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为企业提供短期的垄断利润,随着新技术的普及和时间的推移又创造了更新的技术并形成了新一轮的垄断,从而不断的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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