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摘 要 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不法分子违反刑法的相应规定,使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遭受破坏,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众所周知,在我国刑法理论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就是社会危害性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的犯罪类别的一种,因其具有涉及范围广泛、涉及人群特殊、犯罪手段高超,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其是构成犯罪的核心要件。经济犯罪作为刑法所规定的一类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目前,我国经济犯罪立法上仍主要存在着刑罚配置不完善,社会监管和防控不力等问题。研究经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司法认定,应注重如下观点:在强调经济犯罪的客观属性的同时,亦应结合行为人主体及主观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认定,即要注重主客观相结合的理念。关于我国的经济犯罪,在立法上应不断加强完善刑罚配置,并且增加经济犯罪刑事立法规定,我国应将经济犯罪在立法中就规范化、严格化、系统化,以期加强对量刑的独立适用,将经济犯罪得到更好地预防和控制。
目 录
第一章 经济犯罪概述 1
1.1经济犯罪的含义 1
1.2经济犯罪的特点 1
第二章 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3
2.1社会危害性的概念 3
2.2社会危害性理论的价值 3
2.3社会危害性是评判经济犯罪的依据 4
2.4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特征 4
2.5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考察基础 5
2.6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考察路径——以吴英案为例 6
第三章 经济犯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建议 8
3.1完善我国经济犯罪的刑罚配置 8
3.2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 9
3.3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 10
结束语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第一章 经济犯罪简介
1.1经济犯罪的含义
“经济犯罪”一词,的源于英国学者——希尔,是其在1872年的一场国际会议:“预防与控制犯罪”上首次提出的。自其提出以来,国内外各方面学者按不同的视角对“经济犯罪”一词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观点。我国曾在1982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将“经济犯罪”一词首次作为立法术语规定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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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决定》中。自其在我国作为立法术语提出以来,学术界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与内涵各抒己见、观点不一。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相关联系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行为、贿赂行为、玩忽职守行为、徇私舞弊行为和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有相关联系的其他犯罪行为等。为此,笔者综合了各方面观点,经自己总结认识,得出了经济犯罪的相对确定的内涵,即在商品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利用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实施违反经济法规及国家法律的规定,侵害经济管理秩序及经济协调关系,严重侵害国家管理制度并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2经济犯罪的特点
经济犯罪是一般犯罪的一种特殊表现,故其理所当然地具备一般犯罪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在现代化发展的不断持续中,将经济犯罪与社会发展规律及经济关系变化相结合,就能更客观真实地发现经济犯罪的特征。
1.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的主体之所以犯罪大多是因为一个“钱”字和一个“利”字,故其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他们往往会为了贪图自己的利益,采取非正当手段谋取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2.法定性。经济犯罪不断发展、不断波动。经济犯罪是否成立,与社会关系的流动及运动性联系密切。相较于自然犯那种“约定俗成”的、具有明显反社会性的犯罪,经济犯罪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要取决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3.智能性。经济犯罪也被称为是“白领犯罪”,顾名思义,其犯罪主体通常具备高文化与专业技能。在犯罪手段上,他们往往不像普通犯罪行为主体使用暴力、攻击性的手段,而是利用知识智能,销毁证据、掩盖真相。在反侦察及审判手段反面也极具智能性特点。
4.隐蔽性及复杂性。经济犯罪的发生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使人深刻感受到其危害性,并没有极度明显地违反社会公德和行为规则,其犯罪发生也时常不为公众所知,再加上经济犯罪所具备的的智能型,其隐蔽性显得格外明显。经济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且几乎存在于所有经济运行领域,再加上经济高速发展,市场主体与经济活动更加多样,以及关于经济犯罪的界限始终模糊等方面导致了经济犯罪案件的大量滋生,经济犯罪的勘破也愈发复杂。
5.多重违法性。经济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个人和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多数故意,少数过失;经济犯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法益、经济秩序和国家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经济犯罪客观方面既违反了关于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又产生了相对严重的社会危害及人身危险,具有刑事违法性,触犯了刑律,。因此,经济犯罪具有多重违法性。
第二章 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2.1社会危害性的概念
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界,社会危害性通常被看做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它作为构成犯罪的核心要件而存在。“社会危害性”一词兼备法学概念、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多重属性。犯罪构成理论基础就是社会危害性。“犯罪的真正标尺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这条显而易见的真理,并不需借助于象限仪和放大镜。”
就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而言,学术界里目前法益说、事实说、属性说、综合说这四种观点。坚持法益说的人认为,对法益的侵害的即是社会危害性的本质;事实说认为,社会危害性,其就是对社会利益造成了实际损害的事实;属性说认为,社会危害性一种性质,即是危害社会的一种特性,也就是说,社会危害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存在,而特性是则用来评价和概括事实的;综合说的缺陷大致与事实说相同,它认为,社会危害性实际上还是一种客观事实。而对于社会危害性,判断时首先要明确是行为还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前者只强调犯罪的纯粹的客观属性;而后者在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同时,又结合了行为人的主体及主观方面。
笔者认为,对于社会危害性的讨论,学者们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对于学说的研究及认知的把握是极为有益的,我们要以客观的态度看待。
2.2社会危害性理论的价值
1.区分罪与非罪。我国《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犯罪”一词的概念。这条法律条文明确深刻地揭示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一系列显著特征,而其中表明出犯罪的最为本质的特征的就是社会危害性,犯罪的实质内容在此得到深刻体现。
从刑法的规定中我们明显发现,判断犯罪成立与否就是依据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犯罪构成要件的各个方面都会反映出社会危害性。但是,如若社会危害性轻微或者不存在则显然不成立犯罪,也相应地不存在犯罪构成;如若社会危害性的产生是由于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些能够成为阻却犯罪的条件则也不成立犯罪。
2.影响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轻重。犯罪的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判断与决定刑罚的最为主要的依据,并以此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判断行为人应该适用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大小。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所适用的刑罚与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
3.犯罪社会危害性反映了不同时代的法律观念。
有约束才会有更合理的自由。故为了“自由”,作为“约束”而存在的法律是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必然会不断地修正,变化,人们对于社会危害性的理解程度也会不一样。
一个时代的法律文化会体现出一个时代所处的社会文化,并且它必然与整个时代的时代气息与时代氛围相一致。社会危害性又是社会属性和社会特征在法律文化方面的重要体现。社会危害性,它既具有社会性也具有历史性,它既会反映出社会的发展状况又会反映出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究其原因,是因为它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政治的基础上做出的。因此,对于同样的犯罪行为,人们对其所体现出的法律文化程度的理解是不同的,在不同时期关于犯罪行为的法律文化所反映的历史意义也是不同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又是在刑法意义上的法律体现,人们对其认同程度的发展变化决定了社会危害性其范畴本身的不断变化。因此,大众对“社会危害性”动态变化的把握对社会现时的立法、司法意义十分重大。
目 录
第一章 经济犯罪概述 1
1.1经济犯罪的含义 1
1.2经济犯罪的特点 1
第二章 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3
2.1社会危害性的概念 3
2.2社会危害性理论的价值 3
2.3社会危害性是评判经济犯罪的依据 4
2.4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特征 4
2.5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考察基础 5
2.6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考察路径——以吴英案为例 6
第三章 经济犯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建议 8
3.1完善我国经济犯罪的刑罚配置 8
3.2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 9
3.3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 10
结束语 11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第一章 经济犯罪简介
1.1经济犯罪的含义
“经济犯罪”一词,的源于英国学者——希尔,是其在1872年的一场国际会议:“预防与控制犯罪”上首次提出的。自其提出以来,国内外各方面学者按不同的视角对“经济犯罪”一词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观点。我国曾在1982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将“经济犯罪”一词首次作为立法术语规定在《关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决定》中。自其在我国作为立法术语提出以来,学术界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与内涵各抒己见、观点不一。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相关联系的犯罪,具体包括贪污行为、贿赂行为、玩忽职守行为、徇私舞弊行为和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有相关联系的其他犯罪行为等。为此,笔者综合了各方面观点,经自己总结认识,得出了经济犯罪的相对确定的内涵,即在商品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利用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实施违反经济法规及国家法律的规定,侵害经济管理秩序及经济协调关系,严重侵害国家管理制度并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2经济犯罪的特点
经济犯罪是一般犯罪的一种特殊表现,故其理所当然地具备一般犯罪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在现代化发展的不断持续中,将经济犯罪与社会发展规律及经济关系变化相结合,就能更客观真实地发现经济犯罪的特征。
1.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的主体之所以犯罪大多是因为一个“钱”字和一个“利”字,故其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他们往往会为了贪图自己的利益,采取非正当手段谋取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2.法定性。经济犯罪不断发展、不断波动。经济犯罪是否成立,与社会关系的流动及运动性联系密切。相较于自然犯那种“约定俗成”的、具有明显反社会性的犯罪,经济犯罪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要取决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3.智能性。经济犯罪也被称为是“白领犯罪”,顾名思义,其犯罪主体通常具备高文化与专业技能。在犯罪手段上,他们往往不像普通犯罪行为主体使用暴力、攻击性的手段,而是利用知识智能,销毁证据、掩盖真相。在反侦察及审判手段反面也极具智能性特点。
4.隐蔽性及复杂性。经济犯罪的发生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使人深刻感受到其危害性,并没有极度明显地违反社会公德和行为规则,其犯罪发生也时常不为公众所知,再加上经济犯罪所具备的的智能型,其隐蔽性显得格外明显。经济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且几乎存在于所有经济运行领域,再加上经济高速发展,市场主体与经济活动更加多样,以及关于经济犯罪的界限始终模糊等方面导致了经济犯罪案件的大量滋生,经济犯罪的勘破也愈发复杂。
5.多重违法性。经济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个人和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多数故意,少数过失;经济犯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法益、经济秩序和国家相关的经济管理制度;经济犯罪客观方面既违反了关于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又产生了相对严重的社会危害及人身危险,具有刑事违法性,触犯了刑律,。因此,经济犯罪具有多重违法性。
第二章 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2.1社会危害性的概念
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界,社会危害性通常被看做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它作为构成犯罪的核心要件而存在。“社会危害性”一词兼备法学概念、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多重属性。犯罪构成理论基础就是社会危害性。“犯罪的真正标尺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这条显而易见的真理,并不需借助于象限仪和放大镜。”
就社会危害性的概念而言,学术界里目前法益说、事实说、属性说、综合说这四种观点。坚持法益说的人认为,对法益的侵害的即是社会危害性的本质;事实说认为,社会危害性,其就是对社会利益造成了实际损害的事实;属性说认为,社会危害性一种性质,即是危害社会的一种特性,也就是说,社会危害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存在,而特性是则用来评价和概括事实的;综合说的缺陷大致与事实说相同,它认为,社会危害性实际上还是一种客观事实。而对于社会危害性,判断时首先要明确是行为还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前者只强调犯罪的纯粹的客观属性;而后者在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同时,又结合了行为人的主体及主观方面。
笔者认为,对于社会危害性的讨论,学者们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对于学说的研究及认知的把握是极为有益的,我们要以客观的态度看待。
2.2社会危害性理论的价值
1.区分罪与非罪。我国《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犯罪”一词的概念。这条法律条文明确深刻地揭示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一系列显著特征,而其中表明出犯罪的最为本质的特征的就是社会危害性,犯罪的实质内容在此得到深刻体现。
从刑法的规定中我们明显发现,判断犯罪成立与否就是依据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犯罪构成要件的各个方面都会反映出社会危害性。但是,如若社会危害性轻微或者不存在则显然不成立犯罪,也相应地不存在犯罪构成;如若社会危害性的产生是由于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些能够成为阻却犯罪的条件则也不成立犯罪。
2.影响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轻重。犯罪的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判断与决定刑罚的最为主要的依据,并以此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判断行为人应该适用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大小。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所适用的刑罚与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
3.犯罪社会危害性反映了不同时代的法律观念。
有约束才会有更合理的自由。故为了“自由”,作为“约束”而存在的法律是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必然会不断地修正,变化,人们对于社会危害性的理解程度也会不一样。
一个时代的法律文化会体现出一个时代所处的社会文化,并且它必然与整个时代的时代气息与时代氛围相一致。社会危害性又是社会属性和社会特征在法律文化方面的重要体现。社会危害性,它既具有社会性也具有历史性,它既会反映出社会的发展状况又会反映出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究其原因,是因为它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政治的基础上做出的。因此,对于同样的犯罪行为,人们对其所体现出的法律文化程度的理解是不同的,在不同时期关于犯罪行为的法律文化所反映的历史意义也是不同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又是在刑法意义上的法律体现,人们对其认同程度的发展变化决定了社会危害性其范畴本身的不断变化。因此,大众对“社会危害性”动态变化的把握对社会现时的立法、司法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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