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平台风险研究以水滴互助为例

网络互助平台近些年纷纷进入大众视线,其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也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方面很多人认为网络互助填补了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另一方面互助保险这个中国新兴的朝阳产业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尤其网络互助平台的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目前我国对于互助保险的法律保障体系还不成熟也不够完善,尤其对网络互助平台的经营监管更需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本文就将以水滴互助为例,详细分析该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行模式和资金状况,研究发现其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其他问题,并试图得出该发展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的结论。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引言1
二、文献综述2
(一)国内研究状况 2
(二)国际互助保险及网络保险平台2 (三)文献述评3
三、水滴互助运营模式3
(一)水滴互助起源3
(二)水滴互助运营模式简介3
(三)水滴互助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4
1.不具保险资质,存在非法集资风险4
2. 监管问题较难解决4
四、互助事件分析4
(一)互助事件数据分析4
1.中青年互助计划4
2.中老年互助计划5
3.综合意外互助计划5
(二)互助事件存在的问题6
1.会员隐私泄露6
2.骗保6
3.互助金使用情况没有落实6
五、互助资金数据分析6
(一)水滴互助资金介绍6
1.水滴互助资金组成6
2.资金托管情况6
(二)互助事件分摊的资金7
(三)互助事件分摊资金存在的问题7
六、法律监管状况7
(一)保监会方面7
(二)相关法律体系7
七、结论与建议8
(一)结论8
(二)建议8
致谢9
参考文献9
表1 水滴互助四个互助计划4
表2 会员账户余额要求4
表3 中青年抗癌计划4
表4 中青年抗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计划给付标准4
表5 中老年抗癌计划5
表6 中青年抗癌计划给付标准5
表7 综合意外互助计划5
网络互助平台风险研究——以水滴互助为例
金融学 刘欣
引言
引言
抗癌公社在2011年成立以来,网络互助保障平台便开始膨胀式增加,到了2016年可谓是爆发式的增长。水滴互助这种众人参与互帮互助的模式能够减少会员获得保障的成本和费用,让更多的人在遭遇大病时都能获得有力的保障,而且互助保险在我国又是起步探索阶段,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朝阳产业,和国外的互助行业或者说互联网互助保障水平还有非常大的差距,也说明了该行业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粗略统计,我国现在已有至少120家网络互助平台,注册会员总数也超过了1000万人。在各机构尤其是投资基金等机构的资本热捧下,网络互助平台增长明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的很多不规范也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行业内也开始怀疑这种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保起着基础作用,它的待遇虽然不一定很高,但是覆盖面很广,它以保障全体居民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为目的。而商业保险是依据投保者的个人意愿而进行的一种追求回报的投资行为,险种可随着投保者支付能力变化。所以说网络互助保障虽然不是保险,却可以作为国家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基础医保、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障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互不替代,可以共同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该新兴产业在我国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但是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以及该行业本身都导致了许多问题。我国于2015年初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合作制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建章立制,在这个基础上,就可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互助保险与合作保险的法律法规。但是水滴互助对外一直宣称其不是保险,是参与的会员互帮互助的一个公益社群。以这样的定位说明来看,保监会是不能介入对水滴互助这一类平台的监管的,新出台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甚至也对它不起作用,看似给监管提出了一个难题,但其实水滴互助是起着保险的作用,应该接受保监会和相关法律的监管,却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从2015年到2016年底,,保监会对网络互助平台已经表示过很多次态度,不但发布了风险警示,还曾直接指出某些网络互助平台经营的不规范。
所以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新兴的网络互助行业,探究其可持续性,有助于已加入的互助会员和潜在的消费者及时做出正确的决定和选择。
二、 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较为大型的网络互助保障平台有: 抗癌公社、E互助、水滴互助、壁虎保险、夸客联盟、人人互助等。
包莹(2013)认为,互助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以让人放心让人相信。宋立军(2016)总结,近两年网络互助多是没有从金融监管部门那里获得经营保险的资质,反而是在工商总局用科技型公司的身份注册。胡坤和史小兵(2016)总结到,互助保险组织应该经过保监的同意才能设立,但是事实上,所有网络互助组织在成立之前都没有到保监会登记或者备案。但仍有人认为,只要对社会有益,就一定会有政策支持的。刘勇文(2016)认为,是中国人保守的保险观念给互联网保险带来了巨大的商机,而且网络保险是通过精准抓住消费者的需求,适应了市场。唐新勇(2017)也表示,只要能抓住消费者的痛点,这个行业的前景是非常好的。易辉和郝演苏(2016)认为互助保险带来了创新,有稳定社会的作用。胡祁(2016)表示,在这种模式下,风险可以被较好的控制,还可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低的人群,有着很好的社会效益。赵绰翔和郑苏晋(2015)预测,互助保险这一行业在我国应该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刘国林(2016)提到,现在网络互助平台虽然进行了数据公示但是还是由平台一手掌控,达不到数据透明的要求,存在很强的道德风险,需要成体系的监管。吴丹和阿细(2015)曾表示中国目前还没有针对互助保险公司的专门法律法规,相应监管条款还在征求意见阶段。苏广润(2015)也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明确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这能够保证一种组织甚至一个行业的长久生存和发展。他建议我们要主动积极地借鉴学习他国的监督管理经验以完善我国的互助保险监管体系。刘燕和李敏(2015)认为保监会梁涛主席明确提出了发展互助保险须坚持的五项原则,说明了监管层对经济发展环境以及该行业本身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的密切关注。王厦(2015)认为2015年初颁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使监管层对互助保险尤其是对于监管比较空缺的网络互助平台的监管有了更进一步的依据。张从艳(2016)总结,水滴互助对外表示自身是一个互帮互助的公益社群,是利用科技和数据打造出来的互助社群,目的是帮助解决会员在面对突发大病时的资金困难。王艾兴(2015)认为,我国如果能参考德国的经验,把互助保险公司结构定为成员大会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可能会有利于我国互助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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