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目 录
1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
1.2 研究内容1
1.3 研究方法2
2 民间金融的理论概述 2
2.1 我国民间金融内涵界定 2
2.2 我国民间金融的主要存在模式 2
3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5
3.1 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6
3.2 我国民间金融主要特征6
4 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7
4.1 利率机制的不规范7
4.2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7
4.3 抗风险的能力较弱8
4.4 监管方式不完善8
4.5 资金来源受限8
4.6 影响国家宏观调控9
5 国内外民间金融发展的经验借鉴9
5.1 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9
5.2 台湾的民营银行10
5.3 经验总结12
6 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13
6.1 完善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13
6.2 加快服务创新疏导民间金融13
6.3 建立完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14
6.4 加强对我国民间金融的风险监测和控制14
6.5 构建民间金融监管体系15
6.6 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15
6.7 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15
结论 17
致谢 18
参考文献19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发展,经济改革逐渐深入,我国中小微企业大量出现并不断发展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中小微企业有着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我国特有的国情,银行的主要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很多中小微企业(其中主要是私营企业)不能或者很少能得到银行的融资支持。因此,民间金融孕育而生。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是适应这些需求而发展的,民间金融在我国的官方金融体系之外,独立形成了一个可以自我循环的金融体系。近些年以来,尤其是2005年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再次放松,民间金融迎来了一个发展和壮大的春天。随着民间金融规模的日渐增大,民间金融的地位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关于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不同的统计主体统计结果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非常庞大,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的发展策略均不能忽视这一巨额体外循环资金的存在。正视并研究我国民间金融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民间金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国为学者对民间金融的研究分析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我国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和规范,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可以促使它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中小微企业创造了我国半数以上的GDP和税收,创造了众多的就业机会。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手段。民间金融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着不足。民间金融能够填补正规金融的空白,成为其非常重要的补充。本文研究了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对于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内容
本文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研究民间金融背景意义及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进行概括。第二部分是关于民间金融的一些理论概述,包括本文对民间金融的定义,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部分的阐述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民间金融的存在形态和发展方向。第三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阐述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包括当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我国民间金融主要特征及存在的问题等。第四部分是通过了解国内外的一些经典例子来获取经验。第五部分是在第三第四部分的基础上,提出引导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综述法
首先,合理利用网络、知网数据库、相关数据等搜集有关我国民间金融定义和发展现状与对策的相关文献,同时了解国内外我国民间发展现状与对策和发展趋势,归纳总结出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
1.3.2 比较分析法
比较研究方法的应用主要通过比较国内外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对比分析总结经验,为提出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对策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也就是通过比较,取长补短。
2 民间金融的理论概述
2.1 我国民间金融内涵界定
到目前为止,民间金融虽然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观点是:民间金融是与官方金融相对的概念,即没有纳入正规金融体系,脱离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的金融活动。
由此可见,民间金融是官方金融的相对面。官方金融是处于金融体制范围内的,即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管理的金融活动,由国家组织建立的金融机构。本文比较赞成的观点是:民间金融主要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以外的经济机构所从事的融资等活动,由民间的组织或个人设立,又称非正规金融[1]。
根据这个标准,各个国家对于民间金融的定义范围也有较大的不同,发达国家金融体系完善,正规金融体系能够满足整个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存在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逃脱法律监管的都是一些违法金融活动,所以发达国家的民间金融基本上等同于黑色金融,而我国由于正规金融体系改革滞后,金融管制严厉。正规金融基本上是由国有金融机构构成,服务对象亦倾向于国有经济,目前民营金融机构虽然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求,但却得不到金融监管当局的承认,处于合理而不合法的尴尬境地。这部分金融活动,可以被纳入我国的民间金融。国内研究民间金融的学者对于这个定义比较认可,经常引用。本文所论述的“民间金融”也是参考了这个定义。
2.2 我国民间金融的主要存在模式
2.2.1 合会
合会是一种传统的合作金融组织,以前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之中。合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说起源于隋唐。当社会还处在在以农业为中心的阶段,因为地域的限制,人们往往需要通过地缘、亲缘关系来建立稳定的互助关系,合会就是以亲情、乡情的特殊主义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机构。这样的做法一般是由发起人即会主,邀请一定数量的亲戚邻里即会脚参加,并且约定每月每季或半年举办一次,每次各交一定金额的钱款,轮流交由一人使用,以此达到互助的效果。合会为各种金融会的统称,存在形式多样,名称各异,主要的有轮会、标会、摇会。解放之后的几十年以来,民间的各种合会形式差不多都销声匿迹了,但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改革,这些传统的互助组织又重获新生。按照浙江民间的说法,上个世纪年代至今,有一种民间资本拍卖会叫做呈会,几乎在浙江的每个村庄都曾发生过,中国当代的合会制度大多产生于江浙一带,这与当地的经济模式、人文环境是分不开的。又比如温州等地,历史上就有认盟兄弟、盟姐妹的民间活动。这种活动建立起了基层的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信任,通过血缘、亲缘关系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微观结构,依赖这一结构,民间信用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2.2.2 民间直接借贷
民间自由借贷是民间金融最基本、最常见的形式,其含义是,各个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资金相互拆借的行为[2]。改革开放后,由于银行和信用社不向个人提供贷款,民间借贷这种形式重新被选择,并成为最广泛的民间金融形式"主要包括中个人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还包括利率和利息的问题,从民间借贷的利率方面讲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比同期银行的利率要高,只要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种双方所发生的借贷关系就是合法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超出这一条件则视为不合法,将失去效力。
1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
1.2 研究内容1
1.3 研究方法2
2 民间金融的理论概述 2
2.1 我国民间金融内涵界定 2
2.2 我国民间金融的主要存在模式 2
3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5
3.1 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6
3.2 我国民间金融主要特征6
4 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7
4.1 利率机制的不规范7
4.2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7
4.3 抗风险的能力较弱8
4.4 监管方式不完善8
4.5 资金来源受限8
4.6 影响国家宏观调控9
5 国内外民间金融发展的经验借鉴9
5.1 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9
5.2 台湾的民营银行10
5.3 经验总结12
6 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13
6.1 完善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13
6.2 加快服务创新疏导民间金融13
6.3 建立完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14
6.4 加强对我国民间金融的风险监测和控制14
6.5 构建民间金融监管体系15
6.6 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15
6.7 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15
结论 17
致谢 18
参考文献19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发展,经济改革逐渐深入,我国中小微企业大量出现并不断发展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中小微企业有着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我国特有的国情,银行的主要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很多中小微企业(其中主要是私营企业)不能或者很少能得到银行的融资支持。因此,民间金融孕育而生。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是适应这些需求而发展的,民间金融在我国的官方金融体系之外,独立形成了一个可以自我循环的金融体系。近些年以来,尤其是2005年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再次放松,民间金融迎来了一个发展和壮大的春天。随着民间金融规模的日渐增大,民间金融的地位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关于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不同的统计主体统计结果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非常庞大,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的发展策略均不能忽视这一巨额体外循环资金的存在。正视并研究我国民间金融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民间金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国为学者对民间金融的研究分析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我国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和规范,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可以促使它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中小微企业创造了我国半数以上的GDP和税收,创造了众多的就业机会。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手段。民间金融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着不足。民间金融能够填补正规金融的空白,成为其非常重要的补充。本文研究了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对于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内容
本文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研究民间金融背景意义及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进行概括。第二部分是关于民间金融的一些理论概述,包括本文对民间金融的定义,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部分的阐述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民间金融的存在形态和发展方向。第三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阐述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包括当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我国民间金融主要特征及存在的问题等。第四部分是通过了解国内外的一些经典例子来获取经验。第五部分是在第三第四部分的基础上,提出引导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综述法
首先,合理利用网络、知网数据库、相关数据等搜集有关我国民间金融定义和发展现状与对策的相关文献,同时了解国内外我国民间发展现状与对策和发展趋势,归纳总结出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
1.3.2 比较分析法
比较研究方法的应用主要通过比较国内外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对比分析总结经验,为提出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对策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也就是通过比较,取长补短。
2 民间金融的理论概述
2.1 我国民间金融内涵界定
到目前为止,民间金融虽然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观点是:民间金融是与官方金融相对的概念,即没有纳入正规金融体系,脱离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的金融活动。
由此可见,民间金融是官方金融的相对面。官方金融是处于金融体制范围内的,即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管理的金融活动,由国家组织建立的金融机构。本文比较赞成的观点是:民间金融主要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以外的经济机构所从事的融资等活动,由民间的组织或个人设立,又称非正规金融[1]。
根据这个标准,各个国家对于民间金融的定义范围也有较大的不同,发达国家金融体系完善,正规金融体系能够满足整个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存在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逃脱法律监管的都是一些违法金融活动,所以发达国家的民间金融基本上等同于黑色金融,而我国由于正规金融体系改革滞后,金融管制严厉。正规金融基本上是由国有金融机构构成,服务对象亦倾向于国有经济,目前民营金融机构虽然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求,但却得不到金融监管当局的承认,处于合理而不合法的尴尬境地。这部分金融活动,可以被纳入我国的民间金融。国内研究民间金融的学者对于这个定义比较认可,经常引用。本文所论述的“民间金融”也是参考了这个定义。
2.2 我国民间金融的主要存在模式
2.2.1 合会
合会是一种传统的合作金融组织,以前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之中。合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说起源于隋唐。当社会还处在在以农业为中心的阶段,因为地域的限制,人们往往需要通过地缘、亲缘关系来建立稳定的互助关系,合会就是以亲情、乡情的特殊主义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机构。这样的做法一般是由发起人即会主,邀请一定数量的亲戚邻里即会脚参加,并且约定每月每季或半年举办一次,每次各交一定金额的钱款,轮流交由一人使用,以此达到互助的效果。合会为各种金融会的统称,存在形式多样,名称各异,主要的有轮会、标会、摇会。解放之后的几十年以来,民间的各种合会形式差不多都销声匿迹了,但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改革,这些传统的互助组织又重获新生。按照浙江民间的说法,上个世纪年代至今,有一种民间资本拍卖会叫做呈会,几乎在浙江的每个村庄都曾发生过,中国当代的合会制度大多产生于江浙一带,这与当地的经济模式、人文环境是分不开的。又比如温州等地,历史上就有认盟兄弟、盟姐妹的民间活动。这种活动建立起了基层的个体和群体之间的信任,通过血缘、亲缘关系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微观结构,依赖这一结构,民间信用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2.2.2 民间直接借贷
民间自由借贷是民间金融最基本、最常见的形式,其含义是,各个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资金相互拆借的行为[2]。改革开放后,由于银行和信用社不向个人提供贷款,民间借贷这种形式重新被选择,并成为最广泛的民间金融形式"主要包括中个人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还包括利率和利息的问题,从民间借贷的利率方面讲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比同期银行的利率要高,只要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种双方所发生的借贷关系就是合法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超出这一条件则视为不合法,将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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