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的管理与规制研究」(附件)【字数:10905】

摘 要微信是现今社会的一个新型重要社交软体,而微信庞大体系中延伸出来的微信群,从其诞生和发展的轨迹,不仅和数学本质有相关联性;从其本身的来说,群体的组成元素即是文中提到的数字,也是微信群体的用户,必定是需要按照运算规则即群的管理和规制,从而使其符合社会规律,并持续长久的维持下去。现有的社会法律对微信管制的不完善,需要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微信群主和群成员在行使自由言论权利时也要多重考虑到责任与义务,使自己在群体发展中避免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目 录
第一章 网络延伸出的微信社群群组 1
1.1 在数学里——群的含义和解释 1
1.2 当代社会的群体和虚拟世界的群体 1
1.3 微信群的诞生 1
第二章 微信群的组织和管理 2
2.1 形成一个网络微信群 2
2.2 微信群组成员的自我管理与义务 2
2.3 微信群主的管理权限 3
第三章 微信群主承担的法律责任 4
3.1 管控每一条群内消息防止民事侵权 4
3.2 阻止违法违禁消息 5
3.3 避免微信群成为违法犯罪的平台与手段 5
3.4 微信群主可能涉及的其他法律责任 6
第四章 现有法律环境下对微信群的规制建议 8
4.1 完善现有微信群规制的法律法规 8
4.2明确并落实微信群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 9
4.3 加强微信群管理的法制宣传与教育 9
4.4谨慎执法,不损害网民正当的表达权利 10
结束语 11
致 谢 12
第一章 网络延伸出的微信社群群组
1.1 在数学里——群的含义和解释
“群”,这一个从表面意义来看很普通的汉字,发明者却是现代“群论”的创始人——数学家埃瓦里斯特伽罗瓦。
从数学中的定义来看,“群”能够表示为拥有满足有单位元、有逆元、封闭性、结合律的二元运算的代数结构。用简单的方法表明“群”的基本原理,就是首先你要有集合有同等兴趣群体的人,其次就是把其中任意两个数按照某种方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式放在一起进行运算,就可以得到一个结果或者集合,最后加上一个二元的运算,得出“群”。
作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社会大众每天都会和一种特别常见的群接触,这种群分别显示生活中和虚拟世界的群体,但常常会被归纳到一体。数学家就给它命名为“整数加法群”:整数,就是我们有的那堆东西放在一起的方式(运算),延伸来说,找两个不同或相同的整数,都一定可以做加法,都一定会有一个结果。
1.2 当代社会的群体和虚拟世界的群体
当代社会群体分为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内群体和外群体、所属群体与参照群体、趣缘群体和血缘群体、地缘群体、业缘群体。如果把个体和社会需要作为存在的前提,则需要分为群体凝聚力、群体规范、群体内部关系和群体领导与决策的结构,从而对社会、个人及消费者产生影响的群体。
当代社会的群体,如社会群体,群族,组织群等群体,其中维系方式有面对面和产生虚拟世界的沟通,还有产生活动,也可以无需组织但自动归纳为该群体成员,达成共识的同时不需要彼此相互认识的社会群体。
虚拟世界的群体则为基于互联网兴起而产生的新型社会群体。他们互称彼此为网友,通过特定的网络间产生影响。虚拟社会群体打破了人们交往的地域限制,做到不一定需要面对面就能产生足够的甲流。虚拟群体是社会群体的延伸,虽然意义上有所不同,但是内容和具体形式有相类似的方法展现在生活中。
1.3 微信群的诞生
微信群是腾讯公司所推出的多人聊天交流服务平台,微信群主在创建群以后,可以邀请朋友以及邀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到群里面聊天。
从微信升级版2.0加入群聊功能以来,微信就在不断丰富和完善语音、问题、图片等交互功能,微信3.0加了陌生人交友,微信4.0开放平台,微信4.3引入了公共账号平台,微信5.0增多了微信支付、收藏和游戏,而最新的微信扫一扫、摇一摇、小程序、微信指数等功能的增加更丰富了微信世界的运作,微信不再仅限于座位IM(Instant Message)服务在移动终端进行,而是具备移动互联网的基因,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和
结合多样式功能使之成为更好的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服务于线上线下,给用户提供平台获取更全面的信息,同时也给生活使用带来便捷,一定程度上,改变了21世纪的使用微信者的生活方式,因此,微信群的使用也能更丰富多彩。
第二章 微信群的组织和管理
2.1 形成一个网络微信群
建立一个微信群组,必须是由一群人组成,而发起人和组织构建人的身份就是“群主”,虽然组建起来的这群人是否有共同的爱好或者在共同生活中甚至毫无关联,但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总有那么一两个相类似的原因将他们捆绑在群里面,成为未来的好友或者仍然是过客。除此之外,还有通过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将这个群组作为消息转播出去,或是群组内部成员私自发出邀请,让有相同兴趣爱好或者纯粹以有效信息为传播理由分享群组。
微信群的形成,有一定的封闭性,对群外的人无法进行以@方式提醒微信使用者,群员的互动也没有次序要求,其中势必同时存在结束话题者和新话题启动者。与此之间,也存在群论里提到的逆元,也就是群成员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这个时候就需要微信群主和围观者群成员对矛盾行为进行阻挠和裁决。
微信群,也通过一些线下活动组织转化成不同类型的社群,认识的或朋友认识的人群或陌生人,特点是可以自行在群内组织或邀约多类型的活动,通过不同的人脉关系进行维系。除此之外,定期组织线下活动,增加黏度提高相互信任度,继而加大群组成员的转化率。
微信群的形成多种多样,但方式只有一个,就是所有行为都限定在一个群内。
2.2 微信群组成员的自我管理与义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谈到,微信群作为一个广泛传播的平台,对于不合法规的内容,并不是通过微信群群主就能高效的处理好的,需要身为参与者的群成员、身为管理者的群主、身为服务技术的提供商,三方都分别担负着共同整治的义务和自律的责任:“网络社交环境的净化,需要社会共治:管理者尽到管理义务,参与者发送违法违规内容时要及时劝诫、必要时进行举报,运营商则要畅通举报通道、明确惩罚机制。”
作为群成员,必须在遵守群规则的同时也作为一个管理者的身份维护群内秩序,不敌对他人的思想,客观指出问题所在,在维持群活跃度高的同时,讨论群内应有的相关信息。群成员的权利是其有权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群规的前提下在群里发言,发布在技术上可行的视频、图片、文字以及链接等。群成员的义务主要是遵守群规这个约定好的准则,遵守法律这个法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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