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啃老家庭的代际关系研究丹阳市访仙镇杨城村的5个个案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结构的变迁,“啃老”现象日渐增多,从微观上来看,“啃老”仅仅是给某些家庭的一种压力,也只影响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但是从宏观而言,一个社会是由无数的家庭组成的,当“啃老”的行为普遍蔓延,就会从一种家庭现象逐渐演变成一个社会现象,这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并且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运行与和谐发展。因此本课题将运用个案访谈的方式,选取江苏省丹阳市访仙镇杨城村的5个案例家庭来研究农村啃老家庭的代际关系,并通过对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现状和影响的分析,进一步探讨平衡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的对策。关键词 啃老 代际关系 社会化养老 策略
目 录
1 引言 1
2 核心概念的界定 1
2.1 啃老 1
2.2 代际关系 3
3 理论基础 3
3.1 社会排斥理论 4
3.2 代际关系理论 4
4 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的现状 5
4.1 个案基本情况 5
4.2 影响个案现状的因素 10
5 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的影响 11
5.1 对父辈的影响 11
5.2 对子代的影响 12
5.3 对社会的影响 12
6 平衡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的建议 13
6.1 改进传统家庭教育方式 13
6.2 改变父辈传统思想 13
6.3 加强子代自身责任意识 14
6.4 重塑社会价值观 14
6.5 强化政府职能 14
结 论 16
致 谢 17
参 考 文 献 18
附录A: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访谈设计大纲 20
1 引言
近年来,“啃老”日渐成为社会上的一个热点,主要表现为子代在经济与日常生活照料上对父辈的过度依赖与索取,其实质是家庭代际支持的失衡。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和结构的变迁,“啃老族”在“文化传统”和“现代性”的激烈碰撞下产生。从微观上来看,“啃老”现象仅仅是给某些家庭的一种压力,也只影响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但是宏观而言,一个社会是由无数的家庭组成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当“啃老”的行为普遍蔓延,就会从一种家庭现象逐渐演变成一个社会现象,这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例如经济隐患、养老困境或者是其他方面的隐患,并且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运行与和谐发展。因此本课题试图通过研究农村啃老家庭的代际关系,可以在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完善农村社会化养老方式,提升孝道价值观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多方面寻求有效策略。
首先在“啃老”、“代际关系”的概念界定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一些学者的研究。在研究内容方面,国外学者的理论分析,例如代际团结、冲突等理论已经十分完善;国内学者对家庭代际关系问题研究也已经十分充足,统筹了个人、学校、政治制度以及社会等各个方面。所以在本课题,可以利用国外学者的理论对于所调查到的家庭代际关系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个案研究的方法,将分析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以及了解现有的国内外对啃老族问题的研究、以个案访谈的方式收集啃老家庭中父辈与子代的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来深入理解他们的家庭、内心世界,得到具有类似特征群体的信息,找出共性与规律。总之,本课题在汲取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求从以下两个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第一,从研究视角上注重代际关系的情感维度,重点关注农村代际关系与养老行为,但并不仅仅利用经济指标去认识和评价代际关系。第二,从研究内容上不局限于对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的现状分析,深入探讨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并且在探讨平衡农村啃老家庭代际关系的同时,提出社会化养老的建议,以及传播“孝”文化等,从微观的层面上升到更加宏观的方面。
2 核心概念的界定
2.1 啃老
关于啃老的概念界定,国外的定义普遍一致,而国内研究的对象可能更加复杂,所以对于啃老的概念更加细化了。本文也提出了本课题研究的“啃老”界定。
2.1.1国外对啃老族的定义
上世纪80年代,英国布莱尔政府称啃老族为NEET,它的全称是Not in Education,Employment,or Training,指既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在学校里上学,更没有去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自己的生活费必须依靠家庭收入为生的青年人。一般来说,这个群体大都指的是年龄15岁到34岁,未婚,依靠父母谋生的人[1]。欧洲、西班牙等地区也同样称啃老族为“尼特族”,而1998年法国《快报》则用“袋鼠族”表示啃老族。与我国相邻的日本,存在两种定义,第一种是日本厚劳省所定的:在15至34岁年龄段的非劳动力人口中,在结束义务教育后,既没有从事任何工作和家务,也没有继续就学的未婚者。另外一种,是日本政府内阁府在“青少年就业问题的研究调查报告”所定义的:既没有就读于任何教育院校,也没有从事有收入工作的15至34岁的未婚者[2]。
2.1.2国内对啃老族的定义
费微(2009)对中国啃老族的具体定义如下:指已成年、有劳动能力,离开学校(包括毕业、肄业、退学),但仍然不能实现经济上的自立,而要依托父母提供的供给或支持以维持其自身的需要,在不断乳的状态下寄生于家庭中的特殊群体[3]。马志国(2008)将啃老族分成“全职啃老”和“半职啃老”。“全职啃老”一一啃老族的典型,依赖父母所有的生活费。“半职啃老”一一虽然有自身的收入,但是不够自立而啃老的行为[4]。张科(2008)分析“啃老”行为:一方面指“物质啃老”,主要是经济方面“啃老”;另一方面指精神上“啃老”[5]。
2.1.3本课题对啃老族的定义
综合国内外对啃老族的界定,本课题将啃老族定义为:已经成年、离开学校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但在经济上仍然长期性地完全依赖或部分依赖父母提供支持以维持其自身的需要,寄生于家庭中的特殊群体。而由于选取的地区普遍上没有长期性完全依赖父辈的已经具有劳动能力的“啃老族”,所以本课题主要探讨的对象为在经济上,长期性地部分依赖父辈的一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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