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事堂机构对现代秘书工作的启示【字数:10544】
内容唐代是中国发展史上最盛大的朝代,其政治制度建设发展达到了辉煌阶段,唐代在宰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辅政决策机构“政事堂”,政事堂的建立实际上是一种顺其自然的制度改革,政事堂的发展演变,深刻揭示了唐代政治发展的走向,政事堂的建立使得唐代秘书工作逐渐体制化,成为封建社会政治工作制度建设的的典型。论文分别研究了其发展变革的历程,合理化的职官设置,高效率的管理制度等工作的不同要求,并且与前朝的宰相制度进行对比,得出对现代秘书工作的启示。从理论和历史角度,探讨研究政事堂相关秘书工作建设,对现代秘书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目 录
一、引言 1
二、政事堂机构 1
(一)政事堂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1
(二)政事堂的发展演变 1
三、政事堂机构职官的设置 3
(一)职能机构设立的概况 3
(二)职官职能的设置及发展 4
四、政事堂机构的管理制度 5
(一)宰相集体议政制度 5
(二)宰相秉笔制度 6
(三)政事堂制度与前朝宰相制度的差异 6
五、政事堂机构对现代秘书工作的启示 8
(一)合理用人,辅助决策 8
(二)统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8
(三)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 8
(四)工作明确分工,避免秘书部门权利过分集中 9
六、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致 谢 11
试论政事堂机构对现代秘书工作的启示
一、引言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发展最为鼎盛的朝代,在其近三百年的历程中,其政治制度发展也达到了较高成就。政事堂的建立,推动了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以三省六部作为主体的政事堂,其职官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使得秘书工作的人员数量增多,各方面设置逐渐制度化、人员分工明确,为现代秘书工作提供了有力基础,秘书工作的内涵在这时期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充和丰富,本选题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整个政事堂机构,包括政事堂的意义、产生背景、历史发展、机构人员的设置、以及典型的管理制度,政事堂机构管理制度是研究的主体内容,分析其现代启示,本选题以唐代的政事堂为切入点,通过了解政事堂的发展建设,观古思今,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反映出政事堂特征和政治思想,丰富古代秘书工作内涵,推动古代制度化研究,启发当下秘书工作建设。
二、政事堂机构
(一)政事堂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政事堂制度是唐代兴起一直延续到宋代的中央管理机构,但由于史上没有明确记载,根据李华所撰写的《中书政事堂记》“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的记载,认为政事堂始于唐初,甚至被认为是圣君明主唐太宗的创举。政事堂,顾名思义,即议事决策的厅堂,政事堂制度是指尚书省(国家的行政机构)、中书省(国家政策形成)、门下省(审核机构)定期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讨论国家大事,互相控制平衡,协调共济,皇帝最后做出决策的一项制度“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是设置政事堂机构的主要目的。由于宰相人数众多,就需要有个议政场所,而且为了防止各机构之间的矛盾,带有着各种名号和身份的宰相,便在门下省议政,实行了宰相集中议事制。
(二)政事堂的发展演变
《大唐新语》卷十载:“旧制,宰相臣尝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魏徵、房玄龄等,以他官兼政事者,皆云知门下省事,弘道初,裴炎自侍中转中书令,执朝政,始移政事堂于中书省,至今以为故事”。既然称为“旧制”说明早已存在,由来已久,从其设置的时间来看,集体宰相制既然定制于隋朝,唐代史料记政事堂多为“故事”“旧制”,说明不是唐人的创新。所以认为政事堂议政和宰相制度一样,也都是“唐沿隋旧”。然而政事堂的制度却屡有变化,由宰相共议国政的会议厅逐渐发展为有办事衙门的实体机构,其发展并非出于统治者自觉改革,而是顺其自然的制度变化,主要原因在于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
“政事堂”的发展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18~613)是在高祖武德年间至高宗末年。初期的政事堂仅作为宰相议政处。相对比现在的“会议厅”是一个意思。贞观年间,因为中书省与门下省出现矛盾现象,互相袒护,互相包庇,互相推诿,导致政府工作效率特别低。贞观以前,中书承担大部门诏书以及敕令,导致宰相一般在诏旨拟定之后才商议事务,很少有时间进行事先讨论,随后便将政事堂设于门下。贞观之后,随着中书舍人“五花判事”在中书舍人批答奏章时,首次出现了“五花判事"制度。那么“五花判事”是什么样的流程呢?《唐会要》卷五十五《中书舍人》条有更详尽的记载:
开元二年(714年)十二月二十日,紫微令姚崇奏:“中书舍人六员,每一人商量事,诸舍人同押,连署状进说。凡事有是非,理均与夺,人心既异,所见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尽,臣令商量,其大事执见不同者,望请便作商量状,连本状同进,若状语交互,恐烦圣思,臣既是官长,望于两状后略言二理优劣,奏听进止,则人各尽能,官无留事。”敕曰“可”。也就是说,其实五花判事的意思就是中书舍人参与议事并发表意见,从而更好的辅佐宰相作出判断。根据上面紫微令姚崇的奏言可以了解到,中书省每当有百司表章,都是中书舍人一个人首先进行批答,在他提出一个初步处理意见后,其他的五位舍人再各自发表自己的观点,叫做“商量状”,并“同押”(按手印),然后,“杂署其名”,(画押签字)。因为中书舍人按下的手印就像是一朵花,那五个手印就像是五朵金花,所以形象的称为“五花判事”。正因为“五花判事”出现了,只要有军国大事需要进行商议,舍人六员就会各自发表意见,广泛的进行商讨,提出“商量状”,提出多种方案,交给宰相选择,这有些像现代决策理论中的思维共振法,发挥专家判断力在政策分析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大都为进士出身的高级知识分子中书舍人的智囊团作用。中书舍人“五花判事”后,中书令需要集中“商量状”,然后判断出最好的,稍微陈述下自己的想法,写上评语,皇帝来进行最终决定,有的“商量状”未被选中就留在中书令那里,不需要交给皇帝批阅,为皇帝减少工作量。所以,皇帝只要对宰相的批语进行批阅,觉得可行就写一个“教”字,以此作出决策。这样一来,致使中书省的职权越来越重,中书令于定敕之前,大都将其提前至政事堂进行商议,于是政事堂开始发展成为宰相商议决策政务的最高会议机构。此阶段,政事堂从普通“议事”至“议定”朝政。地位获得很大提升。故称其为门下省政事堂议政时期。
第二阶段:武则天执政以后,裴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李华《中书政事堂记》记为光宅元年(684)。杜佑《通典》卷二一《职官.宰相》、《唐会要》卷五一《官号中书令》记为永淳三年七月。《旧唐书.职官志》二则记为永淳二年七月。对此学者多有讨论。刘健明先生在《裴炎迁政事堂事件考析》一文进行了考析,认为政事堂的迁移时间,可能在弘道元年(683)十二月或光宅元年一月,而在光宅年(即嗣圣元年元月的可能较大,他经过严密的考析后指出“高宗病危,有意起用裴炎辅政,但裴炎显然愿意与武则天合作,支持武则天听政掌权。中宗不甘心权力被架空,拟任用自己的外父去出掌门下省,把持政事堂,触怒武则天和裴炎。为防范中宗取得政事堂的控制,裴炎时刚从侍中任中书令,遂主迁政事掌往中书省,以便拉制”。在这个时期,政事堂开始成为宰相商议决策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机构。
目 录
一、引言 1
二、政事堂机构 1
(一)政事堂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1
(二)政事堂的发展演变 1
三、政事堂机构职官的设置 3
(一)职能机构设立的概况 3
(二)职官职能的设置及发展 4
四、政事堂机构的管理制度 5
(一)宰相集体议政制度 5
(二)宰相秉笔制度 6
(三)政事堂制度与前朝宰相制度的差异 6
五、政事堂机构对现代秘书工作的启示 8
(一)合理用人,辅助决策 8
(二)统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8
(三)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 8
(四)工作明确分工,避免秘书部门权利过分集中 9
六、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致 谢 11
试论政事堂机构对现代秘书工作的启示
一、引言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发展最为鼎盛的朝代,在其近三百年的历程中,其政治制度发展也达到了较高成就。政事堂的建立,推动了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以三省六部作为主体的政事堂,其职官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使得秘书工作的人员数量增多,各方面设置逐渐制度化、人员分工明确,为现代秘书工作提供了有力基础,秘书工作的内涵在这时期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充和丰富,本选题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整个政事堂机构,包括政事堂的意义、产生背景、历史发展、机构人员的设置、以及典型的管理制度,政事堂机构管理制度是研究的主体内容,分析其现代启示,本选题以唐代的政事堂为切入点,通过了解政事堂的发展建设,观古思今,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反映出政事堂特征和政治思想,丰富古代秘书工作内涵,推动古代制度化研究,启发当下秘书工作建设。
二、政事堂机构
(一)政事堂的定义及产生背景
政事堂制度是唐代兴起一直延续到宋代的中央管理机构,但由于史上没有明确记载,根据李华所撰写的《中书政事堂记》“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的记载,认为政事堂始于唐初,甚至被认为是圣君明主唐太宗的创举。政事堂,顾名思义,即议事决策的厅堂,政事堂制度是指尚书省(国家的行政机构)、中书省(国家政策形成)、门下省(审核机构)定期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讨论国家大事,互相控制平衡,协调共济,皇帝最后做出决策的一项制度“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是设置政事堂机构的主要目的。由于宰相人数众多,就需要有个议政场所,而且为了防止各机构之间的矛盾,带有着各种名号和身份的宰相,便在门下省议政,实行了宰相集中议事制。
(二)政事堂的发展演变
《大唐新语》卷十载:“旧制,宰相臣尝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魏徵、房玄龄等,以他官兼政事者,皆云知门下省事,弘道初,裴炎自侍中转中书令,执朝政,始移政事堂于中书省,至今以为故事”。既然称为“旧制”说明早已存在,由来已久,从其设置的时间来看,集体宰相制既然定制于隋朝,唐代史料记政事堂多为“故事”“旧制”,说明不是唐人的创新。所以认为政事堂议政和宰相制度一样,也都是“唐沿隋旧”。然而政事堂的制度却屡有变化,由宰相共议国政的会议厅逐渐发展为有办事衙门的实体机构,其发展并非出于统治者自觉改革,而是顺其自然的制度变化,主要原因在于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
“政事堂”的发展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18~613)是在高祖武德年间至高宗末年。初期的政事堂仅作为宰相议政处。相对比现在的“会议厅”是一个意思。贞观年间,因为中书省与门下省出现矛盾现象,互相袒护,互相包庇,互相推诿,导致政府工作效率特别低。贞观以前,中书承担大部门诏书以及敕令,导致宰相一般在诏旨拟定之后才商议事务,很少有时间进行事先讨论,随后便将政事堂设于门下。贞观之后,随着中书舍人“五花判事”在中书舍人批答奏章时,首次出现了“五花判事"制度。那么“五花判事”是什么样的流程呢?《唐会要》卷五十五《中书舍人》条有更详尽的记载:
开元二年(714年)十二月二十日,紫微令姚崇奏:“中书舍人六员,每一人商量事,诸舍人同押,连署状进说。凡事有是非,理均与夺,人心既异,所见或殊,抑使雷同,情有不尽,臣令商量,其大事执见不同者,望请便作商量状,连本状同进,若状语交互,恐烦圣思,臣既是官长,望于两状后略言二理优劣,奏听进止,则人各尽能,官无留事。”敕曰“可”。也就是说,其实五花判事的意思就是中书舍人参与议事并发表意见,从而更好的辅佐宰相作出判断。根据上面紫微令姚崇的奏言可以了解到,中书省每当有百司表章,都是中书舍人一个人首先进行批答,在他提出一个初步处理意见后,其他的五位舍人再各自发表自己的观点,叫做“商量状”,并“同押”(按手印),然后,“杂署其名”,(画押签字)。因为中书舍人按下的手印就像是一朵花,那五个手印就像是五朵金花,所以形象的称为“五花判事”。正因为“五花判事”出现了,只要有军国大事需要进行商议,舍人六员就会各自发表意见,广泛的进行商讨,提出“商量状”,提出多种方案,交给宰相选择,这有些像现代决策理论中的思维共振法,发挥专家判断力在政策分析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大都为进士出身的高级知识分子中书舍人的智囊团作用。中书舍人“五花判事”后,中书令需要集中“商量状”,然后判断出最好的,稍微陈述下自己的想法,写上评语,皇帝来进行最终决定,有的“商量状”未被选中就留在中书令那里,不需要交给皇帝批阅,为皇帝减少工作量。所以,皇帝只要对宰相的批语进行批阅,觉得可行就写一个“教”字,以此作出决策。这样一来,致使中书省的职权越来越重,中书令于定敕之前,大都将其提前至政事堂进行商议,于是政事堂开始发展成为宰相商议决策政务的最高会议机构。此阶段,政事堂从普通“议事”至“议定”朝政。地位获得很大提升。故称其为门下省政事堂议政时期。
第二阶段:武则天执政以后,裴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李华《中书政事堂记》记为光宅元年(684)。杜佑《通典》卷二一《职官.宰相》、《唐会要》卷五一《官号中书令》记为永淳三年七月。《旧唐书.职官志》二则记为永淳二年七月。对此学者多有讨论。刘健明先生在《裴炎迁政事堂事件考析》一文进行了考析,认为政事堂的迁移时间,可能在弘道元年(683)十二月或光宅元年一月,而在光宅年(即嗣圣元年元月的可能较大,他经过严密的考析后指出“高宗病危,有意起用裴炎辅政,但裴炎显然愿意与武则天合作,支持武则天听政掌权。中宗不甘心权力被架空,拟任用自己的外父去出掌门下省,把持政事堂,触怒武则天和裴炎。为防范中宗取得政事堂的控制,裴炎时刚从侍中任中书令,遂主迁政事掌往中书省,以便拉制”。在这个时期,政事堂开始成为宰相商议决策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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