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信访工作机构匦使院初探【字数:14465】
内容匦使院是设立于武则天时期的中央信访机构,主要处理与铜匦相关的事务,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信访工作机构。在古代信访机构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有唐一代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成为后世王朝改革的范例。这篇文章的研究对象是唐代中央信访机构“匦使院”,具体探究了该机构的职官构成、工作机制及其演变、功能分类。首先,匦使院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构成,匦使官主要负责收发匦函、处理匦函、监督投匦,朝廷对于匦使官选拔的途径很多,但也有一定的标准,具体包括选任高级官吏、重视业务能力、强调职业道德;其次,首先匦使院有基本的政务处理机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工作机制也在变化,包括投匦程序的变化和文书处理制度的变化;最后,匦使院主要有三大功能,具体表现为处理信息、下情上达,分担政务、维护法纪,执行匦制、完善匦制。
目 录
一、引言 1
二、“匦使院”职官构成 1
(一)“匦使院”职官职位 1
(二)“匦使院”职掌权限 2
1.收发匦函 2
2.处理匦函 3
3.监督投匦 3
(三)“匦使官”选任 5
1.选任“匦使官”的途径 5
2.选任“匦使官”的标准 5
三、“匦使院”工作机制及演变 6
(一)基本政务处理机制 6
(二)投匦制度的演变 7
1.投匦程序的演变 7
2.文书处理制度的演变 10
四、“匦使院”功能分类 10
(一)处理信息,下情上达 11
(二)分担政务,维护法纪 11
(三)执行匦制,完善匦制 12
五、结语 13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6
唐代信访工作机构“匦使院”初探
一、引言
唐代的匦使院设立于武则天统治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中央信访工作机构。我国的信访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原始社会晚期就出现了信访活动,自商周始置“路鼓”,秦汉时期设立了“公车司马”制度、“诣阙上书”制度,唐代时开始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匦使院”。此后,宋承唐制,设立“鼓院”和“检院”作为信访机构,明清则设立“通政使司”和“登闻鼓院”作为信访机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在古代信访机构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有唐一代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武则天时期设立的匦使院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信访工作机构。在唐初,信访制度遵循周制,设立“肺石”与“ 登闻鼓”,方便人们发表意见;在武则天时期,设立了匦使院作为信访机构,匦使院隶属中央秘书机构门下省;武则天以后,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唐肃宗等均对匦使院进行了改革,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发挥信访达到疏通下情、上达渠道之作用。唐代以后,无论是宋代的“鼓院”、“检院”,还是明清时期的“通政使司”、“登闻鼓院”,都可以看到对唐代“匦使院”的继承。匦使院因铜匦而被设立,是负责铜匦的专门机构,主管官员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组成,可见唐代的匦使院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央信访机构。唐代匦使院在封建社会的国家机构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史学界和秘书学界公认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中央政权的信访机构,因而成为后世王朝改良的范例。
二、“匦使院”职官构成
唐代函匦制度形成后,此后一直延续下来,并且由匦使院的职官知匦使与理匦使负责执行。当然,函匦制度随着唐代政治制度的演变也发生着变化,作为函匦制度的执行者,匦使院职官们的职位、职掌权限也发生着变化。
(一)“匦使院”职官职位
唐初设立匦使院以来,一直由专人负责管理匦使院的事务,即匦使院的职官们。匦使院的职官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组成,据《新唐书卷四七志第三七百官志二门下省》记载:“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使;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由此看来,匦使院职官职位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构成,但知匦使和理匦使两个职位是有区别的。知匦使主要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担任,谏议大夫、补阙、拾遗是唐代的谏官,可见,担任知匦使的官员主要隶属谏官系统;理匦使主要由御史中丞、侍御史担任,御史中丞、侍御史都是唐代监察机构的长官,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副长官,侍御史是台院的长官,而台院是御史台的下设机构,可见担任理匦使的官员都是隶属于监察系统。
匦使院设立后,唐历朝历代仍然沿用这些官职,但是在官职称谓上有一定的变化。据《新唐书》记载:“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可见,一开始是唐玄宗将理匦使官名改为献纳使,但这个改变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并且在德元年又恢复了旧制度;而在宝应元年是一个较大的转变,可以担任理匦使的官员不再是御史中丞或者侍御史,可以担任理匦使的官员变由给事中、中书舍人,不过在建中二年又恢复了旧制度。总的来说,虽然这些职位有一定的变化,但是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未脱离最初的制度,最终仍是以知匦使、理匦使为主。
(二)“匦使院”职掌权限
据《御史台》记载:“太后欲周知人间事,保家上书,请铸铜为匦,以受天下密奏。”,这是武则天置铜匦的最初目的,武则天希望接受天下的密奏,知悉天下事以巩固政权。先置铜匦而后才有匦使院,匦使院就是为了执行函匦制度、处理函匦而存在,这也是匦使院的职掌权限所在。但是,虽然同为匦使院的主官官吏,匦使院的职官知匦使和理匦使的职掌权限略有不同。据《唐六典》记载:“垂拱元年置,常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一人为使,专知受状,以达其事。事或要者,当时处分;余出付中书及理匦使据状申奏。理匦使常以御史中丞及侍御史一人为之。”即知匦使专门负责受理铜匦中投递的告申状纸,以及负责将一些紧急的申奏转奏给皇上,不需要当时处理的申奏交付中书省和理匦使,因而知匦使的职掌权限可概括为受理申奏、传递申奏;理匦使的职权权限相对单一,主要负责审议知匦使交付的申奏。当然,这只是概括而言,匦使院职官的权限可以细化分为以下几部分:
目 录
一、引言 1
二、“匦使院”职官构成 1
(一)“匦使院”职官职位 1
(二)“匦使院”职掌权限 2
1.收发匦函 2
2.处理匦函 3
3.监督投匦 3
(三)“匦使官”选任 5
1.选任“匦使官”的途径 5
2.选任“匦使官”的标准 5
三、“匦使院”工作机制及演变 6
(一)基本政务处理机制 6
(二)投匦制度的演变 7
1.投匦程序的演变 7
2.文书处理制度的演变 10
四、“匦使院”功能分类 10
(一)处理信息,下情上达 11
(二)分担政务,维护法纪 11
(三)执行匦制,完善匦制 12
五、结语 13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6
唐代信访工作机构“匦使院”初探
一、引言
唐代的匦使院设立于武则天统治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中央信访工作机构。我国的信访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原始社会晚期就出现了信访活动,自商周始置“路鼓”,秦汉时期设立了“公车司马”制度、“诣阙上书”制度,唐代时开始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匦使院”。此后,宋承唐制,设立“鼓院”和“检院”作为信访机构,明清则设立“通政使司”和“登闻鼓院”作为信访机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在古代信访机构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有唐一代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武则天时期设立的匦使院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信访工作机构。在唐初,信访制度遵循周制,设立“肺石”与“ 登闻鼓”,方便人们发表意见;在武则天时期,设立了匦使院作为信访机构,匦使院隶属中央秘书机构门下省;武则天以后,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唐肃宗等均对匦使院进行了改革,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发挥信访达到疏通下情、上达渠道之作用。唐代以后,无论是宋代的“鼓院”、“检院”,还是明清时期的“通政使司”、“登闻鼓院”,都可以看到对唐代“匦使院”的继承。匦使院因铜匦而被设立,是负责铜匦的专门机构,主管官员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组成,可见唐代的匦使院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央信访机构。唐代匦使院在封建社会的国家机构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史学界和秘书学界公认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中央政权的信访机构,因而成为后世王朝改良的范例。
二、“匦使院”职官构成
唐代函匦制度形成后,此后一直延续下来,并且由匦使院的职官知匦使与理匦使负责执行。当然,函匦制度随着唐代政治制度的演变也发生着变化,作为函匦制度的执行者,匦使院职官们的职位、职掌权限也发生着变化。
(一)“匦使院”职官职位
唐初设立匦使院以来,一直由专人负责管理匦使院的事务,即匦使院的职官们。匦使院的职官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组成,据《新唐书卷四七志第三七百官志二门下省》记载:“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使;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由此看来,匦使院职官职位主要由知匦使和理匦使构成,但知匦使和理匦使两个职位是有区别的。知匦使主要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担任,谏议大夫、补阙、拾遗是唐代的谏官,可见,担任知匦使的官员主要隶属谏官系统;理匦使主要由御史中丞、侍御史担任,御史中丞、侍御史都是唐代监察机构的长官,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副长官,侍御史是台院的长官,而台院是御史台的下设机构,可见担任理匦使的官员都是隶属于监察系统。
匦使院设立后,唐历朝历代仍然沿用这些官职,但是在官职称谓上有一定的变化。据《新唐书》记载:“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可见,一开始是唐玄宗将理匦使官名改为献纳使,但这个改变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并且在德元年又恢复了旧制度;而在宝应元年是一个较大的转变,可以担任理匦使的官员不再是御史中丞或者侍御史,可以担任理匦使的官员变由给事中、中书舍人,不过在建中二年又恢复了旧制度。总的来说,虽然这些职位有一定的变化,但是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未脱离最初的制度,最终仍是以知匦使、理匦使为主。
(二)“匦使院”职掌权限
据《御史台》记载:“太后欲周知人间事,保家上书,请铸铜为匦,以受天下密奏。”,这是武则天置铜匦的最初目的,武则天希望接受天下的密奏,知悉天下事以巩固政权。先置铜匦而后才有匦使院,匦使院就是为了执行函匦制度、处理函匦而存在,这也是匦使院的职掌权限所在。但是,虽然同为匦使院的主官官吏,匦使院的职官知匦使和理匦使的职掌权限略有不同。据《唐六典》记载:“垂拱元年置,常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一人为使,专知受状,以达其事。事或要者,当时处分;余出付中书及理匦使据状申奏。理匦使常以御史中丞及侍御史一人为之。”即知匦使专门负责受理铜匦中投递的告申状纸,以及负责将一些紧急的申奏转奏给皇上,不需要当时处理的申奏交付中书省和理匦使,因而知匦使的职掌权限可概括为受理申奏、传递申奏;理匦使的职权权限相对单一,主要负责审议知匦使交付的申奏。当然,这只是概括而言,匦使院职官的权限可以细化分为以下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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